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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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济南市法制宣传以《土地改革法》、《镇压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
例》、《婚姻法》、《宪法》及党的有关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配合土改、镇压反
革命、“三反”、“五反”、“三大改造”等运动,宣传、教育群众遵纪守法、同违
法犯罪行为作斗争。50年代末至70年代,法制宣传工作被削弱。进入80年代,济南市法
制宣传工作逐步走向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
1982年12月1日,公安、检查、法院、司法及文化局、市工会、团市委联合举办济
南市打击经济犯罪反腐蚀教育展览会,月内观众达2.7万多人次。1983年8月开展严厉
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司法部门编印宣传材料52万多份,组织法制报告会8326场,听
众123万多人;市司法局与文化局联合举办济南市首次法制文艺调演,共演出17场,170
个节目,观众达2.1万多人。同年9月,市委宣传部与市司法局联合组织公安、检察、法
院、律师、公证人员及工厂、学校、街道部分人员,共1000多人,在闹市区、商场、集
镇设置82处宣传站,进行以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出
动宣传车40辆,散发宣传材料10万多份,解答群众法律询问800多人次,作法律宣讲859
场次,听众15万多人。市司法局、章丘县司法局与公安、宣传部门配合,组织两个打击
刑事犯罪的展览,展出136场,观众31万多人次。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鼓舞了人
民、震慑了犯罪分子。在全市三次“严打”斗争中,有506人检举犯罪分子材料3885份
、群众扭送犯罪分子43人、有133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1347人坦白交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