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居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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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解放前,居民收入差别悬殊,官僚、资本家收入丰厚,职员、自由职业者生
计尚能维持,工人、店员、服务人员、摊贩、佃役、苦力收入微薄。1931年济南市29
家手工业作坊工人月工资平均5.65元(当时货币,下同),低者2.70元,而工作时间多
在12~14小时,最多16小时。面粉、电灯、造纸、发网、电话、火柴等13家大企业工
人月工资在3~10元不等。 1941年,纺织、漂染、化工、机械、制粉、手工业五个行
业的工人月工资最高为8元,最低3元。人数较多的店员阶层基本上与作坊工资水平相
同,在其内部又分内伙计、外伙计,内伙计一般为年工资制,在学徒期间一般只管饭
不开工资。 如待遇较优厚的瑞蚨祥,1931年学徒工资每年10元,193 7年迫于通货膨
涨改为20元,学徒三年期满才增加工资,1937年以前店员年工资在10 0元以上者仅占
店员总人数的20%,多数在50~100元;外伙计实行月工资,一般在4~5元。而摊贩、
苦力等无固定职业者,收入极不稳定,一般均不如工资收入者。各类服务性人员多未
有工资,只靠收取“小费”为生,而有时“小费”也不能尽得,还要被资本家分去一
部分。在居民中所占比例很小的政府职员、教师、医生待遇较高,一般月工资在40~
80元。
1937~1948年9月,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和国民党的残酷统治,造成经济崩
溃、物价飞涨、工商业凋敝、工人失业、生活费用猛增,居民生活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物价指数以1937年为100,到1948年9月高达220285900,居民收入远远落后于物价
的增长。据调查,1947年一个纱厂工人的工资除去本人吃饭外,月收入仅折合小米2
0~35公斤;火柴厂工人除本人吃饭外,日工资仅能买0.5公斤多小米;一个小学教师
月工资120万(法币),仅能买2袋二等面;一个洋车夫日收入折合不足2.5公斤小米,
难以养家糊口。许多无正式职业或失业者,更是衣食无着,处于饥寒交迫的悲惨境地

二、解放后居民收入
1948年9月,济南解放后,人民政府即着手恢复国民经济,安定居民生活。随着
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居民失业减少,劳动者的收入增加,物价稳定。居民生活
逐步改善,很快改变了衣食无着的贫困状况。1952年城市居民收入按家庭人口平均1
30元,比1949年提高1倍。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济南的各项事业迅速发展,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1957年
家庭人口平均收入206.34元,比1952年增长58.8%,平均每年增长9.7%;人均消费
支出194.16元,比1952年增长51.88%,平均每年增长8.7%。
1958~1978年,城市经济具有一定的发展,但由于重生产轻消费而忽视了人民生
活的改善,加之1959~1962年经济失调和自然灾害,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动
乱的影响,城市居民生活起伏较大。1962年职工家庭人口平均收入为201.74元,扣除
物价上涨因素,仅为1957年的97.69%,而人均消费支出却达209.84元。1963~1965
年,在国民经济调整中,经济形势好转,居民生活随之改善,1965年家庭人口平均收
入219.51元,比1957年增长6.3%。“文化大革命”期间,国民经济遭到严重破坏,
工资冻结,居民收入没有明显的提高。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之后,大幅度提高职工工
资,加之居民家庭就业人数增加,1978年职工家庭人均收入337.80元,比1965年增长
53.89%、比1957年增长63.58%,扣除物价变动因素,增长55.79%;人均消费支出
317.88元,比1957年增长63.7%,扣除物价变动因素增长55.9%。
1978~1985年,由于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济南市的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
平大幅度提高。1985年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731.69元。其中工资405.35元,占55.
4%;各种奖金超额工资62.93元,占8.6%;各种津贴收入74.63元,占10.2%;职工
从工作单位得到的其他收入51.95元,占7.1%;其他收入(包括个体劳动者,其他劳
动者、退休人员收入,赠送收入,赡养收入等)136.83元,占18.7%。由于城市经济
的迅速发展,居民的人均收入普遍增加,低收入户逐渐减少。在被调查的居民家庭中
,家庭人口平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户所占比例,1965年为78.3%,1978年下降为30
%,1985年则全部达到300元以上,其中600元以上户占74%。1985年家庭人口平均收
入731.69元,比1957年增长2.5倍,比1978年增长116.6%;人均消费支出703.82元,
比1957年增长2.62倍,比1978年增长121.4%。就业者的负担系数下降,居民家庭平
均每户就业人数1984年比1978年增加0.04人,比1965年增加0.78人,平均每一就业者
赡养人口比1978年减少0.2人,比1965年减少1.76人。1985年城市居民每户就业人口
为2.12人,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人口1.68人。

1949~1985年部分年份济南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收入情况
┌───┬──────┬────────┬─────────┬──────────┐
│年份 │人均年生活费│定基指数 │环比指数 │定基指数 │
│ │收入 │(以1957年为100) │(以表中上期为100) │(以1957年为100 │
│ │(元) │(%) │(%) │并消除物价变动影响) │
│ │ │ │ │(%) │
├───┼──────┼────────┼─────────┼──────────┤
│1949 │64.53 │31.25 │- │- │
│1952 │130.00 │62.95 │201.46 │68.04 │
│1957 │206.50 │100.00 │158.85 │100.00 │
│1962 │201.74 │97.69 │97.69 │- │
│1965 │219.51 │106.30 │108.81 │99.06 │
│1978 │337.80 │163.58 │153.89 │159.69 │
│1980 │440.09 │213.12 │130.28 │196.60 │
│1981 │487.19 │235.93 │110.70 │213.50 │
│1982 │502.97 │243.57 │103.24 │218.10 │
│1983 │509.75 │246.85 │101.35 │220.87 │
│1984 │626.21 │303.25 │122.85 │266.13 │
│1985 │731.69 │354.33 │116.84 │286.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