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青岛地方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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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是由原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所创建,是
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事业的政党,是同
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
1947年11月,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简称民联)、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简称
民促)等国民党民主派的领导人和其他爱国民主分子在香港举行中国国民党民主派第
一次联合代表会议。1948年1月1日,会议宣布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
1949年11月,中国国民党民主派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决定将民革、民联、
民促及其他国民党爱国民主分子进一步统一为一个组织—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
联、民促同时宣告结束。
1952年10月,民革山东省组织负责人范予遂、李澄之到青岛筹建民革青岛地方组
织,在中共青岛市委的支持下,于同年11月16日成立民革青岛支部筹备委员会,徐一
贯为召集人。 1954年9月19日召开第一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民革青岛市第一届委员
会。
民革青岛地方组织成立以后,认真贯彻民革中央制定的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路线,参与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并履行监督职责,同时团结、推动党员及所联系人士参加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并结合实践进行自我教育。民革青岛市委员会(简称民革青岛
市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贯彻执行“长期共存,互相
监督”的方针,为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建设新青岛
而努力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民革青岛组织被迫停止活动。1978年,民革青岛
组织恢复活动,由陈志藻、徐一贯、刘汉耀、张家宝、陆许溱5人组成临时领导小组。
1980年11月建立民革青岛市第四届委员会。随着全国工作重点的转移,民革青岛市委
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遵照民革中央指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致力于发展和完善业已确立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
制度,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法制,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
统一大业服务,开辟新的工作领域,开展了多方面的工作。在参加全市政治生活,协
助中共和政府落实对知识分子、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对在台湾人员家属等方面
的政策,推动民革党员举办业余教育,开展咨询服务,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特别是在加强与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和在国外的国民党爱国人士的联系和团结,宣
传“一国两制”(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政策方面,发挥了积
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