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兵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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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全面的侵华战争。10月,日军大举
入侵山东。 1938年1月10日,日军第二次侵占青岛。为挽救国家和民族的危亡,驱日
寇、除汉奸、打土匪、保家乡,青岛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中国共产党的号召,
先后成立了“民族抗日先锋队”、“人民武装自卫团”、“抗日游击小组”等群众武
装组织,有5300余人。1940年12月,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简称山东省战工会),
制定了《人民抗日自卫团组织条例》。从此,全省各地群众武装组织的名称,统一为
人民武装抗日自卫团。自卫团的基本组织,分为自卫团和基干自卫团两部分。基干自
卫团是开展游击战争、配合部队作战的骨干力量。青岛地区各县根据《条例》的有关
规定,进行了组织整顿。统一编为小队(5~15人)、分队(2~4个小队)、中队(2
~4个分队) 、大队(2~4个中队),乡、区、县团部。县团部为最高单位,村为基
层单位。各小队至大队,设正、副队长,中队和大队设正、副指导员;乡、区、县团
部, 设正、 副团长和正、副指导员(县团部为教导员)。1941年11月,中央军委在
《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指示中明确提出:“抗日根据地武装力量,应包括主力
军、地方军、人民武装(即不脱离生产的自卫队、民兵)三部分,目前以发展地方军
和人民武装为中心。”根据上述精神,青岛地区各县积极发动群众,使自卫团队伍不
断发展和扩大,群众性的联防自卫组织也逐步建立起来。1942年9月,山东省战工会、
山东军区颁布《修正山东军区人民武装抗日自卫团暂行条例》,将自卫团的基本组织
——民兵和自卫团, 改称民兵和自卫队。1943年3月,山东分局、山东军区发出群众
工作指示,要求大量发展民兵,在青岛地区掀起了突击发展民兵运动。是年10月,根
据山东省行政委员会公布的《山东人民武装抗日自卫团组织条例》规定,自卫团的县
团部和区团部撤消。 1944年5月,山东军区司令部、政治部重新公布《山东人民武装
抗日自卫团组织条例》。《条例》规定:自卫团村团部设正、副团长、指导员,下辖
民兵队和自卫队。团长兼民兵队长,副团长兼自卫队长。民兵队下辖基干队、游击小
组、青抗先(青年抗日先锋队);自卫队下辖普通自卫队和青年、妇女、渔民自卫队
等。青岛地区各县按照《条例》的要求,对自卫团组织进行了全面整顿,民兵和自卫
队的数量有所增加,质量有所提高。1945年1月,山东军区发出大量发展民兵的指示,
青岛地区再次掀起参加民兵的热潮。 至1945年8月,民兵和自卫队已经发展到15万余
人。
1945年9月2日, 日军投降。 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不顾全国人民的反对,于
1946年6月发动了全面内战。9月,中共华东局作出《关于目前人民武装工作的决定》,
指出:“进一步加强民兵工作,目前应成为全党重要工作之一。”“各地以县为单位,
按三三制的编制,编成民兵子弟兵团,以区为单位编成大队,县人民武装部兼团部轮
流到前线配合部队作战。”青岛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在“保家、保田、保饭碗”的口
号下, 掀起参加民兵的热潮。仅崂山地区即有258个自然村建立了民兵组织,有民兵
7740人。1947年10月以后,山东战场转入全面反攻作战。由于战争规模扩大,配合部
队作战、 支援前线的任务十分繁重,民兵队伍不断扩大。至1949年9月,青岛地区民
兵已达到16万余人,自卫队也得到相应的发展。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全国开始实行普遍民兵制度。1950年,
青岛地区各县根据上级有关指示,首先整顿和巩固了原有的民兵组织。从1951年起,
在农村和城市郊区(市区内不建立民兵组织),逐步把18~40岁的男性公民编入民兵
组织。改过去自愿参加民兵的原则为普遍民兵制度。并将过去人民武装自卫团之名称
改为民兵,将自卫团的基本组织——民兵和自卫队,分别改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
同时,按照《民兵组织暂行条例》的要求,以县为单位组建民兵基干团,区和乡分别
组建民兵基干营、 连。至1953年,仅崂山办事处就有民兵2.5万余人(其中基干民兵
6165人);组建民兵基干团1个,营8个,连26个。基本达到了普遍民兵制的要求。
1955年,国家改志愿兵役制为义务兵役制,建立了预备役制度。1955~1957年,
青岛市在城乡中分期分批地进行预备役登记工作。 1958年2月,山东省召开兵役工作
会议,部署了民兵、预备役“合二而一”的整顿工作。青岛地区各县于上半年对民兵
组织进行了整顿。以30岁左右的复员军人为骨干,结合18~25岁的男性公民编为基干
民兵,其他未编入基干民兵而适合服预备役的公民,则一律编入普通民兵。整顿后的
民兵即为预备役。
1958年8月, 台湾国民党在美帝国主义的支持下,叫嚣反攻大陆,进行军事挑衅
和战争威胁。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民兵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
为保卫中国领土主权的完整和社会主义建设,保卫远东的世界和平,中国需要拥有一
支强大的武装力量,除了必须建设强大的常规部队和特种技术部队之外,还必须在全
国范围内把拿起武器的男女公民武装起来,以民兵组织的形式,实行全民皆兵。9月,
毛泽东主席反对表了“民兵师的组织很好,应当推广”的重要谈话。在中共中央《决
定》和毛泽东主席“大办民兵师”谈话精神的指引下,青岛地区出现了大办民兵师的
高潮。从农村到城市,从厂矿企业到党政机关和大专院校,相继建立起民兵组织。在
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内,将16~50岁的男女公民全部编入民兵组织,仅市区(含崂山郊
区)即发展民兵87万余人。1959年上半年,结合整顿人民公社,整顿了民兵组织。在
农村人民公社和城市厂矿企业、机关、院校,分别组建民兵师(团)。经过整顿,市
区共建立民兵师29个,团121个,营1221个,连5658个。1962年6月,毛泽东主席作了
“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的重要指示。是年12月,中共中
央、国务院颁布《民兵工作条例》。青岛市按照《条例》的要求,对民兵组织进行全
面整顿。市区共有民兵师9个,团67个,营432个,连2100个,有基干民兵13.1万人。
同时,结合贯彻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民兵战备工作和调整民兵武装布局的指示,
按照一件武器三套人员的要求,武装了基干民兵连351个,武装基干民兵达1.6万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青岛地区的民兵组织遭到破坏。但在“文化大革
命”过程中,由于广大干部和民兵对“四人帮”的抵制和斗争,民兵建设仍然取得了
一定成绩。1969年6月,毛泽东主席提出“战争打起来,组织地方部队,小县一个营,
中县两个营, 大县一个团”的要求。青岛地区各县和市内5区于1970年上半年,先后
组建民兵独立营、 团。市区和崂山县共组织民兵独立团1个,营5个,连6个,编入民
兵1.2万余人。 1973年,将民兵独立团(营)改为民兵武装基干团(营)。期间,随
着大批技术装备器材的配发,逐步在武装基干团内组建高炮、高机、地炮、侦察、通
信等专业技术兵部(分)队,使民兵由单一的步兵,发展成为有多种专业技术兵合成
的队伍。 至1976年, 青岛市(含崂山县)共有民兵47万人,其中基干民兵22.7万人
(内有武装基干民兵2.6万人)。武装基干团6个,营22个,连161个;高炮团1个,营
4个, 连17个;高机连10个,地炮连6个,机枪恋个,通信连12个,侦察连8个,防化
连5个,指挥连5个,反坦克火器排60个,打坦克爆破班298个。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 后, 通过拨乱反正,逐步恢复了民兵工作的传统。
1978年10月,中共中央重新颁布《民兵工作条例》。根据《条例》的规定和上级的要
求,青岛市和所属各县于1979年8月至1980年1月整顿和健全了民兵组织。整顿后,编
有民兵师20个, 团294个;武装基干团11个;高炮团4个,共有民兵178.8万人(其中
基干民兵99.5万人) 。198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在批转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调整民兵组织问题的报告》中指出,对民兵组织要进行调整改革。是
年11月至1982年5月, 青岛市和所属各县在普遍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民兵组织进行
了调整和改革, 缩小了组建民兵的范围。对难以坚持正常活动的712个单位的民兵组
织予以撤消; 对单位人数不满100人,民兵人数不满40~50人的不再建立民兵组织。
简化了民兵组织层次,取消了民兵师、民兵团(指人民公社)和武装基干民兵团建制,
共减少民兵团165个; 增建独立民兵排、班;并将原来的普通、基干、武装基干民兵
三种组织,改为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两种组织。压缩参加民兵的年龄,男性公民由16
~45岁改为18~35岁(其中基干民兵18~28岁)。实行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相结合,
凡有民兵组织的地方,按照《兵役法》的规定应服兵役的人员,除应征服现役者外,
均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从制度上保证了民兵与预备役的统一。在这次整顿中,全
市共有68.8万余人编入民兵组织。其中,基干民兵15.7万人,列为第一预备役;普通
民兵53.1万人,列为第二预备役。1982年下半年至1983年,通过年度整组,全市民兵
总数达到70.6万余人,新建立民兵组织89个。同时,还调整了民兵专业技术分队的布
局和编组。农村以县为单位,把专业技术分队相对集中,一个公社编一种专业;市区
则以高炮为主, 编1~2个专业。 缩小了专业技术分队的布局,扩大了编组的范围。
1985年以后,贯彻中共中央“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住重点,打好基础”的方针,
进一步压缩了基干民兵数量,精简了民兵队伍。1987年,青岛市对市区民兵专业技术
分队的布局和编组,再次进行调整,使专业对口率由40%上升到90%以上。调整了市属
各局(公司)、中央及省属企业的民兵预备役工作隶属关系,使“条块结合、以块为
主、条条支持”的城市民兵预备役领导关系落到实处。1989年,在对民兵进行整组的
同时,调整和制定了1989~1993年青岛市基干民兵发展规划。1990年,调整和完善了
民兵编组,使基干民兵队伍更加精干。当年,建有民兵组织的厂企713个,乡镇159个,
行政村6075个;编成团、营、连建制和各种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同时,为加强后备兵
员的储备工作,还在全市统一划分了5个兵员储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