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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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邮政”时期,引用清朝律例管束“舞弊营私胆大妄为者”。如:“私拆信封
者”“杖六十”;“藏匿信件不为递送者”“以监守自盗论”,“罪重至三流二死”;
“将信封沉匿磨坏者”“笞二十”至“笞四十”或“杖六十”至“杖一百”等。“中
华邮政”时期,则强调“邮件不可侵犯”,对偷拆、窃物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的法律制
裁。
解放后,在1950年第一次全省邮电工作会议上对纠正差错做出决定:“今后凡属丢
、损、偷、盗等差错案件,除直接负责人应受严厉惩处外,相关领导干部,亦应视案情
轻重,负连带责任”。
1951年邮电部制订《邮政生产质量指标编制试行办法》,邮政通信工作质量开始
有了统一的检查计算标准,其标准按质量性质设有迅速指标、准确指标、安全指标;按
业务种类设有函件质量指标、包件质量指标、汇兑质量指标、报刊发行质量指标。
1978年邮政通信质量指标有总包邮件延误差错率、总包邮件损失率、给据邮件延
误差错率、给据邮件损失率、平常邮件延误差错率、发报刊延误差错率、订销报刊延
误差错率。
济南市邮政局的各项质量指标,均由管理局逐年下达计划,并进行考核。1965年各
项质量指标为历史最好水平。总包邮件延误差错率0.15;总包邮件损失率为零;给据
邮件延误差错率0.1;给据邮件损失0.02;平常邮件延误差错率0.99;发报刊延误
差错率0.60;订销报刊延误差错率0.25。
1985年邮政通信质量指标实际完成情况为:总包邮件延误差错率0.24;总包邮件
损失率0.0038;给据邮件延误差错率0.10;给据邮件损失率0.0011;平常邮件延
误差错率0.09;发报刊延误差错率0.052;订销报刊延误差错率0.018。
邮政通信质量管理。“中华邮政”时期设视察员、监理员和稽查,对济南的通信
质量进行监督。1959年12月1日,市邮政局成立业务检查科(后改称业务科),设有检查
员、业务员、视导员和专(兼)职质量检查员,对邮政通信进行质量管理。
1979年12月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首先在平常邮件室试点,成立质量管理(QC)小组,
使用图表(戴明环、控制图、排列图、因果图、攻关图)控制通信质量,继而在全局推
广。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同时,局、科两级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各班组均成立质
量管理(QC)小组。到1985年全局共有质量管理(QC)小组35个。实行邮政通信工作质量
报告制度,各班组每日向其主管科、分局报告,科、分局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质量统计
表报送邮政业务科。如发生重大通信事故,随时报告,并于3日内书面报告邮政业务科
。此外,还有质量分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