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清朝末期兵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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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兵制 在清军中采用这一制度的有八旗兵和绿营兵。八旗兵原系“兵民合一”
组织,建立于1615年。1644年清军入关后,由于战事的发展,八旗兵逐渐脱离生产劳
动,至清雍正时期,已成为一种单纯的军事组织。八旗兵的来源全部为旗人。非旗人
不得补充。故又称世袭制。八旗兵挑补的范围和办法是:每当兵员出缺或需要扩大名
额时,由各旗的参领和佐领首先从出缺之员所在的佐领辖区内举出应选对象,编造名
册,送本旗御史审核后(即依户籍原册校对)确定。挑补中,若“本佐领内不得其人,
于本参领内挑补,参领内不得其人,于本旗内挑补”。同时,为了保障兵员的质量,
亦注意从体格健壮、技艺高强者中选补。旗兵的服役年龄,男子16岁经挑选考中便可
以补入兵丁。凡列入兵籍者,不得为农、工、商贾,专靠旗地(每丁5亩,免除赋税)
和粮饷维持生活。至1647年,由于人口日增,旗地和额兵(即现役军人)名额有限,
清政府作出了“嗣后新增人丁,不再添给旗地”的规定,致使大批余丁成为既无地又
无饷的旗下平民,生计难以维持。清政府为图补救,便采用扩大额兵、增设养育兵的
办法来缓解矛盾。由于选拔的额兵多为生活困难者,八旗兵的素质明显下降。
绿营兵是清军入关后弥补八旗兵的不足而增设的。绿营兵的来源主要是接收明朝
的降军和招募的汉人。因以绿旗为帜,故称绿营(亦称绿旗营,简称营兵)。绿营兵
与八旗兵同为清代的正规军,是清朝晚期一支主要的武装力量。绿营兵为世兵制,即
一人在伍,全家被编入兵籍,掌于兵部。父在伍子为余丁,父死由子替补,世代相袭,
以兵为业,故亦称事业兵制。绿营兵只招本地人当兵,一旦列入兵籍,便终身为伍。
绿营兵分马兵、 步兵、守兵3种。兵员随缺随补。余丁均为绿营收养的弟子,每人发
月饷5钱。年满16岁后,如有出缺,均有资格考补守兵。凡补入营兵入伍,得有5人联
名具保,互相监察,如有生事扰民、违犯纪律或逃跑者,严加惩处。至清末,绿营兵
除严重缺额外,由于粮饷微薄,官兵士气低落,加之管理不严,纪律松弛,公开“吃
空”,贪污成风,战斗力日趋下降,逐渐失去其主力军的作用。

募兵制 随着八旗兵和绿营兵的衰朽,世兵制失去主导地位,逐渐被募兵制所取
代。清朝晚期所组建的额部队,诸如防军、新军等,均是采用募兵的办法。防军,是
由湘淮军的“留防勇营”演变而成的一支队伍。士兵的来源,主要是招募年轻力壮、
技艺娴熟、朴实而有农夫气者为主。招募中,先设官,然后由官再招兵。凡应募的勇
丁,必须出具保节,并将姓名、籍贯、户邻等注册。防军从官到兵皆为私人所有。
新军,是清政府采用西方国家方法(仿照法国军队)训练的一支新式陆军(简称
新军)。其军官主要来自军事学堂毕业的学员,一概不许在学堂和新军外随意任用。
新军分为常备军、续备军、后备军3种。常备军服役3年期满,发给凭证,资遣回籍,
列为续备军;续备军回籍3年后,改为后备军;后备军4年期满,退为平民,不予征调。
后来,随着时局的变化,招募的数量不足,便对原有的防军等进行改编,以旧代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