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的武器装备,系随着战争年代的缴获而不断充实,又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而逐
步更新的。由于武器装备来源的不同,从抗日战争到1990年,主要经历了三个时期,
即土杂式武器、旧杂式武器和国产制式武器时期。各时期的武器装备,又是交错递进
发展的。
土杂式武器 抗日战争初期,民兵武器装备主要来自民间。青岛地区广大抗日群
众,为了武装自己,打击敌人,制造和收集了大量的土枪、土炮和大刀长矛等。1943
年以后,民兵武器装备的来源,除军区、军分区予以补充和部队赠送外,主要靠作战
缴获的战利品。当时民兵手中的武器,除大刀长矛、土枪土炮、炸药、地雷和手榴弹
外,还有少量的机枪、马步枪和短枪。民兵武器装备得到较快发展,武器的质量也有
了明显提高。解放战争时期,随着民兵支前与配合部队作战规模不断扩大,缴获的武
器逐年增多。至1947年以后,青岛地区的民兵,除站岗放哨外,执行作战任务基本不
再用大刀长矛、土枪土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当时国家正处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民兵武器的数
量和质量都没有多大的增加和变化。至1957年以前,基本上仍是以使用土杂式武器为
主。
旧杂式武器 1958年,全国城乡大办民兵师,民兵队伍迅速扩大。为保证民兵完
成战备值勤和军事训练任务,济南军区将部队陆续换装下来的20余万件旧式武器和装
备器材,全部配发民兵。至1961年,随着大批旧杂式武器和装备器材的增加,土枪土
炮被全部淘汰,使民兵武器装备由土杂式渐进为旧杂式。1962年,青岛市民兵武器数
量达到2635件。
1962年以后,由部队换装下来的旧制式武器(国产“1953年式”),陆续装备民
兵(另由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每年有计划地调拨给民兵少量国产“1956年式”新制式
武器),使民兵的制式武器数量逐年增加,质量逐年提高。至1970年,青岛市共有民
兵武器6006件,其中制式武器4038件,占67.2%。
国产制式武器 1971年,中共中央确定,将民兵武器装备列入国家军工生产计划,
地方军工产品主要是装备民兵。1975年10月,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制订《民兵武器装
备十年规划》,加快了民兵武器装备的发展和更新。至1979年,青岛市共有民兵武器
4.5万余件, 其中制式武器4.4万余件,占99.1%。基本上实现了武器装备国产化和制
式化。期间,由部队换装下来的部分火炮和技术装备器材,相继装备到民兵高炮、地
炮、侦察、通信、工兵、防化等部(分)队,使民兵的重型火器和技术装备得到相应
的发展。
1981年,全国第二次民兵装备工作会议提出“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调整品种,
搞好配套”的方针。青岛市对民兵武器和装备器材,进行全面技术检查和鉴定,在摸
清数量和质量的基础上,旧杂式武器全部淘汰,部分回收了“1953年式”旧制式武器。
至1990年,青岛市的民兵,不仅装备了国产的制式轻武器,而且还装备了一定数量的
制式高炮(机)、地炮和打坦克火器以及配套器材,使民兵全部装备了与部队同一系
列的制式武器。
第一节 武器配备
民兵的武器装备,系随着战争年代的缴获而不断充实,又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而逐
步更新的。由于武器装备来源的不同,从抗日战争到1990年,主要经历了三个时期,
即土杂式武器、旧杂式武器和国产制式武器时期。各时期的武器装备,又是交错递进
发展的。
土杂式武器 抗日战争初期,民兵武器装备主要来自民间。青岛地区广大抗日群
众,为了武装自己,打击敌人,制造和收集了大量的土枪、土炮和大刀长矛等。1943
年以后,民兵武器装备的来源,除军区、军分区予以补充和部队赠送外,主要靠作战
缴获的战利品。当时民兵手中的武器,除大刀长矛、土枪土炮、炸药、地雷和手榴弹
外,还有少量的机枪、马步枪和短枪。民兵武器装备得到较快发展,武器的质量也有
了明显提高。解放战争时期,随着民兵支前与配合部队作战规模不断扩大,缴获的武
器逐年增多。至1947年以后,青岛地区的民兵,除站岗放哨外,执行作战任务基本不
再用大刀长矛、土枪土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当时国家正处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民兵武器的数
量和质量都没有多大的增加和变化。至1957年以前,基本上仍是以使用土杂式武器为
主。
旧杂式武器 1958年,全国城乡大办民兵师,民兵队伍迅速扩大。为保证民兵完
成战备值勤和军事训练任务,济南军区将部队陆续换装下来的20余万件旧式武器和装
备器材,全部配发民兵。至1961年,随着大批旧杂式武器和装备器材的增加,土枪土
炮被全部淘汰,使民兵武器装备由土杂式渐进为旧杂式。1962年,青岛市民兵武器数
量达到2635件。
1962年以后,由部队换装下来的旧制式武器(国产“1953年式”),陆续装备民
兵(另由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每年有计划地调拨给民兵少量国产“1956年式”新制式
武器),使民兵的制式武器数量逐年增加,质量逐年提高。至1970年,青岛市共有民
兵武器6006件,其中制式武器4038件,占67.2%。
国产制式武器 1971年,中共中央确定,将民兵武器装备列入国家军工生产计划,
地方军工产品主要是装备民兵。1975年10月,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制订《民兵武器装
备十年规划》,加快了民兵武器装备的发展和更新。至1979年,青岛市共有民兵武器
4.5万余件, 其中制式武器4.4万余件,占99.1%。基本上实现了武器装备国产化和制
式化。期间,由部队换装下来的部分火炮和技术装备器材,相继装备到民兵高炮、地
炮、侦察、通信、工兵、防化等部(分)队,使民兵的重型火器和技术装备得到相应
的发展。
1981年,全国第二次民兵装备工作会议提出“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调整品种,
搞好配套”的方针。青岛市对民兵武器和装备器材,进行全面技术检查和鉴定,在摸
清数量和质量的基础上,旧杂式武器全部淘汰,部分回收了“1953年式”旧制式武器。
至1990年,青岛市的民兵,不仅装备了国产的制式轻武器,而且还装备了一定数量的
制式高炮(机)、地炮和打坦克火器以及配套器材,使民兵全部装备了与部队同一系
列的制式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