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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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1981年济南市刑事犯罪中,青少年犯占63%,1982年上升为69%。青少年犯罪已成为
社会普遍关注的严重问题。1981年秋, 市司法部门派出干部到山东省实验中学、济南
26中学、 济南毛纺厂等9个单位上法律常识课。是年在部分中学初中班增设了法律常
识课程。1984年全市初中(除少数没有初中三年级班的学校外),全部开设法律常识课。
任课教师465人,市区多专职,郊区及三县多兼任。组织师生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参观
打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的展览;并直接派员给40所中学上法律常识课50次。
二、普及法律常识教育
1985年3月,制定《济南市普及法律常识五年规划》,开始进行普法教育。9月20日
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11月底,市直有98个
部门设立普法办公室。至年底,全市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497期,培训报告员、宣传
员1.47万人,基本形成一支普法队伍;为普法复制23套法律课程录音带,订购课本56万
多册、辅导材料2万多册、宣传材料5万多份。1986年全市普法覆盖面市直和县、区机
关为100%,居民67%,职工74%,农民14.9%。城乡共有166.7万人参加,占普法对象的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