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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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济南即已开始了对工商业的行政管理。1904年,工商业者开办工商企业
要到官府登记注册后方能开业。民国时期,济南市社会局、财政局、公安局及商界社
会团体“济南商会”协同管理济南工商业。在旧中国,对工商企业的管理主要表现在
征收银钱捐税方面,工商企业能否发展,官府较少过问。因战乱及其他原因,解放前夕
,全市近6000余户工商企业濒临倒闭,400余家百货店有半数歇业。
1948年9月济南解放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发展经济,成立了专门的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对市场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使历经劫难的济南经济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三
年经济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把恢复发展国民经济作为
中心任务,大力促进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为实现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作出了
贡献。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由于出现“左”的错误,强调“一
大二公”,一切经济工作都要纳入计划,忽视市场调节作用,限制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因
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受到了削弱。1958年,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并入济南市商业局。1
96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放宽了
经济政策,全市工农业生产恢复发展很快,工商行政管理恢复了机构,定名为济南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1966年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再度停止办公,继
而撤销机构。1972年,又一次重建,但工商行政管理的范围很小,发展很慢。中共十一
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市商品经济大发展,工
商行政管理纳入正确的轨道,出现新的生机和活力,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到1985年,工商
行政管理的机构和职能都有了较大发展。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历下区、市中区、槐荫
区、天桥区、历城区和章丘县、长清县、平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实施业务指导。198
5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人员达1012名,其中,管理干部660名。工商行政管理职
能全面展开,概括为“六管一打一制止”,即市场管理、工商企业登记管理、个体经济
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打击投机倒把,制止流通领域不正之风。
管理的范围也在发生新的变化,正在向三个方面延伸,即由过去偏重于集贸市场向社会
主义统一市场延伸,由过去偏重于流通领域逐步向生产领域延伸,由过去偏重于市场逐
步向计划经济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