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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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档案和档案工作自古有之。济南现存最早的纸质档案,为1522~1566年 (明
嘉靖年间) 山东备倭署都指挥使司形成的档案 (存山东省档案馆) 。清代,济南府设
“经历”(正八品) 1人兼管文书档案。民国时期,济南市政府及日伪济南市公署都在
其秘书处设立保管股,积存了一批档案。但由于档案管理体制分散、管理方法陈旧,
加之战乱影响,大量档案处于自生自灭状态,损坏散失严重。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档案工作。建国前,中共济南市委在极其艰苦恶劣的条件下
,保存了部分革命历史档案。1948年9月24日济南解放当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
区司令部、政治部即颁布“约法七章”,严令国民党各级政府官员和警察等“负责保
护各机关的档案”,“不得隐匿破坏”,“听候接收处理”。解放济南的巷战尚未结
束,接收人员已开始有组织地对敌伪机关、官僚资本企业及学校、医院等进行接管,
使民国时期的4万余卷旧政权档案得以安全保管。
济南解放后,中共济南市委、市人民政府首先在其秘书处设立档案室,并分别开
始指导全市党政机关文书、档案工作的建立与发展,制定转发了一系列有关文书处理
和档案管理的制度、办法。至1957年,全市29个市直单位和4个市区机关及部分市属
企事业单位相继建立了档案室。这期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收集党的历史档案的通知
和配合肃反运动及审干工作的开展,还在全市进行了收集革命历史档案文献和清理接
收敌伪旧政权档案的工作,共搜集、整理历史档案2.5万余卷及大批零散材料。档案
工作开始为改善机关工作、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服务。
从1958年开始,档案事业进入全面发展阶段。是年12月,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室设
立档案管理科对全市党政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并具体负责全市各单位档案工作的
业务指导。1959年档案事业管理体制进一步调整,建立了济南市档案局,负责全市档
案事业的行政管理工作;同时,相继建立济南市档案馆和各县、区档案馆,到1959年
底已发展到11个,集中统一接收保管市级和各县、区的档案。从1959年开始,科技档
案工作也逐步发展起来,大部分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管理科技档案的工作机构;机关档
案室工作逐步加强,实行了党、政、工、团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全市档案管理体系
初步形成。到1964年,全市机关档案室达到431个,保存档案16.6万卷;科技档案室
122个,保存档案10万多卷;市、县两级档案馆接收保管档案近6万卷。在这期间,各
级档案部门加强了对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鉴定、利用和档案干部的专业培训等
工作,为社会各方面提供积极有效的服务,仅1964年就提供利用档案6.6万多卷次。
“文化大革命”期间,档案机构被撤销,上千名专、兼职档案干部被下放或调离
;各种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被废除;部分基层单位的档案被篡改、涂抹、剪裁,甚至
遭到抢劫、盗窃和烧毁。全市档案事业遭到严重破坏。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济南市档案事业通过
拨乱反正,认真贯彻“恢复、整顿、总结、提高”的方针,进入一个恢复和全面发展
的新时期。1980年前后,济南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和各县、区档案局(馆)相继恢复建
立。从市、县区以至乡、镇基层的机关、企事业等单位也建立健全了档案室工作。到
1985年,全市共设有市、县、区档案事业管理机构10处,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与专业
档案馆12个,档案室1960个;专兼职档案干部3000余人;集中统一管理各类档案93万
余卷;档案库房总面积3.9万平方米,部分单位配备使用了现代化管理设备。随着历
史档案的开放和档案工作服务重点逐步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
,各级档案馆、室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档案利用工作,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日益显
著。1981~1985年,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共接待利用者146.8万余人次,提供档案、资
料达248.5万余卷(件)次,并汇编档案文献及参考资料560余种1453万余字。档案专业
教育和档案学研究也有新的发展。1983年山东大学历史系开设档案学专业;1985年中
央广播电视大学开办档案学专业,全市办教学班15个,招生700余人;市档案局与市
教育局在第四职业中专联办了档案专业班。1981~1985年,全市共培训在职档案人员
6000余人次,全市已形成一个档案专业教育与在职干部培训网络。1985年11月,济南
市档案学会成立,与市档案局联合创办专业刊物--《济南档案》。
1985年,济南市已初步建立起一个以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档案室工作为基础,
以各级各类档案馆工作为主体,以档案事业管理工作为组织中心的门类齐全、结构合
理、管理科学,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效服务的,具有全市规模的档案事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