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家庭与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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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构成
旧时的家庭, 多是由父、母,子、子媳,孙、孙媳和未出嫁的女儿等组成的三世
同居的大家庭。四世、五世同居的大家庭, 则为世人称慕为“四世同堂”、“五世同
堂”。旧式家庭,受重男轻女传统观念影响,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养儿防老”
和“灰打不得墙, 女养不得娘”等说,更甚者将女儿视为“赔钱货”。女人出嫁后,即
成为婆家的家庭成员, 姓氏亦随夫姓,以娘家姓氏为名,称某某氏,所生子女,称外甥、
外孙, 统作亲戚看待。家庭中的长辈为一家之长,俗称“家有千口,主事一人”。也有
的因长辈年高体衰, 由其子掌管家庭,一般是子管家外事务,儿媳管家里事务。旧式家
庭奉行父慈子孝、尊老爱幼和女子遵守“三从四德”等道德规范。祖宗遗产只由儿子
继承, 女儿无继承权,有“儿子的江山,闺女的饭店”和“儿子 受房子、地(儿),闺
女 受柜(儿)里的”之说。有女无子的人家,要从近亲中过继一男孩为子,立过继文书,
享有家产继承权。也有招赘养老女婿为家产继承人的。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男女平等、家庭成员平等的发展形势,数世同堂的复合式大
家庭愈来愈少,家庭逐渐向小型化发展。在农村,单一家庭占的比例更大,城市中基
本是双亲子女两代家庭。
二、宗族构成
旧时,城乡的宗族是父系家族按血统组成,并按血统远近区分亲疏。家族中的首领
(即族长)由家族中辈份最高且年纪大而有权势的人充当。族长有主持全族事务、断决
族内纠纷的权力,并管理族谱、祭祖及其他族内公共事项。较大的宗族建有祖庙,亦称
家庙。祖庙内供有祖宗遗像或灵牌,是祭祖和族长与族人议事的场所。族规是维护封
建宗族制度管理族人的规章。旧时,有些当族长的土豪劣绅,借此欺压本族贫苦族人。
家谱是记载本家族世系和本族重要人物的谱书。族中老年、成年男子死亡要记入家谱
,新生男儿要按谱系辈份取名,大家族每隔几十年就要续一次家谱,制定出以后的世系
辈份。建国后,封建的宗族制度,随着人民民主制度的建立已经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