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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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私营商业、工业进行普查登记
1949年1月20日,济南特别市工商局发布了第1号《工商业登记暂行规程》和《关
于本市办理工商业登记的几点说明》,1949年1月24日发布《济南特别市工商业登记暂
行规程实施细则》。
1949年2月,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抽调干部和工作人员,建立济南特别市工商业
登记委员会和各行业登记委员会,登记工作时间为6个月。
通过普查登记,全面掌握了私营工商业的户数、人数、资金、设备、生产能力、
销售数量等基本情况,划清了工业、商业界限,代理业与贩卖业的界线,明确了生产经
营范围并建立了一套工商登记制度。
1949年5月底,普查登记结束后,发证的工商业户共15733户,其中工业7576户,商
业8157户。
二、调整公私关系
1950年4月开始调整公私关系,进一步放宽政策,如放宽私营商业的经营范围,开
放粮油纱布等行业;简化交易手续,延长交易时间,降低交易费,准许所外成交办理手
续;对国家机关办的商业单位进行财产登记,并限期合并或结束经营;缩小国营企业
的零售阵地,撤销各专业公司代销店,让位于私营企业并调整公私合营批发、零售价格
与地区间差价;配合劳动局与个别商号、行业进行劳资协商,订立合同等。通过上述
措施调整了公私关系,劳资关系也随之得到改善。
三、重估财产
1950年12月22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经委员会颁布《私营企业重估财产调整
资本办法》,市人民政府责成工商局于1951年2月拟定了《济南市私营企业重估财产调
整资本实施办法》,并于2月22日成立以工商局为主,税务局、工会、工商联、各专业
公司参加的济南市私营企业重估财产评审委员会。重估财产的主要内容为,商品盘点
估价,建筑物评议折旧折价,设备机器、工具、家具评议折旧折价,并进行清理债权
债务及申报账外财产,调整资本等。重估工作于1951年2月至1952年2月完成,市区共对
121个行业(其中工业52个行业,商业69个行业),15890户私营企业进行重估财产工作

通过财产重估,使企业资金更加实际,报出账外资金340万元(其中工业28个行业,
210万元,商业39个行业,129万元),这些资金转入账内,扩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
许多企业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同时,也使人民政府进一步了解了各类工商企业的户数
、人数、资金、设备、生产经营能力等基本情况,为有计划地发展生产、安排市场、
搞活经济以及对私改造创造了条件。
四、调整行业
根据1949年12月调查,济南市商业代理业由解放前的300多户迅速发展到600多户
,增长1倍多。工业行业由解放前的2000多户发展到1949年底的8300多户,增长4倍。为
使产销平衡,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商业行业中的贩卖业与代理业,粮食、棉花、棉纱
、牲畜5个行业,自1950年1月4日起不予登记发照。同时,市人民政府1950年1月4日发
布了《暂停不必要的贩卖及代理商申请登记的通告》。在工业行业中市人民政府于3
月25日发布了《限制织布、针织、磨坊、火柴、煮青、硫化碱、火柴杆、盒料、印刷
8个行业开设登记的通告》,对上述8个行业不予登记发照。
对一些经营萧条、难以维持的行业,如银钱业(私人银号)、金银首饰、化妆品、
西服皮鞋、迷信品、寿衣、寿材、钟表眼镜等行业,人民政府都作了适当安置或帮助
其转业。在53户申请登记的银钱业除批准保留10户外,其余停业,职工大多数由人民
银行安排。金银首饰业转向徽章、锦旗生产或磨坊业;西服、皮鞋店分别转缝纫、制
鞋业;一部分大饭馆转向大众化饭店或安排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工作;寿衣业合并
为委托业,寿材转木作,制香烧纸业就地转农业生产。
五、实行加工订货
1950年11月21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加工协商委员会,统一分配加工订货任务。
后又成立加工订货、贷款审议委员会和工商业调处委员会。1950年国营企业委托加工
订货,全年支付工费达3560多万元,为粮食公司、粮食局加工面粉1999000余袋,为花
纱布公司加工布匹251000余尺。各行业1953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较1952年第四季度增
加53.7%。
六、处理批发商
1954年年底,市区私营批发业有19个行业518户,从业人员2930人(劳方1593人,资
方1337人),资产金额558.2万元。1956年上半年作转业和其它处理247户,从业人员12
80人(其中劳方573人,资方707人),其中转业140户,从业人员983人(其中资方375人,
劳方608人),歇业106户,从业人员667人(其中劳方412人,资方255人)。在140户转业户
中,转入文化事业50户,转入工业、手工业26户,转入饲养业34户,转入服务业23户,转
为零售商7户。工商局规定,转业者应将全部资金转入新企业。
七、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
1955年11月,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推进到全行业公私合营阶段
。12月中旬,批准了榨油、台秤、印染、火柴、造纸、卷烟、棉布、图书等8个行业的
全行业公私合营。
1956年1月19日,市区资方人员敲锣打鼓,分别行业集体向济南市人民委员会申请
公私合营。1月20日,资方人员主动召开庆祝大会,会后结队游行。市区72个私营行业
3816户企业全部实行公私合营。与此同时,市区手工业者和郊区农业也都实行了合作
化。
资方财产在1950年财产重估的基础上, 本着上下不差10%的精神重新估产,中共济
南市委指示, “先清产后估价,先内部摸底后协商,先主要后次要”,先以“东元盛染
厂”参考历史旧卷作全面清产估价为试点,再推开。市区共核定72个行业,3816个定息
户,核定资产1676万元,占资方自投数的92.39%。年利息定为5厘,自1956年1月1日起计
息。在职资本家8877人,1956年底以前已全部安排就业。其中安排在工业2817人,股金
1 915万余元;安排在商业6060人,股金528.8万余元。工业方面安排副局长1人,正副科
长2人, 正副厂长、经理148人,车间主任、技师等398人,生产管理和技术人员2054
人, 勤杂及其他人员58人,董事、监事34人,调入市各专业公司一般人员122人。商
业方面安排专业公司正副经理3人, 正副科长15人,国营门市部正副主任8人,区店、中
心店正副经理172人, 课股长、门市部正副经理1421人,营业组长391人,董事、监事23
人,调入国营公司营业员96人,一般营业员及分配做其他工作的3931人。
全部公私合营工业总产值27903万余元。据重工、轻工、纺织、商业各局及粮食
工业公司所属1881个定息户1956年年终结算,利润额为1047.7万元,除去64万元定息外
,为国家积累资金98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