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辑 县区机构 资料库:济南市情资料库 章节:社会经济管理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1/section/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1/section/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1/section/8/article/5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1/section/8/article/5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清末,各县对工商业户的登记、收税等工作由县衙户房负责。民国时期,先后由县 政府劝业所、实业局、建设局、第四科负责。建国初期,各县人民政府设工商科;各 区设工商股,后亦改称工商科。1957年,各县先后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1963年,成 立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兼管工商行政。1969年,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由各县、 区革委生产指挥部财税组负责。1973~1975年,各县、区先后成立工商行政管理局。 随后各乡镇街道先后建立工商所,分别负责辖区企业登记、经济合同管理、个体工商 业管理、市场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