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公检法机关罚没收入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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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5~9月,市审计部门对市、县、区33个公检法机关的罚没收入进行审计。
审计结果,大多数被审单位账簿健全,制度严格,手续完备,解缴及时,没有发现严
重违纪的情况。检察机关需要移交给法院的案件做到了物随案走,市法院做到了结案
后及时清理款物,不留尾巴。市交通大队罚没收入422350元,上缴395493元,占罚没
收入的93.64%,基本做到了及时解缴。个别单位存在一些违规违纪的问题:(1)有的
单位将罚没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个别单位将私人存款与罚没款混放在一起。(2)
罚没款解缴不及时。个别司法单位罚没收入上缴款只占罚没收入的19.16%。(3)没收
物资管理不善。多数单位因没有配备专职人员,致使罚没物资长期得不到清理,加之
无仓库存放,积压霉烂现象时有发生。(4)挪用罚没款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