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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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是山东省宗教活动的主要地区之一,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
督教5种宗教。 佛教传入济南已有1800多年;道教传入济南有1700多年;伊斯兰教于
元初传入济南,至今已700多年;清代,天主教、基督教亦相继传入济南。
解放前夕,济南城区及郊区有佛教僧人100余人,居士500多人,寺庙50多处;道教道
士和道姑30多人,教徒120多人,宫观30余处;伊斯兰教阿訇和师娘130多人,信教的群众
2万多人,清真寺21处;天主教神职人员41人(内有外籍神甫2人),教徒6000多人,教堂2
5处;基督教有16个教派,教徒5500人,27个团体和事业单位,教堂、聚会点、布道场所
42处。
解放前,各种宗教曾被统治阶级控制和利用。特别是天主教和基督教,成为帝国
主义进行政治、经济和文化侵略的工具。解放以后,经过深刻的社会改造和宗教制度
的民主改革,废除了宗教封建特权和宗教剥削压迫制度,摆脱了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
的控制,走上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道路。“文化大革命”前,济南市区及近郊有宗
教职业者130多人,寺庙堂观33处。其中佛教寺院3处,僧尼23人,居士300多人;道
教宫观4处,道士、道姑8人,信徒150多人;伊斯兰教清真寺11处,阿訇、师娘46人
,信教群众3万多人;天主教堂9处,神甫14人,教徒4000多人;基督教堂6处,教牧
人员40多人,教徒3000余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宗教工作部门被取消,宗教活动场所被关闭,宗教爱国组织
被迫停止活动,宗教职业者受到冲击。
1978年以后,中国共产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又得以贯彻执行。济南市恢复和建
立了宗教工作机构和宗教爱国组织,宗教界人士历史积案全部得到平反或纠正,“文化
大革命”中的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宗教团体房产政策大部分得到落实,并有
计划地恢复开放一批寺观教堂。到1985年底,全市共恢复开放寺观教堂24处,有宗教职
业者74人,其中佛教和尚8人、尼姑4人,道教道士1人、道姑5人,伊斯兰教阿訇和师
娘27人,天主教主教1人、神甫6人,基督教牧师和布道员23人。信教群众的人数,佛
教和道教的信徒已为数不多,伊斯兰教信教群众近6万人,天主教5000多人,基督教
5500多人。全市宗教界先后有50多人被选为全国、省、市、县(区)的人大代表和政协
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