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船舶与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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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船舶
1893年小清河恢复航运时,最先出现的船有两种:一种叫“湖撇子”,这种船原
是从湖中运芦苇和农作物的小船,3~4米长,1.5米宽,载重0.5吨。另一种叫“燕尾
船”,载重5吨,长8.5米,宽2米,因尾部上翘呈燕尾形而得名。这两种船载重量小
,不能满足羊角沟大批海盐的外运要求。清光绪末年,自北运河引进“对槽船”,由
两个单只相联,每只长约15~20米,梭形,有6个隔舱。桅杆可伏。船体规格不一。
解放前,以载重量15~20吨者居多。解放后多为20~25吨。60年代造20艘60吨对槽船

1956年,小清河航运局自行设计制造第一艘适合小清河航运特点的浅水拖轮(山
东3号),又把对槽船略加改造,成为驳船。这样,由1条拖轮和若干条驳船组成的拖
驳船队出现在小清河上,实现了运输方式的历史性变革,此后,又对拖轮和驳船进行
多次改造,鲁拖219、213两艘拖轮为定型船型:鲁拖219轮为铁质,60千瓦,总长15
.7米,宽3米,深1.17米,吃水0.9米,续航能力110小时,系桩拉力1130公斤,船体
结构坚固,外壳光滑,线性较好,吃水小,耗油低。在6~7级风中航向良好,航速较
同类船高15%。鲁拖213轮也是铁质,100千瓦,总长18.53米,宽3.8米,深1.6米,
吃水1.2米,续航能力120小时,系桩拉力2000公斤,船体纵横结构坚固,外壳光滑,
阻力小,冲力大,适应冬季破冰运输,能抗6~7级大风。这两种拖轮的共同优点是惯
性、稳性、回转、倒车性能均佳。铁质驳船是1977年试制成功的,先后共建造不同吨
级的铁驳30艘,其中100吨级的驳船在1985年被交通部授予设计表扬奖。这种船总长
32米,型宽4.8米,型深1.5米,满载吃水1.2米。船体造型基本依照对槽木帆船形状
,只是将两只对联改为一个整体。由于吨位增大,船体长、宽、深也加大,因而,舵
扇也由1叶增为双叶,舵柄也由横推式改进为圆形轮转式。船员住舱集中于船尾,自
甲板以上升高0.8~1米,四周3窗1门,采光和通风良好。
小清河原无专门客船,多用货船以“捎脚”形式载客。1931年出现了专门从事客
运的机动客轮。这种客轮都是木质机动船,其中9千瓦的载客20~30人,11千瓦的载
客30人,12千瓦的载客60人。1954年又出现两艘客轮,共154个客位,小清河客运业
务少,客运船舶亦少,发展很慢。
1985年末,小清河总计有各类船舶127艘。其中航行于济南地区的运输船94艘,
主机1280千瓦,载货量334吨;工程船28艘,主机1042千瓦,每小时挖吸泥365立方米
,辅位95个,还有5艘辅助船,145吨位。
二、运输
(一)货运
小清河经过1893年整治后,河道一脉贯通,流量稳定。1895年沾化县永阜盐场被
黄河洪水吞没后,羊角沟盐产骤增,为民船运输提供了稳定的货源,大批海盐便源源
不断地运至济南黄台桥,然后由陆运转至泺口,从泺口入黄河,再入运河,可达河南
、安徽,因此黄台桥附近迅速发展成小清河上最大的港口。不少杂货船还可逆流而上
进入济南市区的泺源桥(今西门桥)。辛亥革命后军阀连年混战,使小清河水运逐渐衰
落。1939年5月,仅有船240艘。8月,日本国际运输社成立,组织以百船为单位的3个
船团(每船团12个班,每班约10艘对槽船),在日军武装押送下,自羊角沟抢运6620吨
原盐至济南。1940年4月,华北内河水运交通由华北交通株式会社接管,民船增加到
450艘。同年,日军以船团方式抢运原盐49855吨。1941年,民船增至702艘,但因枯
水期,仅运原盐5万吨。1939~1941年,日军抢运至黄台港的原盐达12万吨。日本侵
略者除重点抢运原盐外,还掠夺矿产品、林产品、农产品、水产品、工业产品等。这
些物资的年运量,约占原盐年运量的50~60%。货物流向,上行以原盐为主。此外,
尚有季节性物资如棉花、粮食、苇箔、柴炭等;下行则有面粉、砖瓦和零星日用杂货
及粪干等。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小清河的工程业务由1946年成立的省建设厅水利
局接管,济南北关太平湾码头被济南铁路局接管,改称济南营业所北关分所,办理进
出太平湾的小清河民船运输和堆存装卸等业务。太平湾以外的民船运输,仍无管理机
构。同年3月,国民党山东省建设厅成立小清河航运管理处。同年10月,该处被撤销
。抗战胜利后的小清河民船运输基本处于无政府状态。1946年货运量34611吨。1947
年降至28332吨。1948年底人民政府成立小清河河务局,管理航运业务。1949年,济
南联运分公司在黄台、湾头、羊角沟3港各设1个营业站。从此货运业务由联运公司承
办,河务局不再介入。建国初期的货运业务由一个部门统管,并实行统一货源、统一
运价、统一调度的“三统一政策”。1953年建造了12艘国营木帆船,从个体船民中招
考48人,开始国营运输业务。同时规定,国营船舶可优先配货,优先装船,优先卸船
,即所谓“三优先”。建国以来,1958年“大跃进”时运量最高,达51万吨。1962年
因自然灾害下降到22.7万吨,前30年是呈上升趋势,但幅度不大;后6年则逐年下降
。航运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小清河水源衰减,枯水期一再延长。
从1953年开始,凡需经过运输的批量物资,均填写《月度托运货物计划书》,上
报所在地的财政经济委员会,经审查平衡后,分别下达给铁路、公路、航运等承运部
门。属于省级物资部门的货源,由省航运管理局负责。属于市、县级物资部门的货源
,由小清河航运局及其所属航运站负责。省、市、县三级互相贯通。负责货源组织工
作的人员,往来于各物资部门之间,使货源与运力平衡。1958年“大跃进”造成物资
流量、流向失控,运输单位的承运程序,已不能顺利执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小清
河的货源不足。为了保证运输生产计划的完成,货源组织工作政变了以往围绕大宗物
资部门搞“提前运输”、“计划外运输”等老一套工作做法,开展对产需部门的代办
业务。此项业务开始于1963年,摆脱了货源不足的困境。1963~1965年,每年运量平
均达13万吨。1965年,为200多家货主代办运输6类18种规格的沙石料19.1万吨,占年
运量36.1万吨的52.9%。
小清河的上行物资,主要是羊角沟的海盐,三年恢复时期年均3.5万吨,“一五
”时期年均7.8万吨,“二五”时期年均10.3万吨,三年调整时期年均7.3万吨,“三
五”时期年均8.1万吨。“四五”时期年均11.7万吨,“五五”时期年均12.8万吨,
“六五”时期由于盐业部门供销关系调整,年均6万吨。次于原盐的上行货物为粮食
,三年恢复时期年均1.67万吨,“一五”时期年均2.52万吨,“二五”时期年均2.4
4万吨,三年调整时期年均2.8万吨,“三五”时期年均0.96万吨,“四五”时期年均
0.76万吨,“五五”时期年均0.32万吨,“六五”时期年均0.18万吨(其中1984、19
85年均为空白)。“三五”时期以来,粮食运输渐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各产粮区相继
建立粮食加工厂,水运转至铁路、公路运输。此外,中途各港流向济南的上行货物,
尚有棉花,但运量极小。除1958年7000吨,1960年15000吨外,其他年份在2000~30
00吨之间,最低年份只有200~300吨。1977年后,棉花在小清河货运中已经绝迹,主
要原因为水路运输迟缓,影响资金周转。其他上行零星货物还有棉子渣、废品、空容
器、苇草等。
下行货物,主要是从济南黄台港发运的物资。解放后因农村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和
60年代初期胜利油田的出现,使小清河的下行货运大增。货运的主要物资是沙、石料
。全部来源于济南南部的各山场和黄台港北侧之黄台山。三年恢复时期,年均2万吨
。“一五”时期年均7.37万吨(其中1956年17.54万吨),“二五”时期年均7.6万吨,
三年调整时期年均10.28万吨(其中1965年19.1万吨),“三五”时期年均13.06万吨(
其中1966年19万吨),“四五”时期年均16.6万吨(其中1975年20.2万吨)“五五”时
期年均16.29万吨(其中1977年最高,为25.55万吨),“六五”时期陡然下降,年均仅
6.28万吨(其中1985年最低,仅1.14万吨)。砂和石料全部来自黄台,95%流向石村(
1966年后为东辛桥)。“六五”之初,胜利油田开发向北推移,这类货运最终在小清
河消逝。次于砂、石料的下行货物为煤炭。煤炭主要供应县属机关食堂及供冬季取暖
之需。三年恢复时期,年均1.9万吨,“一五”时期农村开始兴建水利,特别是广北
农场的兴建,打渔张工程的开工,煤炭需求量增加。5年内自黄台发运各港29.88万吨
,年均5.98万吨,其中1956年最高,达11.2万吨。“二五”期间不但农田水利方兴未
艾,而且又出现了“大跃进”、“大炼钢铁”的热潮,煤炭需求量骤增。这期间共运
输43.6万吨,是各计划期最高的5年,年均8.72万吨,其中1958、1960年分别为11万
吨、10.2万吨。三年调整时期,不仅农田水利纷纷下马,“大炼钢铁”的热潮亦偃旗
息鼓,运量陡然下降,年均仅3.37万吨。此后“三五”、“四五”、“五五”、“六
五”时期,年均运量分别是2.94万吨、2.4万吨、2.13万吨、1.56万吨。其中“四五
”时期的1974年最低,仅0.83万吨。1984年煤炭在小清河下行货运中又突然上升,原
因是小清河实现海河联运后,渤海湾一些县的乡镇企业急需计划外煤炭而铁路又无力
承担。次年,胶济铁路复线建成投产,年运量降至3.44万吨。除此之外,尚有自铁路
中转而来的季节性化肥、农药等。但所占比重极小。1958年前无此项货运,1958~19
85年间,除1958、1960和1967年分别为2.3万吨、1.4万吨和1.3万吨外,每年均在万
吨以下,只占总运量的1.5%左右。
小清河的水运调度在解放前一直处于无组织状态。解放后对民船实行“三统”(
统一调度、统一运价、统一配货)管理,结束了自由揽货、自由讨价、自由行动的无
组织状态。运输是按照船舶到达登记的先后次序及先国营、后集体、再个体的原则,
适当掌握长、短途及货物等级进行调度。1958年全部社营木帆船转入国营之后,则采
取按已掌握的货运总量再按运距分出若干长途、短途,然后测算出每一拖驳船队或单
船平均在本月运行若干长途、短途航次,再依次编制“单船作业计划”,值班调度员
据此实施调度,即所谓均衡调度。小清河航运局的调度通讯在很长时期内一直是空白
。对船舶何时进港,进入多少,均无法预测。1975年10月,小清河航运局架设济南至
柴庄29.5公里的通话线路。此后,架设济南至遥墙线路。1983年购置双功能电话,济
南至羊角沟可直接通话,但中途港仍不能联通。
1952年起由交通厅公布执行全省统一的运价,并结束了以粮食折合货币代替运价
的历史。1955年4月11日起省交通厅下调全省地方海河货运运价,小清河货物等级由
1~4级,调为1~25级(基本和交通部的一致),航行基价每吨公里0.016元,停泊基价
每吨0.8元,上行加50%,较1952年颁布的运价降低15%。由于当时测算未来的货运
量会逐年增加,因而新运价执行后,木帆船收入出现亏损。自1960年3月16日起,货
物运价提高10%。此后随着拖带化运输的扩大,运输成本逐年上升,运价虽经调整仍
入不敷出。1963年9月4日,省交通厅对货运价格再次上调,航行基价提高为0.032元
,停泊基价提高为1.5元,上行加收50%,下行加收30%。至1985年末。运价再未调
整。
(二)客运
自清末以来以货运为主,零星旅客均由货船以捎脚的方式解决。1931~1937年,
有两家私营汽艇社的6艘客轮,200客位,航线是黄台--岔河(101公里)。1939~1942年
有4艘客轮。1954年两艘,载客154人,航线是成丰桥--黄台--博兴县湾头。1958年又
改装1艘。但1959年旅客比1958年减少50%以上,又减为两艘。1960年进入“生产救
灾”时期,旅客更少。1961年又减去1艘。1962年停航。1963年只在节假日开办临时
客班,至年底停办。这样,自开办到停止,9年间仅运送旅客13.8万人,年平均1.5万
人,其中1957年最多,为3.7万人,1961年最少,仅0.3万人。1959年前累计亏损达8
.1万元。
(三)经济效益
国营木帆船自1953年投产以来所考核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月产吨公里。
拖轮自1957年投产之后,按营运率、航运率、航行速度、功率效率、总功率日产
量、营运功率日产量5项指标考核。
1953~1960年小清河木帆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年份│平均月产│比上年│年份│平均月产│比上年│
│ │(吨公里)│(%) │ │(吨公里)│(%) │
├──┼────┼───┼──┼────┼───┤
│1953│413 │ │1957│603 │-12.3 │
├──┼────┼───┼──┼────┼───┤
│1954│605 │+46.5 │1958│455 │-24.5 │
├──┼────┼───┼──┼────┼───┤
│1955│634 │+4.8 │1959│537 │+18.0 │
├──┼────┼───┼──┼────┼───┤
│1956│691 │+9.0 │1960│467 │-13.0 │
└──┴────┴───┴──┴────┴───┘

建国后各时期小清河拖轮航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年均数
┌──────┬───┬───┬─────┬──────┬───────┐
│时期 │营运率│航运率│航行速度 │总功率日产量│营运功率日产量│
│ │(%) │(%) │(公里/日) │(吨公里) │(吨公里) │
├──────┼───┼───┼─────┼──────┼───────┤
│“二五”时期│71.72 │38.72 │107.60 │89.00 │115.50 │
├──────┼───┼───┼─────┼──────┼───────┤
│调整时期 │80.10 │44.30 │120.00 │95.30 │118.90 │
├──────┼───┼───┼─────┼──────┼───────┤
│“三五”时期│80.12 │31.06 │103.80 │64.30 │79.18 │
├──────┼───┼───┼─────┼──────┼───────┤
│“四五”时期│89.10 │23.10 │127.60 │75.10 │84.30 │
├──────┼───┼───┼─────┼──────┼───────┤
│“五六”时期│88.50 │23.00 │133.60 │69.30 │78.30 │
├──────┼───┼───┼─────┼──────┼───────┤
│“六五”时期│89.50 │12.30 │133.80 │34.90 │39.10 │
└──────┴───┴───┴─────┴──────┴───────┘

建国后各时期小清河航运局运输成本核算年均数
┌──────┬──────────────┬──────────────┬───────────────┐
│时期 │木帆船 │客轮 │拖驳船 │
│ ├─────┬───┬────┼─────┬───┬────┼─────┬────┬────┤
│ │产量 │总成本│单位成本│产量 │总成本│单位成本│产量 │总成本 │单位成本│
│ │(千吨公里)│(元) │(元) │(千吨公里)│(元) │(元) │(千吨公里)│(元) │(元) │
├──────┼─────┼───┼────┼─────┼───┼────┼─────┼────┼────┤
│“一五”时期│2943.4 │60.53 │21.59 │693.0 │33.04 │56.80 │1320.4 │46.27 │50.62 │
├──────┼─────┼───┼────┼─────┼───┼────┼─────┼────┼────┤
│“二五”时期│1100.7 │35.58 │38.24 │161.9 │ │154.97 │21230.2 │708.83 │32.35 │
├──────┼─────┼───┼────┼─────┼───┼────┼─────┼────┼────┤
│调整时期 │ │ │ │ │ │ │39211.6 │1370.76 │34.92 │
├──────┼─────┼───┼────┼─────┼───┼────┼─────┼────┼────┤
│“三五”时期│ │ │ │ │ │ │29522.8 │1514.52 │56.08 │
├──────┼─────┼───┼────┼─────┼───┼────┼─────┼────┼────┤
│“四五”时期│ │ │ │ │ │ │38193.9 │1682.00 │45.80 │
├──────┼─────┼───┼────┼─────┼───┼────┼─────┼────┼────┤
│“五五”时期│ │ │ │ │ │ │38105.7 │1883.04 │49.50 │
├──────┼─────┼───┼────┼─────┼───┼────┼─────┼────┼────┤
│“六五”时期│ │ │ │ │ │ │18077.7 │1449.55 │82.10 │
└──────┴─────┴───┴────┴─────┴───┴────┴─────┴────┴────┘

注:小清河航运局船舶运输是分别对木帆船、客轮、拖驳船进行成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