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教失足女青年,维护妇女的人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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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12月,市政府取缔妓女院、暗娼,对班主逮捕法办,娼妓集中学习。由公安、
民政、妇联、共青团、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办了“妇女生产教育所”, 收容314名娼妓,
组织她们学习、劳动、治病,经过一年的学习改造,由政府分别情况,统一安排工作。
从1985年开始,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密切配合司法部门,主动挑起帮助失足女青年的
担子, 对每一个解除劳动教养的女青年,从“教”字入手,在“帮”字上下功夫。提出
“解教一个, 包教一个,帮好一个”的帮教目标。全市有400余名妇女干部加入联合帮
教队伍。引导她们过好“三关”(社会歧视关、家庭冷落关、自我认识关) ,排除三难
(工作难、婚姻难、处理家庭关系难) 。自1985~1987年,解教回青的241名女青年,有
172人工作得到落实,不少人加入共青团,被评为先进生产者、新长征突击手,有的还担
任了企业干部。 司法部、 省司法厅、省和市政法委刊发了事迹介绍, 全国、省妇联
《妇女工作》杂志转发了经验, 省电视台、省司法厅联合录制《情暖芳心》的电视专
题片。市妇联荣获山东省委、省政府颁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
1989年以来,全市各级妇联带领广大妇女投入除“六害”斗争。据1990年5月统计,
全市妇女揭发检举“六害”线索2 600多起,其中不少经公安部门查实处理。在斗争过
程中,妇联系统开展争创无“六害”妇代会和无“六害”家庭活动,发动妇女成立“禁
赌协会”、“禁毒协会”、“红白喜事理事会”、“姐妹帮教会”等自治组织近万个。
各级妇联突出地区特点, 并把除“六害”斗争同移风易俗,倡导精神文明结合起来,使
广大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