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1&A=20&rec=11&run=13

解放前,少数民族长期受政治歧视,社会地位低下,经济压迫甚重。回族不被当
作一个民族看待,满族不敢承认自己的民族成份。
解放后,贯彻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民族工作方
针和政策,建立了民族工作机构,保证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经济
、文教等项事业。1951年建立西郊小金庄、历城县党家庄回族乡。政治上,保证少数
民族充分享受平等权利。按规定,全国人大平均每50万人选1名代表,而在50年代,
济南少数民族只有2万人,同样产生了1名代表。经济上,对少数民族采取重点扶持的
政策。1953~1954年上半年,发放生活救济款17540元,发放少数民族生产扶持款3万
元。教育方面,50年代对少数民族群众普遍进行扫盲,并建立回民中小学5所,政府
每年拨出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从50年代初到60年代中期,各项民族事业欣欣向荣,
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受到普遍尊重,各民族之间建立了团结、友爱、平等、互助的社
会主义民族关系。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项民族工作遭到严重破坏,民族工作部门被撤销,少数
民族学校全部改为普通学校,回民诊所被合并,少数民族生产扶持款全部停发,民族
经济受到严重损失。
1978年后,恢复和建立各级民族工作机构,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得以重新贯彻
。(1)重视和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和培养。1985年,全市有少数民族干部1239
人,比1978年增长25%。少数民族的政治地位进一步提高,鼓励其参政议政。1985年
,全市少数民族中有全国、省、市人大代表36人,省、市政协委员30人。(2)帮助少
数民族大力发展民族经济。自1979年以来,每年拨发少数民族生产扶持款2.5万元。
各级政府把发展民族经济放在民族工作的首位,积极参与研究和制定总体规则,扶植
少数民族发展民族经济。少数民族的农村经济由过去单一、封闭式的格局,逐步形成
农、林、牧、副、渔多种经营的产业结构和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并
举的立体化经济体系。1985年,全市大部分少数民族村达到和超过全市农民平均收入
水平。(3)民族教育、体育、卫生事业进一步加强。1985年全市有民族中小学13所,
在校少数民族学生3000多人,建立民族医疗门诊部1所,少数民族体育社1处。(4)尊
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加强对清真行业的管理。在少数民族居住较多的地区,恢复
和建立了回民饮食服务和回民牛羊肉供应网点。1985年,市区有回民饭店32处,回民
糕点门市部25个,回民牛羊肉门市部14个,回民糕点厂1个。全市统一制定了《清真
行业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六条规定》。(5)深入进行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宣传
教育,纠正轻视少数民族的错误认识,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这一时期成
为建国以来民族工作形势最好的时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