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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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财政实行中央集权制,济南府及各县由知府、知县兼理财政。
民国初期,各县设财政科或公款局。1929年7月成立济南市财政局,设一科(文书
、设计、事务3股)、二科(票照、税务2股)、三科(出纳、库务、稽核3股)、土地科(
地租、清丈、登记、测绘4股)及秘书室等4科1室,下设磅牛场1处、稽征处3个。192
9年,各县财政机构改为财政局,数年后分别改为县政府第×科。1931年,市财政局
增设房捐征收处。同时,将全局改为两科,每科设3股。1934年,全局改设3科(一科
管文书、事务,二科管税捐、票照、稽核,三科管地租、清丈、库务、出纳),下属
单位增设商埠、东关、西关、南关、泺口等6个屠宰场。1936年将第三科裁撤,并将
房捐征收处及各屠宰场和磅牛场取消,市局实设一、二及土地等3科,每科设两股;
辖稽征处1个。
1938年4月,日伪济南市公署财政局成立。局设一科(经理、企财、会计3股)、二
科(票照、稽核两股),并设公有财产管理处、征收处各1个。1940年8月改设会计、审
计、征收3科,次年将会计科撤销。1943年增设主计科。1945年8月,全局设主计科(
管主计、审核、管产3股)、地政科(注册、甲地、地政、调查4股)、捐务科(捐务、房
捐、税捐、杂捐4股)。
1945年10月,国民党济南市政府财政局成立,设一科(总务、管产2股)、二科(捐务
、房捐、杂捐、税务4股)、三科(地政、勘察、注册3股)。
1948年10月,济南特别市市政府成立财粮局。设秘书科、会计科、审计科、供给
科、地政科和总粮库。1949年1月,总粮库划归省粮食局,市财政局单独设立。全局
设3科1室2处(行政科、计核科、会计科、秘书室、地政处、税务稽征处)。1949年3月
,敌产清理委员会下属之房地产管理处划归市财政局领导,与地政处合并为房地产管
理处。年底,成立公逆产管理处,归市财政局领导。建国初,各县设财政科。
1950年4月,济南市税务局成立,原隶属市财政局的税务稽征处划归市税务局领
导。同年10月,公逆产管理处划归市人民法院;11月,房地产管理处改为房地产管理
局。市财政局设3科1室(经费管理科、会计科、财务行政科和秘书室)。1951年2月调
整为4科1室(经费管理科、检查科、市财政科、财务行政科和秘书室)。1952年8月,
保险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营业部改为济南支公司,划归市财政局领导。至1954年,全局
共设6个科(秘书科、计划科、会计科、经费管理科、经建财务科、监察科)。1956年
6月调整为7个科(秘书科、计划科、会计科、企业财务科、行政事业财务科、收入科
、监察科)。次年,增设人事科。1957年12月,市税务局并入市财政局。此时,市财
政局设9个科(人事科、秘书科、会计科、监察科、工业收入科、商业收入科、地方收
入科、行政事业财务科、企业财务科),并辖市区4个分局(市中财政分局、历下财政
分局、天桥财政分局、槐荫财政分局)。1958年2月,交通银行济南市支行并入市财政
局企业财务科。10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济南市支行并入市财政局。50年代中后期,
各县财政机构先后改为财政局。
1961年底,财税分设。所属4个财政分局划归市税务局。至1963年底,市财政局
只有4个科室(人事秘书、计划会计、企业财务和行政事业财务科)。1966年2月,财税
两局合并为市财政税务局。
1968年3月,成立济南市财政系统临时生产指挥部,下设4个组(国营企业服务组、
集体企业服务组、行政事业服务组和后勤服务组)。同年8月,市区4个分局改为4个分
指挥部。1969年11月,市财政税务局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并,成立济南市财税工商
行政管理局,下设4个分局。60年代中后期,各县革命委员会设财税组;70年代初改
为财政税务局。
1970年12月,市财税工商行政管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市支行合并,成立济南
市财政金融局,原属4个分局改为4个财政金融分局。1972年11月,市财政金融局撤销
,建立济南市革命委员会财政税务局,所属4个分局改为4个财政税务分局。1977年6
月,增设国营企业分局。1978年12月,增设集体企业财务组。1979年3月,市局下设
各组均改为科室。1980年1月,为便于税务机关行使职权,对外挂济南市财政局、济
南市税务局两个牌子,内部机构仍为一套。1981年,增设调研科。1982年3月,增设
干部教育科。内部机构为9科1室(政工科、企业财务科、行政财务科、税政管理科、
计会科、农村财务科、监察科、调研科、干部教育科及办公室)。1983年3月,成立市
财政干部学校,隶属于市财政局领导。年底,经过改革,内部机构变为14个科,1所
,1校,4个分局。1984年9月,所属4个分局改为4个税务稽征处。1985年7月,增设对
外税收稽征处。此时,市局机关共有15个科室,下辖6个处,1所中等专业学校(秘书
科、行政科、政工科、预算科、预算外科、企业财务科、农财科、行财科、计会科、
调研科、监察科、税政综合科及税政管理一科、二科、三科,财政驻厂员管理处、对
外税收稽征处及市中、历下、天桥、槐荫4个税务稽征处和财政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各县财税机构分开,设县财政局管理各县地方财政。
1985年10月,济南市财税两局分设,市财政局设人事科、秘书科、预算科、预算
外科、工业企业财务科、商业企业财务科、行政事业财务科、农业财务科、调研科和
监察科,下辖财政驻厂员管理处、财政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山东省会计职工中专济南
分校和济南市会计师事务所。
市辖各区分别于1984年4月建区财政局。此前,各区财政收支由市财政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