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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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镇压革命
清政府建立巡警后,到处查封进步报馆,解散进步学校,搜捕和残酷迫害革命党
人及无辜群众。1906年春,刘冠三与丁耕农在趵突泉创办山东第一份通俗文体报纸--
《白话报》,宣传新文化,倡言革命,遭到当局查禁。1911年11月14日,革命党人王
墨仙在济南创办《齐鲁公报》,宣传革命,揭露孙宝琦、张广建、吴炳湘的反动行径,
1 912年1月被查封。1911年11月29日, 山东布政使张广建、巡警道员吴炳湘下令逮捕
革命党人。 12月4日,吴炳湘率军警百余人,荷枪实弹闯入咨议局进行搜捕,逢人解
衣检查, 并令总务、卫生、司法3科科长审判。张广建、吴炳湘侦悉“宜春轩”照相
馆(位经二路)、“万顺恒”洋货铺(位万紫巷)系革命党人秘密机关。12月10日军警分
两路同时闯入“宜春轩”和“万顺恒”,当场打死革命党人蓝毓昌,抓捕14人。
二、户籍管理
封建王朝编审户口以定赋役为目的,户政与财政归同一机关掌管。20世纪初,清
政府推行新政,建立巡警,始将户口调查列入警政管理范围。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
),山东制定《巡警清查户口暂行章程》,济南始规定户口清查登记使用甲、乙、丙
三种簿册,甲登官慕、商绅;乙登大小店铺及经营者;丙登身充“贱业”及无业徒食
者。以丙等为重点。1909年,山东制定《调查户口施行细则》,规定各州、县设户口
调查处及分处,除对姓名、性别、年龄调查外,还将每人性质良莠、家业贫富、交游
广狭、朋友邪正、乡里毁誉等,详加考察载入另册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