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工商业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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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通济官钱局,开办长期存款和来往存款业务。长期存款计付利息;来往存款,
除同行因惯例付息外,其他概不计息。济南最早的存款记载是: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
),长期存款416304.586两,来往存款732741.540两。1917年4月通惠银行创立,开始经
营存款,至1918年有定期存款19.6万元,活期存款22.9万元。山东银行也是较早经营商
民存款的银行之一。
中国、交通、上海、大陆4行在济南早年银行界声望较大。山东民生银行控制地
方金融,公款多存该行。1932年,上述5个银行的存款共计5415万元,其中民生银行占
72.3%。以上存款以同业存款最多,个人存款为次,商业存款居第三位,工业存款极少。
自“七七”事变至济南解放前夕,资金多趋于投机经营,工商业存款难以稳定吸收

济南解放初,为迅速恢复生产,繁荣经济,稳定市场,平抑物价,北海银行济南分行
采取延长营业时间,派驻单位收款、汇款和减收汇费等办法,开展存款业务。1949年,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把组织存款作为主要工作,试办“公营企业与机关经
费活期折实存款”,11月份折实存款余额6821000个折实单位,按当时牌价折合人民币
(旧)97亿余元。工商业存款中,公营企业存款大幅度上升,其中又以公营工业为最。
1950年4月,对国营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及县以上的合作社实行现金管
理后,工商业存款大增。年末工业存款余额6169541万元(旧人民币,下同),比1949年
增加2.4倍;商业存款余额4220572万元,增加9.8倍。
1950~1952年,私营工商业存款稳定发展。以1949年底存款余额为基数,1950年增
加近1倍,1951年增加10倍,1952年增加15倍。存款户数,1950年以前1000户左右,1951
年增为4157户,1952年增加到6385户。
1958年“大跃进”期间,信贷资金投放过多,货币发行失控,一度出现商业存款猛
增突降的现象。此后,经过国民经济调整,组织货币回笼,严格控制贷款,工商业存款渐
趋正常。
1966~1975年间,信贷管理松弛,工业存款逐年增加,商业存款忽高忽低。
1979年以后,济南市各级银行组织货币回笼,以存保贷,促进了工商业存款稳步上
升。中国银行在办理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的同时,1981年开办外事企业存款。1983
年以后,凡有外汇贷款的单位,也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存款账户。其他各级银行也根
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账户管理的通知》,放松了对集体和个体工商户的开户条
件,允许其在各专业银行开户存款,并可使用支票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