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参政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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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有着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的光荣传统,早在1952年民革青岛地方组织筹建
初期, 筹委会委员徐一贯、于去疾、罗赤霞3人即参加青岛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徐
一贯还当选为山东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解放初期的民主建
设。镇压反革命运动时,民革青岛支部筹委会委员王桂浑在青岛市公安部门工作汇报
会上,提出加强镇压反革命的组织和宣传工作若干建议;徐一贯还提出对罪大恶极的
反革命分子要及时处理以泄民愤,审查反革命分子的工作要多听群众意见,把反革命
分子交到群众中审判;民革青岛支部筹委会委员罗赤霞在《青岛日报》发表文章,揭
露反革命分子罪行及其危害,唤起群众提高警惕,协助政府做好镇反工作。1956年在
中共青岛市委召开的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座谈会上,民革青岛市委主委徐一贯就发扬发
主,掌握政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改善党群关系等事项提出14条建议。副主委
王桂浑就如何贯彻中共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问题提出:建立
内部情况交流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党与非党关系,有职有权,党政分工,广开言路
等18条建议。
1956年,民革党员中有5人担任青岛市正、副局长职务,有9人当选为山东省、青
岛市人大代表,有23人担任山东省、青岛市政协委员。他们通过政府工作会议,人大、
政协组织,充分发挥了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作用。青岛市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
书画雕刻家杜宗甫委员提出发展国画,设立美术馆,提高工艺品质量,加强出口支援
国家建设的建议。市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上,徐一贯、王桂浑、罗赤霞、檀树等35名
出席和列席委员(代表)集体提出:为促进和平解放台湾,建议正确执行对留居青岛
市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其眷属的政策,加强对他们的团结教育工作。杜宗甫委员提
出恢复青岛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机构,并迅速移存保管好文物的意见。
青岛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上,委员赵太侔、陈志藻、陆许溱就压缩城市人口,加
强街道组织工作,提出6条意见。1957年,有党员45人和民革联系的社会人士120人参
加了市政协召开的帮助中共整风的会议,共提出3000余条建议或意见。
“文化大革命”结束,民革青岛地方组织恢复活动后,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有了新
的发展。特别是1989年中共中央颁发14号文件,重申确立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历史
地位后,民革党员对参政议政的意识进一步加强。正副主委按时参加中共青岛市委召
开的双月座谈会以及临时召开的重要会议,与中共共同协商有关经济体制改革、对外
开放、市政建设、社会治安和重大人事变动等事项。此外,基层支部也提出了许多很
好的建议。如民革文教支部集体对教育体制改革、教学方法、社会办学等方面提出17
条建议。市南区支部以防止青少年犯罪为主题,参观考察了监狱,写出“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的建议”。市北区支部提出“做好勤政廉政工作”和“高层楼房治安工作”的
建议。为改善展示文明建设的对外观瞻,6名民革党员检查了中山路商店牌匾、广告、
标语, 发现有汉字书写、 汉语拼音、外语等错误82处,报政府有关部门督促纠正。
《青岛日报》对此报道了有关消息,并加编后语:“民革从关心青岛建设,维护青岛
声誉出发,检查了中山路各处招牌的文字错误,此举甚佳,各商店应认真检查,如有
错误立即纠正。”
当国家从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际,发行债券集资蓬勃兴起,同时也
出现了一些弊端。民革党员、建设银行高级会计师杨德馨为此提出“建立以债券为中
心的长期资金市场”和“对当前经济存在的问题如何走出困境”的建议。此建议联系
实际,提出了改进的办法。
民革青岛市委为发挥参政议政整体功能,成立了由两名副主委领导的参政议政小
组,具体研究、组织整体参政议政工作。
1990年12月,民革党员孔平被青岛市监察局聘请为特约监察员,参与监察部门组
织的监察活动及重要案件的查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