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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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青岛市级领导机构除1951年3月建立民建青岛分会筹备处外,自1951年5月至
1989年5月, 先后组成和选举产生民建青岛分会筹备委员会、分会委员会和民建青岛
市第一至第六届委员会。
民建青岛市历届委员会重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1978年恢复组织活动后,领导班
子老龄化问题比较严重。1989年选举产生的民建青岛市第六届委员会向年轻化、知识
化迈出了可喜的一步,37名委员中,新委员20人,占54%;平均年龄58.1岁,比上届
下降3.2岁;有大专以上学历的14人,占37.8%。17名常委中,新常委9名,占52.9%;
平均年龄58.76岁,比上届下降4.37岁;具有高级职称的5人,占29.4%。民建青岛市
委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发扬民主,加强团结,坚持集体领导。
驻会正、副主任委员定点分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动会务。
民建青岛市历届委员会根据每个时期工作重点的需要,设立了工作委员会和工作
组。民建青岛分会筹备委员会设学习委员会、工商研究组;民建青岛市分会委员会设
工商研究委员会、公私合营组、加工订货组、税务组、商业组;民建青岛市委第一届
设台东区工作委员会、临时工作委员会、工商界整风委员会;第二届设工商业者家属
委员会;第四届设经济咨询服务工作委员会、两会妇女工作委员会;第五届设三胞联
络委员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第六届设理论政策研究委员会、联络工作委员会、经济
技术咨询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