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企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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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年鸦片战争后,济南工商业逐步发展。开办大中型企业,须报请清政府农工商
部核准。1904年,济南自开商埠。后在五里沟成立商埠总局,派员清查企业户口,挨户
发给执照。据1905年《东方杂志》载:“……到商埠陆续注册者已多至千余家”。
1929年9月26日,国民党济南市政府发布《济南市营业登记暂行规定》(21条),规
定:申报工商企业须经市政府批准,社会局登报公告,财政局注册。
1930年1月发布的《济南市药商注册施行规程》规定:“凡在本市为药商者,公安
局卫生科注册,发给执照方准营业”。关于外国人在埠设厂登记一事,外交部山东交涉
署659号公函称“外人工厂,应由财政局登记,社会局注册”。同年市政府布令施行《
工厂法》(77条),1931年12月,实行《工厂登记规则》(14条),规定“平时雇佣30名以
上工人,或用机械动力制造、出品者,均以本规则呈请登记”。同年7月1日,实行《公
司法》,社会局布令“新老公司依新法改正”。1933年8月14日,市政府公布《济南市
商号同业开业歇业办法》(12条),规定商号开业除呈报“声请书”外,要取殷实铺保两
家,财政局登记,市政府备案,商会审查资金账目,社会局批准登报公布。商号歇业,应
于事前由股东及经理人填具歇业声请书3份,呈请市政府核办,未经市政府核准时,令公
安局加以监视。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济南工商业户倒闭甚多。到1933年,工商业户登记注册
的虽有5000余户,但实际营业的只有3554家,其余或歇业或倒闭。
1937年济南沦陷后,大部分银行、商场、进出口业及工厂等大中型企业均被日军
“接管”,民族工商业破产甚多。1938年7月调查,全市工商业户尚有3312家,从业人员
19080名。1940年11月工商业普查,伪市公署规定“凡50元以上资金者都要到市政公署
办理营业登记”。同年12月3日,伪市政公署发布《换领工商营业登记证暂行办法》(
共10条)。市区登记户数共11294户,资本额2603.5万元,营业额56446.3万元。
1946年,国民党济南市政府布告各商号“非经登记不得设立”,4月又布告工商号
非加入公会不准登记营业”。6月开始企业普查,全市大小商号12269家(公司112家),
批准歇业者50家,发营业执照4984家。到1947年10月,公司登记54家,工厂登记者77家
,各业公会87个,工商业户7285家。取缔滥用“公司”名义者5家。
1948年济南解放后,11月至12月25日,济南特别市工商局会同特别市政府生产部、
人民银行组成8人小组对纺纱、面粉、机器、生铁、卷烟、火柴、织布、油坊、印刷
、造纸、电池、肥皂、皮革、砖瓦、锯木、磨坊、制冰、酿造、印染、颜料、针织等
21个工业行业中的485户工厂进行调查,除帮助恢复生产外,并着手实行对工商企业的
登记管理。
1949年1月20日,济南特别市政府发布《济南市工商业登记暂行规程》及实施细则
和登记说明。同年2月,建立济南特别市工商业登记委员会和各行业登记委员会。登记
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普查登记,第二阶段审查核证各工商业户申报的材料
,第三阶段制订和发布《济南市划分工商行业确定营业范围暂行办法》。根据各工商
业户申报的营业项目,逐户审查确定其生产、经营范围,然后颁发执照。又发布“外区
公营商业登记”、“代理登记”、“行业调整限制”等一系列政策法令,加强了对企
业的登记管理。到同年5月底统计,全市申请登记的工商业户15733家,其中,工业757
6户(其中,国营工业56户),商业8157户(其中,国营商业24户)。
1950年,政务院颁发《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51年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布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关于公营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应进行登记的指示
》和《关于公营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登记的补充指示》。市工商局根据这些条例和指
示,对不同类型的工商企业进行全面登记。1951年,工商业申请开业2054户,批准开业
1548户。1952年1~11月统计,私营工商业新开业1403户,歇业1718户。歇业比开业多
315户,与上年同期相比,歇业户数增加42%,主要原因是资本家在“五反”运动以后产
生了消极情绪,国营企业对私商的加工订货、国家货款的扶持也一时中断,私营工商业
在经营方面面临严重困难,其次是手工业与贩卖户技术落后,缺乏竞争力而倒闭。
1953年,登记户数17378户(其中新开业户数2318户),注册资金5363.7万元,从业
人员84874人,分别比1949年增加13.5%、200倍和50%。企业结构发生变化,机械制造业
活跃领先,其中济南第一机床厂、济南第二机床厂的生产规模和产品在全国都比较好

1954年6月调查,全市私营工商业15535户。到1955年底统计,登记注册企业除金融
业、运输业外,已达到75个行业,13995户,从业人员62174人,资本额2091.1万元,其中
工业7282户,从业人员37569人,资金人民币988.6万元;商业3945户,从业人员14492人
,资金人民币824.6万元;饮食业1303户,4774人,资金人民币55.3万元;服务业1105户,
从业人员3867人,资金人民币123.4万元;建筑业148户,从业人员945人,资金人民币5
9.3万元;农业(饲养业)企业212户,从业人员527人,资金人民币39.9万元。
1956年,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年底统计,市区国营
工业企业437户,年创产值68846万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商业、饮食业、服务业机构网
点总数20495户,其中,商业16936户,饮食业1949户,服务业1610户。
1957年年底统计,市区国营工业企业399户,年创产值64648万元(按当年价值计算
)。商业、饮食业、服务业机构网点总数21163户,其中,商业16095户,饮食业3578户
,服务业1490户。
1958年12月,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停止。
1961年10月,对工商企业重新进行登记注册。1962年,国务院发布《工商企业登
记管理试行办法》。根据这个办法,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
营和个体工商业户进行清理整顿和全面登记。到1962年底,全市工商企业审查登记核
准发证的1361户。
1964年,工商管理机关会同人民银行清理了在银行开户的企业,共查验企业3104户
,摸清了企业分布情况,重划了营业范围,建立了企业档案。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工商管理机构瘫痪,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再次停止。
1972年11月,恢复工商行政管理机构。1973年8月,开始对区、街、居办企业进行
调查摸底,经调查市区共有街办企业242个,从业人员8958人,资金541.8万元;居办企业
347个,从业人员5868人,资金28万元。
1977年,开始对工商企业进行重新登记,并会同市人民银行对集体工矿企业清查
账户,验证资金,1979年开始为旅馆业、刻字业等特种行业办理登记注册,市区特种行
业共有1410户,从业人员15148人。批准发照875户,占应发照户数的96%,缓登记31户
,只登记不发照者489户,取缔15户。1980年4月,对工业企业进行普查,全市共2302户,
其中大中型企业40户。以核算形式分:独立核算1969户,非独立核算333户。按经济性
质分:国营232户,县级以上集体企业320户,街道431户,社队企业1179户,机关团体办企
业11户,学校办企业82户,部队办企业12户,其他部门办35户。以上企业共有从业人员
432257人(其中固定工325738人),注册资金2668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169008万元
,流动资金97822万元。
1981年,办理登记注册企业7284户(新开企业1434户),注册资金298232.4万元,从
业人员500357人。在变更登记中,5398户企业换领了新执照。
1982年8月9日,国务院颁布《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12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局公布《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实行细则》。年底统计,全市办理登记发照企业
11016户。按行业分:工业3350户,交通运输业98户,建筑业259户,商业4837户,外贸11
户,饮食业979户,服务业935户,修理业546户,旅游业1户。按经济性质分:国营企业38
10户,集体企业7198户,合营企业8户。各类企业共有从业人员701921人,其中固定职工
488021人。登记注册资金427901万元,其中,流动资金174478万元。全年新开企业182
4户(其中市区1002户,章丘、历城、长清、郊区822户),办理变更登记371户,歇业登记
131户,转产2户。累计登记注册民办集体企业26户。
1983年,全市累计核准发照企业13508户,其中国营3536户,占企业总数的26%,集体
9972户,占74%,注册资金4300万元。
1984年7~10月,全市(不含平阴县)企业换发全国统一营业执照,在12819户企业中
,换照的9915户(上半年变更和歇业2904户)。按核算形式分,独立核算6811户,分支机
构3104户。按经济性质分,国营1477户,占14.9%;集体8434户,占85.06%;联营4户,占0
.04%。按行业分,工业3173户,占31.99%;交通运输业73户,占0.74%;建筑业238户,占2
.4%;商业4382户,占44.2%;外贸2户,占0.02%;饮食业783户,占7.9%;服务业771户,占7
.78%;修理业493户,占4.97%。换照企业职工人数678819人,资金总额710255万元,其中
固定资金442679万元,流动资金267576万元。通过换照,变更登记项目8261项,其中变
更名称2838户,变更经营范围2794户,变更企业地址286户,变更核算形式613户,变更经
营方式688户,变更经济性质1042户。
1985年,全市(不含平阴县)已登记注册的工商企业共有22297户。按经济性质分
,全民性质企业3116户,集体性质企业18984户,合营及其他企业197户。按国标规定的
行业类别分,农、林、牧、副、渔企业32户,工业7174户,建筑业860户,交通运输、邮
电通讯业1216户,商业、公共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10888户,房地产管理、公共
事业、居民服务、咨询服务业1998户,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业71户,其他行业5
8户。
年末实有从业人数663954人,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427486人,集体所有制企业2
17071人,合营及其他企业19397人。
1985年新开办企业4857户,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396户,集体所有制企业4354户
,合营及其他企业107户。根据中共中央[1984]27号文件的要求,对全市1671户公司
(中心)进行了清理整顿。
至1985年,外地来济经商企业户数已达169户,这些企业对搞活济南经济,方便人民
生活起到了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