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 私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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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济南府志》记载,清道光年间,省城济南有在吕祖庙等庙祠内设的义学8处,其
他私塾的情况不详。直至1917年,济南地区约有私塾1530余处,其中历城县136处、章
丘县800处、长清县约400处、平阴县200处。
清末,济南的私塾大体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义学,也称“义塾”、“村塾”、“
学馆”,是由一村一族延聘塾师举办的,主要是为了让其子弟略通文字,便于从业谋生
。这种私塾在农村较普遍。二是家塾,是富贵或缙绅之家为使其子弟参加科举或投考
儒学、书院作准备而举办的。这种私塾,在家庭设馆,延聘优师教授。三是门馆,由当
地塾师自设,俗称“学房”、“学屋”,招收乡邻好友之子弟入学就读。学生多为小康
人家子弟,入馆目的主要为参加科举考试,进入仕途。
塾师的聘用,除门馆外,均采取聘任办法,一般由学董(学东)择品学兼优、爱好教
育的人士聘任之。塾师的薪俸没有统一规定,一般在应聘时商定。
私塾的教学内容,以学童学习目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只求粗通文墨为生活方便及
就业打算的,多学习启蒙课程,如《三字经》、《百家姓》、《龙文鞭影》、《庄户杂
字》及珠算等;欲参加科举进入仕途的,则读《论语》、《孟子》、《大学》、《中庸
》等。
私塾在各县农村比较发达。历城县1917年有私塾136处,1933年增至900余处,至1
943年尚有160处,直到济南解放才告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