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指挥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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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5月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 青岛市的防空指挥以军队为主。1950年
10月,中共青岛市委决定建立地方防空指挥体制。以市公安局为主成立“青岛市防空
指挥部”,各区以公安分局为主成立防空分指挥部;各街道以公安派出所为主成立防
空指挥所。是年12月,中共青岛市委决定成立以党、政、军主要负责人为首的防空指
挥体制。青岛市人民防空指挥部改由市委书记任指挥,市长、海军青岛基地司令员、
市公安局长任副指挥;各区以党政领导为主成立防空分指挥部;各街道成立指挥所;
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成立防空指挥处;50人以下的基层单位成立指挥小组。
1969年,中共中央发出战备指示,中共青岛市革委会核心领导小组决定建立条块
结合、以块为主的市、区、片(街道办事处)、点(街道办事处下划若干点)四级防
空指挥体制。
1985年,《青岛市防空袭预案》规定:战时防空指挥体制,按照市、区、街三级
组建,在实施防空袭作战时,“青岛市人民防空委员会”即转为“青岛市人民防空指
挥部”。正、副指挥长由防空委员会正、副主任担任,增设正、副政委分别由市委书
记和军分区政委、市委副书记担任;“青岛市人防办公室”即转为指挥部的办事机构,
由各个部门抽人扩编,设作战指挥、政治工作、人口疏散、工程抢修、医疗救护、交
通运输、物资供应、通信、防化、治安、消防、后勤保障12个处。各区、各街道办事
处也作相应转变。1987年,市人防办建立作战指挥室。市、区两级建立了地下指挥所,
平时与驻军作战部门建立互通情报的制度,确保战备情况及时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