第二节 户口统计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2&A=13&rec=29&run=13

德国侵占青岛时期,户籍局以每年10月至翌年10月为统计年度,统计市区欧美籍非
军人的人口数和结婚、出生状况及华人人口, 编入总督府《胶州发展备忘录》上报德
皇。日本侵占青岛时期,户口统计分日人、华人、外侨3类逐年统计。北洋政府统治青
岛后,胶澳商埠警察厅每两年统计一次全埠户口。从1929年起,派出所每月填写“户口
变动月报表”上报分局,年终由市局汇总统计。此表沿用至青岛解放前夕。
青岛解放后, 市公安局于1949年12月底完成全市户口统计。1950年实行每旬户口
报表统计制度,派出所每10天统计一次户口。1951年7月《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实
施后, 派出所对照《户口登记簿》,每月统计一次本管区户口,年终逐户逐人核对后上
报分(县)局,再报市局户政科汇总。80年代,市公安局户口统计共6种:一、人口变动情
况, 统计当年全市总户数、总人数、总人口中的非农业人口及出生、死亡、迁入、迁
出等变动数;二、乡镇人口统计;三、非农业人口增长变化;四、乡镇自理口粮人口;五、
未落常住户口的人口;六、城市人口迁移状况。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需要,随时进行
性别比例、婚姻状况、年龄分组等专项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