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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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济南市广播电视局
济南市广播管理局1960年6月17日成立, 与济南人民广播电台合署办公,负责组
织城区有线广播站的建立、 管理;指导农村有线广播事业的发展。1961年9月,因整
编精简机构,济南人民广播电台并入山东人民广播电台,济南市广播管理局也随之停
止工作。
1974年4月5日,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批示“将济南人民广播电台交济南市委领导
”。为此,1975年11月5日成立济南市广播事业管理局并同时建立党的核心小组,准
备接收市台和管理全市广播事业。1979年1月1日市台与省台正式分开,市局同时正式
开始办公。局设办公室、政工科、技术科、器材科,为加强对农村有线广播的管理,
1980年7月增设有线广播科。1980年7月17日,济南市广播事业管理局改称济南市广播
事业局。1983年8月17日又改称济南市广播电视局。1984年机构改革,局机关设秘书
科、政工科、技术科、广播事业科、器材供应站。1985年全局(台)共有职工243人,
其中局机关36人。局(台)人员分工情况是:行政人员68人,编采人员84人,播音员1
2人,技术人员79人。经费来源是上级拨款,1979年拨50万元,1984年61万元,1985
年91万元。
市局除领导实施日常的各项广播电视工作外,组织实施了新台址的建设、市台更
换10千瓦发射机、济南电视台的建立和开播。1985年作为改革措施,制订或修订了宣
传、技术、事业等各项工作条例。成立编辑、艺术、技术3个委员会,加强了内部协
调和保障各项工作有秩序的进行。局对所属各县广播事业的领导,除去检查指导帮助
解决某些问题外,一般每年召开1~2次县广播局(站)长会议,组织2~3次节目交流或
机线检查活动。市局对录音录像制品的管理,经常进行检查,1982年和1983年共对济
南市场检查7次,审听录音带3756盘,收缴200盘,审看录像片26部,停放4部。1984
年管理全市录像放映点45个。1985年9月根据中央通知,停止了营业性放映,经过整
顿,1986年春节允许部分恢复放映,现管理放映点14个。
二、山东省广播电视厅
山东省广播电视厅负责管理全省广播电视事业。
1956年7月,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的决定,成立山东省广播管理局,编制10人,
与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合署办公,负责管理农村有线广播事业和省辖市无线广播电台。
1970年3月山东省广播管理局改称山东省广播局。“文化大革命”中,名称和领导人
常有变化。1975年改称山东省广播事业局。1983年上半年机构改革,5月11日中共山
东省委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改称山东省广播电视厅(厅、台分开办公),厅机关设办
公室、政治处、地方广播处、计财基建处、技术处。1985年底厅机关共53人。厅直属
单位有:山东广播电视新闻研究所、山东广播电视科学研究所、山东广播电视艺术团
、山东省广播电视厅微波总站、山东广播电视物资供应站等。1985年底各直属单位共
563人,全省有广播电台15座,电视台10座,卫星地面接收站7个。微波干线已通达12
个市(地)所在地。22层高的省广播电视中心大楼于1985年底破土动工。

三、各县广播电视局
1975年9月,中共山东省委同意各县(市)成立广播事业管理局,与广播站合署办
公。此后济南市各县相继成立广播局。1983年机构改革中曾取消,不久又恢复,名称
改为广播电视局,仍为局站合署办公,负责管理各县广播电视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