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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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府教育行政机构
清代,济南府设学署于府文庙内,设教授1人,负责生员课业品行,协助省学政
举行童生考试及主持孔庙奉祀等。
1906年,改学署为劝学所,设总董1人、办事员若干人。劝学所的职权是掌管本
地方教育行政,劝导地方人士建立学堂,推广新教育。
1910年,劝学所总董改称劝学员长(劝学所长)。劝学所的职权较前明确,应办主
要事务有:官立学堂及其他教育事业设置及稽核,本地方学龄儿童的稽核及对其父兄
为应受义务教育的劝导,官立学堂学额、学级、授课时间的分配,官立学堂教职员的
进退,官立学堂的建筑和设备,学堂管理,教授指导改良事项,学堂考试,私立学堂
及改良私塾的认定等。
民国建立后,1913年废府设道,教育由道行政长官观察使(后改称道尹)兼管。
二、市教育行政机构
1929年7月设立济南市,教育归市政府社会局教育科管理。1930年12月,社会局
教育科改为教育局,下设一、二两科和督学室、秘书处。
1937年底,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济南。1938年4月伪济南市公署成立,下设教育局
,设局长1人、日籍专员1人(监督全局公务),下属第一科(包括视学室)管学校教育,
第二科管社会教育;1940年改设学务科、事务科和视学室。
日本投降后,1945年9月国民党政府恢复济南市教育局,下设教化科(包括社教股
、体育股)、学务科(包括中教股、小教股)和督学室。
1948年9月济南解放后,济南特别市军管会文教部接管旧教育局,同年10月5日成
立济南特别市政府教育局,下设中教、初教、社教科和秘书室。
1950年9月25日,教育局改称文教局,增设人事科、文化科、经费科。1955年7月
14日,济南市人民政府文教局改为济南市教育局,增加副局长1人,增设体育科和扫
盲办公室。1959年市教育局经过整编,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下设秘书、人事、计
划财务、高教、中教、初教、工农教育科和教研室。
1964年9月,设立济南市第二教育局,原济南市教育局改为济南市第一教育局。
第一教育局主管普通中、小学教育,师范教育;第二教育局主管半工半读(半耕半读
)学校、技工学校、中等技术学校和业余教育。1966年7月济南市第一、第二教育局合
并为济南市教育局。
1969年11月,济南市教育局被撤销,成立济南市教育局革命委员会,设主任1人
、副主任1人(1971年副主任增至5人)。
1978年4月,撤销济南市教育局革命委员会,恢复济南市教育局。1984年济南市
教育局下设办公室、组织科(含老干部科)、宣传科、初教科、中教科、高教科、职业
教育科、工农教育科、人事科、计划财务科。下属事业单位有教学研究室、基建办公
室、校办工业公司、教学仪器站、电化教育馆、招生办公室和自学考试指导办公室。
三、县区教育行政机构
清代,各县县衙设教谕、训导各1人,负责本县教育行政。光绪末年,各县成立
劝学所,总揽全县学务。
民国初年仍沿旧制。1923年各县劝学所改称教育局,设局长、视学,管理县境内
教育。30年代,教育局改为县政府第五科(第四科),设科长、督学、视学员数人。4
0年代,各县设教育科。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各县民主政府也均设教育科。
建国初,各县设文教科,市辖各区设文教股。1955年,各区文教股改为文教科。
50年代中后期,文化、教育机构分设,县建立教育局,区建立教育科。60年代初,各
县文教机构再次合并,或称文教局,或仍称教育局。1963年,历城县文教机构分设,
恢复教育局。“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县、区教育行政机构陷于瘫痪。进入70年代
,各县、区教育行政机构陆续恢复,称教育组(平阴县称文教卫生办公室)。70年代中
期,各县重建教育局,各区改设为文教局。1978~1979年,各区文教机构分设,设置
教育局。1985年,县、区均由教育局管理辖区教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