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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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以前,济南市的旅游业主要面向国际旅游,由负责外事、侨务的工作部门
进行管理。外事旅游的接待业务,统一由驻济的国际旅行社济南分社、山东省中国旅
行社(华侨旅行社)和市外事办公室承办。1985年1月29日,经市政府批准,建立济南
市旅游总公司。同年5月定为局级事业单位,编制20人,并赋予旅游行政管理职能。
下设办公室、企业管理部、国际旅游部、国内旅游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旅游业务
。1986年1月,市政府又决定撤销市旅游总公司,建立济南市旅游局,统管全市旅游
工作。其职责是:执行国家旅游方针、政策,制定旅游规划,管理旅游资源,指导检
查各区、县旅游工作,审批旅游企业,培养旅游人才。1987年,济南市旅游局设办公
室、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行业管理处、资源开发处、计划财务处,行政编制3
4人。
截至1988年,市辖各区、县的旅游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为:历下、市中、天桥、槐
荫和历城区未设专门的旅游管理机构,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置分管旅游工作的人
员;长清县于1985年4月成立旅游公司,1986年1月改设为旅游行政管理局;章丘县于
1987年确定由城乡建设委员会分管旅游;平阴县于1988年在侨务外事办公室下设旅游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