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生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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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青岛李村监狱根据司法部颁布的《监狱作业规则》,开设了作业工场,
组织罪犯参加手工劳动。到1941年,共开设了制面、缝纫、糊盒、农牧、理发、洗濯
等6科,作业人员271名。1942年生产的汗衫和绣花枕,参加了在北平举办的监狱产品
展览。1934年,根据《监犯外役规则》和《徒刑人犯移垦暂行条例》的规定,组织一
部分罪犯到宁夏云亭渠和沙巾堡拓荒。
50年代初,青岛开始组织罪犯从事手工业和平冢造林、浚河、筑路等劳动。1953
年开始创办窑厂和铁厂,进行烧砖和小五金生产。此外还组织少数罪犯从事农副业和
建筑业生产。
1957年,李村监狱开始从事生产机械设备的机械化生产。到1986年,发展到拥有
固定资产1992万元, 年产值1309万元、流动资金1072万元,厂房面积37316平方米,
有加工设备288台(套) ,年生产能力为1500台机床的中型机床厂。能生产切削机床、
锻压设备、 铸造设备和矿产设备4个系列40多个品种的机电产品。主要产品有牛头刨
床、滚丝机、电磁皮带轮及分离滚筒、筛砂机和松砂机。其中牛头刨床和滚丝机被评
为“省优”、“部优”产品,牛头刨床获国家银质奖。从1953~1985年,累计生产各
种机械设备27031台,产值27331万元,实现利润8315万元,为支援国家建设做出了积
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