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教育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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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教育 建国后对劳教人员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
是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
1956~1966年,青岛市劳教所对劳教人员主要进行人生观教育,组织劳教人员学
习毛泽东有关的著作,学习《国务院关于劳教问题的决定》以及所规纪律,使劳教人
员认清形势,明确政策,安心改造。“文化大革命”期间劳教所被取消。1975年劳教
工作恢复后,青岛市劳教所针对劳教人员成份新、法制观念淡薄等情况进行了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同时组织劳教人员学习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
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使劳教人
员增强了法制观念。
从1982年起,青岛市劳教所根据改革开放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对劳教人员进行了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教育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同时以公安部劳
教局编写的《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共产主义人生观教育》、《文明礼貌教育》为
主要教材,对劳教人员进行了共产主义道德和人生观教育,开展了“五讲、四美、三
热爱”和学雷锋做好事活动,使劳教人员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83年,配
合“严打”斗争,组织劳教人员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开
展坦白检举活动。 1983年8月至1986年底,共有2033名劳教人员检举揭发和坦白交待
各类问题2871条,配合公安部门破获了一批重大刑事案件。
文化教育 青岛市劳教所建所初期,文化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在劳教人员中扫除文
盲,组织劳教人员识字学文化。1980年,按照山东省劳改劳教工作会议的要求,文化
教育逐步走上正规化。 1985年3月,遵照山东省司法厅的指示,开始创办劳动教养学
校,建起了教学楼,购置了课桌、课凳,添置了部分教具,成立了教学领导小组及校
务委员会。 设立了教务科,配备了教员27名,其中专职教员3名,12名劳教人员任兼
职教员。 同时制订了教学制度和教学计划,实行课堂化教学。开设初小班6个,高小
班6个,初中班3个。入学人数共506名,入学率达90%。学习课程有政治、语文、数学、
历史、地理等。期终进行了正规考试,及格率达97%。1986年3月10日,经山东省司法
厅验收合格,批准命名为“青岛市劳动教养学校”。
技术教育 青岛市劳教所建所初期,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组织劳教人员主
要从事农副业生产,在生产劳动中学习农业生产技术。1982年开始,搞汽车配件加工,
办起了车工、电工、机械制图等学习班。1986年,在青岛市“民盟”四方夜校的支持
下, 办起了剪裁缝纫、电器维修等学习班,先后有926名劳教人员参加了各种技术班
学习,经过考试、考核,有77人获得初级技术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