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辑 曲剧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1&A=18&rec=18&run=13

曲剧是解放初期由曲艺艺人杂耍小组创造出的一种演出形式,当时称为滑稽戏,后
定为曲剧。没有剧本,行话叫“抛梁子”,上台即兴表演,有说唱,无音乐伴奏,借鉴相
声艺术的“说、学、逗、唱”特点,“唱”时杂有“琴书”、“单弦”、“西河大鼓
”等地方戏曲的腔体。为迎合市民的欣赏情趣,舞台上常以“闹”的手段,噱头琐多,
取逗观众,甚至有低级庸俗之处,但由于剧情、唱腔、台词、表演等方面通俗易懂、活
泼诙谐,受到不少市民的喜爱。
1952年底,人民曲艺队成立不久,在人民商场的戏园移植演出了第一个现代曲剧《
小女婿》,开始配以大三弦、坠琴、低胡伴奏,但无打击乐器。
1953年,济南戏曲界经过民主改革和戏曲改革,原有的几个曲剧队、组,分别合并
为人民曲剧社和群众曲剧社,在管理、演出诸方面开始走上正轨,已具曲剧专业团体的
雏形,但无创作剧目,服装、化妆仍然简单。其间,移植上演的剧目有《王小赶脚》、
《挑女婿》以及生活小戏等。
1959年,济南市曲艺团成立,各曲剧社被改编为市曲艺团五队,属民间职业性质。
此后,逐步健全规章,增添设施,培养演员,整理曲牌,排演了许多新戏。1961年6月,该
队被下放,改称槐荫区曲剧队,演职人员40多名,演出剧目有《野火春风斗古城》、《
啼笑姻缘》、《三拜花堂》、《逼婚记》等。1964年1月,曲剧队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