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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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末,山东省回民协会济南办事处建立。1951年9月17~18日,召开济南市
回民代表会,市政府宣布成立市民族事务委员会。1953年5月正式设立济南市民族事
务委员会,同年8月设立宗教事务处。1958年2月15日,济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与济南
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处合署办公。“文化大革命”期间,民族工作部门被撤销。
1978年10月,筹办民族工作机构,开展民族工作。1979年11月恢复济南市民族事
务委员会及宗教事务处。同年12月,济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与济南市人民政府宗教事
务处合署办公。市民委作为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
1人。各区县人民政府亦先后成立民族宗教办公室,分别有1~3名干部。1985年,济
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济南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处设有民族科、宗教科和秘书科,在
编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