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的环境保护(以下简称环保)事业,起于20世纪70年代。70年代初,城市建
设、卫生防疫及工业主管部门,分别从不同的方面进行过水域、大气、烟尘的调查、
监测,采取过一些治理措施,如清挖工商河,治理烟筒冒黑烟,迁移有污染的工厂等
。1972年初,计划部门将环保工作作为增产节约工作的一部分,开展工业“三废”(
废水、废气、废渣)的调查和综合利用,治理“三废”污染。
1973年8月,全国第一次环保会议召开。10月,济南市成立“三废”治理办公室
,后于1975年4月改为济南市环境保护办公室。至1978年底的这段时间里,济南市的
环保工作重点是对锅炉的消烟除尘改造和开展综合利用以治理“三废”污染。
1979年4月,济南市环境保护办公室改为济南市环境保护局,同年9月13日,全国
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有力地推动了环保事业。此后两年
,环保工作在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的同时,以防为主,以管促治,依法监
督,在建立规章制度,开展宣传教育,进行环境监测,开展环境科学研究等方面均取
得一定成绩。
1981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济南市更加重视保护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与生态平衡,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加强环
保措施,结合企业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至1983年底,济南市的环保工作有新的发
展:编制城市环保规划,并将其列入城市总体规划之中;制定地方环保规章,使环保
工作由一般号召,单纯靠行政措施发展到采取排污收费等经济的、法制的手段;污染
防治由点源治理发展到大环境综合规划治理;结合改善城市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对
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并转改迁;加强宣传教育并创办环保职业高中等,环保工作的广
度和深度都有新的开拓。同年12月,全国第二次环保会议将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
策,确立了环境保护在“四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济南市“六五”计划后两年的环
保工作,遵循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这一战略思想,贯彻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城
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力求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
统一的方针,不断改革创新,取得新的进展。实行城市环境的综合整治,是这两年环
保工作的突出特点。截污治污与建设园林、改造旧城面貌相结合的环城公园工程,改
善了老城区环境。此后不久开工的工商河综合整治工作,使沿河工厂完善了污水一级
处理设施,污水全部进入城市地下排污管道,改变了工厂污水直排工商河的状况。实
行集中供热、联片供热取代众多的锅炉,推广型煤,发展城市管道煤气和液化石油气
,改变燃料结构和燃烧方式,是解决城市大气污染又一综合治理措施。在实行城市环
境综合整治的同时,继续抓紧污水点源的治理,进行锅炉等排烟尘设施的消烟除尘改
造,开展综合利用以处理工业“三废”,加强车辆和交通管理以控制噪声污染,都取
得明显成效。与此同时,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审批、排污收费
、限期治理等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以及与之相配套的一些地方规章不断建立、
完善并贯彻实施。环境监测工作不断发展,环保科研已取得一些成果,环保宣传教育
逐步广泛、深入,并创办了在全国公开发行的环保专业报纸《泉城环境报》。各级环
保机构普遍得到加强,环保队伍不断扩大,人员素质也不断提高。
济南市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大气污染和地面水污染。20世纪70年代中期已日益严
重,随着经济发展、对外开放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问题越来越显得突出和重
要。1979年以后,济南市的环保事业发展迅速,环保工作指导方针日趋成熟,工作目
标逐步明确,对策基本可行,在城乡建设大发展,全市工业总产值成倍增长的情况下
,环境污染总体上有所控制,局部得到改善,实现了“六五”期间基本控制城市环境
污染的规划目标。
概述
济南市的环境保护(以下简称环保)事业,起于20世纪70年代。70年代初,城市建
设、卫生防疫及工业主管部门,分别从不同的方面进行过水域、大气、烟尘的调查、
监测,采取过一些治理措施,如清挖工商河,治理烟筒冒黑烟,迁移有污染的工厂等
。1972年初,计划部门将环保工作作为增产节约工作的一部分,开展工业“三废”(
废水、废气、废渣)的调查和综合利用,治理“三废”污染。
1973年8月,全国第一次环保会议召开。10月,济南市成立“三废”治理办公室
,后于1975年4月改为济南市环境保护办公室。至1978年底的这段时间里,济南市的
环保工作重点是对锅炉的消烟除尘改造和开展综合利用以治理“三废”污染。
1979年4月,济南市环境保护办公室改为济南市环境保护局,同年9月13日,全国
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有力地推动了环保事业。此后两年
,环保工作在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的同时,以防为主,以管促治,依法监
督,在建立规章制度,开展宣传教育,进行环境监测,开展环境科学研究等方面均取
得一定成绩。
1981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济南市更加重视保护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与生态平衡,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加强环
保措施,结合企业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至1983年底,济南市的环保工作有新的发
展:编制城市环保规划,并将其列入城市总体规划之中;制定地方环保规章,使环保
工作由一般号召,单纯靠行政措施发展到采取排污收费等经济的、法制的手段;污染
防治由点源治理发展到大环境综合规划治理;结合改善城市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对
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并转改迁;加强宣传教育并创办环保职业高中等,环保工作的广
度和深度都有新的开拓。同年12月,全国第二次环保会议将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
策,确立了环境保护在“四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济南市“六五”计划后两年的环
保工作,遵循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这一战略思想,贯彻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城
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力求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
统一的方针,不断改革创新,取得新的进展。实行城市环境的综合整治,是这两年环
保工作的突出特点。截污治污与建设园林、改造旧城面貌相结合的环城公园工程,改
善了老城区环境。此后不久开工的工商河综合整治工作,使沿河工厂完善了污水一级
处理设施,污水全部进入城市地下排污管道,改变了工厂污水直排工商河的状况。实
行集中供热、联片供热取代众多的锅炉,推广型煤,发展城市管道煤气和液化石油气
,改变燃料结构和燃烧方式,是解决城市大气污染又一综合治理措施。在实行城市环
境综合整治的同时,继续抓紧污水点源的治理,进行锅炉等排烟尘设施的消烟除尘改
造,开展综合利用以处理工业“三废”,加强车辆和交通管理以控制噪声污染,都取
得明显成效。与此同时,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审批、排污收费
、限期治理等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以及与之相配套的一些地方规章不断建立、
完善并贯彻实施。环境监测工作不断发展,环保科研已取得一些成果,环保宣传教育
逐步广泛、深入,并创办了在全国公开发行的环保专业报纸《泉城环境报》。各级环
保机构普遍得到加强,环保队伍不断扩大,人员素质也不断提高。
济南市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大气污染和地面水污染。20世纪70年代中期已日益严
重,随着经济发展、对外开放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问题越来越显得突出和重
要。1979年以后,济南市的环保事业发展迅速,环保工作指导方针日趋成熟,工作目
标逐步明确,对策基本可行,在城乡建设大发展,全市工业总产值成倍增长的情况下
,环境污染总体上有所控制,局部得到改善,实现了“六五”期间基本控制城市环境
污染的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