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 市总工会便设立劳保部,在各工矿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保护组织,开展对
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1955年全市168个百人以上的基层单位建立劳保委
员会72个,百人以上车间建立73个,在6 190个生产小组中设立劳动保护检查员2 664名。
1956年市总工会转发全总关于《工会组织实施工人职员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
报告规程的规定》, 对填报伤亡事故概况、报送季度伤亡事故分析报告、死亡事故调
查报告书等都作出明确规定,使各级劳保组织进一步重视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对
预防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起到一定作用。
1973年, 市总工会恢复劳保部,着手恢复各级工会劳保组织。1978年,国务院发出
《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 市总工会重点抓了各级工会劳保组织的建立
健全和劳保队伍的培训。到1980年, 31个区、县、局工会都配备了专兼职劳保干部。
重工、轻工、化工、纺织、建工局所属173个单位中,建立劳动保护委员会的有145个,
有劳保委员1 603人; 426个200人以上车间,建立劳保委员会的368个,设委员1 718人;
465个200人以下的车间设劳保委员835人;14 662个小组配备安全检查员11 511人。在
抓劳保队伍建设的同时, 全市各级工会采取办学习班等形式,培训劳保委员,提高劳保
队伍素质。1978~1981年共举办学习班179期, 培训小组安全检查员以上的骨干1 445
人。全市共组织检查组1 407个, 参加检查人员6 297名,查出不安全隐患12 935处,整
改7 306处。 1985年, 全国总工会颁发有关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3个条
例, 市总工会在全市工会系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先后举办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学习
班4期,500多人参加。市总工会按照条例要求,对其中297名经考试合格者,分批任命为
青岛市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颁发证书和证章。各区、县、局(公司)工会和基层工会
也抓了3个条例的贯彻,共举办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培训班22期,培训近5 000人。
随着3个条例的贯彻实施,全市劳动保护组织不断健全完善。到1990年底,全市612个基
层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占应建数的84.9%;设委员2 763人,占应设数的95.1%;
设立劳动保护检查员27 094名。根据条例要求,从1989年开始,市总工会与卫生局联合
对全市粉尘作业点进行普查,普查结果,全市共有66 176人不同程度的接触作业点。市
总工会会同卫生部门对其中26 590人进行体检, 列出重点复查对象964人,查出89人患
尘肺病,对这些职工及时采取治疗措施。
从1989年开始, 根据全总《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实行工会
监督的暂行办法》的规定, 市总工会参加了全市75项新建、扩建、改建、续建、引进
及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论证和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提出建议90条,全部
被采纳。加强了工会在劳动保护方面的监督作用。
1990年, 在全市开展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工作。共建立380
项重大事故隐患档案,由市总工会负责跟踪监督检查的有81项。其中青岛蓄电池厂有1
091平方米危房, 多年来未得到解决。市总工会向市长写出要求改建危房的报告,市长
指示后引起经委、建委等有关部门的重视,联合现场办公,使问题迅速得到解决。1990
年市总工会被评为省劳动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劳动保护
建国初期, 市总工会便设立劳保部,在各工矿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保护组织,开展对
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1955年全市168个百人以上的基层单位建立劳保委
员会72个,百人以上车间建立73个,在6 190个生产小组中设立劳动保护检查员2 664名。
1956年市总工会转发全总关于《工会组织实施工人职员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
报告规程的规定》, 对填报伤亡事故概况、报送季度伤亡事故分析报告、死亡事故调
查报告书等都作出明确规定,使各级劳保组织进一步重视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对
预防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起到一定作用。
1973年, 市总工会恢复劳保部,着手恢复各级工会劳保组织。1978年,国务院发出
《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 市总工会重点抓了各级工会劳保组织的建立
健全和劳保队伍的培训。到1980年, 31个区、县、局工会都配备了专兼职劳保干部。
重工、轻工、化工、纺织、建工局所属173个单位中,建立劳动保护委员会的有145个,
有劳保委员1 603人; 426个200人以上车间,建立劳保委员会的368个,设委员1 718人;
465个200人以下的车间设劳保委员835人;14 662个小组配备安全检查员11 511人。在
抓劳保队伍建设的同时, 全市各级工会采取办学习班等形式,培训劳保委员,提高劳保
队伍素质。1978~1981年共举办学习班179期, 培训小组安全检查员以上的骨干1 445
人。全市共组织检查组1 407个, 参加检查人员6 297名,查出不安全隐患12 935处,整
改7 306处。 1985年, 全国总工会颁发有关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3个条
例, 市总工会在全市工会系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先后举办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学习
班4期,500多人参加。市总工会按照条例要求,对其中297名经考试合格者,分批任命为
青岛市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颁发证书和证章。各区、县、局(公司)工会和基层工会
也抓了3个条例的贯彻,共举办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培训班22期,培训近5 000人。
随着3个条例的贯彻实施,全市劳动保护组织不断健全完善。到1990年底,全市612个基
层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占应建数的84.9%;设委员2 763人,占应设数的95.1%;
设立劳动保护检查员27 094名。根据条例要求,从1989年开始,市总工会与卫生局联合
对全市粉尘作业点进行普查,普查结果,全市共有66 176人不同程度的接触作业点。市
总工会会同卫生部门对其中26 590人进行体检, 列出重点复查对象964人,查出89人患
尘肺病,对这些职工及时采取治疗措施。
从1989年开始, 根据全总《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实行工会
监督的暂行办法》的规定, 市总工会参加了全市75项新建、扩建、改建、续建、引进
及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论证和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提出建议90条,全部
被采纳。加强了工会在劳动保护方面的监督作用。
1990年, 在全市开展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工作。共建立380
项重大事故隐患档案,由市总工会负责跟踪监督检查的有81项。其中青岛蓄电池厂有1
091平方米危房, 多年来未得到解决。市总工会向市长写出要求改建危房的报告,市长
指示后引起经委、建委等有关部门的重视,联合现场办公,使问题迅速得到解决。1990
年市总工会被评为省劳动保护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