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武器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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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的武器装备,系随着战争年代的缴获而不断充实,又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而逐
步更新的。由于武器装备来源的不同,从抗日战争到1990年,主要经历了三个时期,
即土杂式武器、旧杂式武器和国产制式武器时期。各时期的武器装备,又是交错递进
发展的。
土杂式武器 抗日战争初期,民兵武器装备主要来自民间。青岛地区广大抗日群
众,为了武装自己,打击敌人,制造和收集了大量的土枪、土炮和大刀长矛等。1943
年以后,民兵武器装备的来源,除军区、军分区予以补充和部队赠送外,主要靠作战
缴获的战利品。当时民兵手中的武器,除大刀长矛、土枪土炮、炸药、地雷和手榴弹
外,还有少量的机枪、马步枪和短枪。民兵武器装备得到较快发展,武器的质量也有
了明显提高。解放战争时期,随着民兵支前与配合部队作战规模不断扩大,缴获的武
器逐年增多。至1947年以后,青岛地区的民兵,除站岗放哨外,执行作战任务基本不
再用大刀长矛、土枪土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当时国家正处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民兵武器的数
量和质量都没有多大的增加和变化。至1957年以前,基本上仍是以使用土杂式武器为
主。
旧杂式武器 1958年,全国城乡大办民兵师,民兵队伍迅速扩大。为保证民兵完
成战备值勤和军事训练任务,济南军区将部队陆续换装下来的20余万件旧式武器和装
备器材,全部配发民兵。至1961年,随着大批旧杂式武器和装备器材的增加,土枪土
炮被全部淘汰,使民兵武器装备由土杂式渐进为旧杂式。1962年,青岛市民兵武器数
量达到2635件。
1962年以后,由部队换装下来的旧制式武器(国产“1953年式”),陆续装备民
兵(另由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每年有计划地调拨给民兵少量国产“1956年式”新制式
武器),使民兵的制式武器数量逐年增加,质量逐年提高。至1970年,青岛市共有民
兵武器6006件,其中制式武器4038件,占67.2%。
国产制式武器 1971年,中共中央确定,将民兵武器装备列入国家军工生产计划,
地方军工产品主要是装备民兵。1975年10月,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制订《民兵武器装
备十年规划》,加快了民兵武器装备的发展和更新。至1979年,青岛市共有民兵武器
4.5万余件, 其中制式武器4.4万余件,占99.1%。基本上实现了武器装备国产化和制
式化。期间,由部队换装下来的部分火炮和技术装备器材,相继装备到民兵高炮、地
炮、侦察、通信、工兵、防化等部(分)队,使民兵的重型火器和技术装备得到相应
的发展。
1981年,全国第二次民兵装备工作会议提出“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调整品种,
搞好配套”的方针。青岛市对民兵武器和装备器材,进行全面技术检查和鉴定,在摸
清数量和质量的基础上,旧杂式武器全部淘汰,部分回收了“1953年式”旧制式武器。
至1990年,青岛市的民兵,不仅装备了国产的制式轻武器,而且还装备了一定数量的
制式高炮(机)、地炮和打坦克火器以及配套器材,使民兵全部装备了与部队同一系
列的制式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