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涉外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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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于1954年始办涉外公证业务。当时公证数量很少。1977年后涉外公证增多
,是年出证90件。1978年增至178件,涉及日本、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加拿大、美
国、土耳其、苏联、菲律宾、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12个国家和港澳地区。中美关系
正常化后,出具到美国的公证书比1977年增加3.6倍。公证内容有:亲属关系、婚姻
、健康状况、出生、死亡、学历、经历、继承、委托、转让等。1981~1985年,市公
证处共办理涉外公证2484件。其中1981年1月至1983年9月,是市公证处建处以来办理
涉外公证最多的时期,共出证1482件,为1955~1980年25年的1.13倍。扩及西德、比
利时、罗马尼亚、奥地利、巴西、马达加斯加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过涉外公证,
保护了中国公民、侨胞在国外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扩大了国家的政治影响。由于对外
经济交往不断扩大,与经济事务有关的涉外公证增多,改变了原来多为公民出国探亲
、定居、留学、谋职或继承财产而办理身份证明的状况。1983年市公证处为中国齐鲁
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承包科威特一项建筑工程必须具备的资格预审作了公证,这是济南
市首次办理向国外输出劳务项目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