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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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第一个警察机构--巡警总局成立于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10月,设总办1
人,由候补道韩耀增充任,还设文案书记、区官、巡长、巡目等职。总局主管省城警
务及监督各县筹办警察事宜。局址初置济南后宰门关帝庙,是年底迁南营兵房。190
3年农历九月,巡警总局设立铁路巡警队,负责历城王舍人庄至昌邑丈岭间铁路的保
护事宜。同年农历十一月,济南巡警总局在省城设6个巡警局:城内一、二、三局,
城外一、二、三局。另设泺口分局1处。城内外各区均设岗守望并辅以步巡与暗巡,
四乡则实行马巡。小清河南北岸到羊角沟海口250公里为马、步巡逻地区,亦统归济
南巡警总局管理。1904年,清政府将济南西关外东起十王殿、西到北大槐树、南沿长
清大道、北以铁路为限辟为商埠。之后设立商埠总局,同时设立相应的警察机构--巡
警局,专司巡查街道、稽查偷窃案。1905年12月,巡警总局于省城附郭10公里内增设
东北乡、西南乡两巡警分局,至此省城共设警局8处,统归巡警总局。1908年农历六
月巡警总局撤销,事归新设立的巡警道,委潘延祖为道员,主持全省警务。济南设警
务公所,地址由原巡警总局迁往后宰门路南。公所下设总务、行政、司法、卫生4个
科和高等巡警学堂、巡警教练所、稽查分所、消防队、清道队,各科设正副科长各1
人,科员、司书生数人,共有官警263人。分别掌管议定章程、考核属员、治安管理
、探访督捕、预审拘押、防火、清道检役及考验医务等事项,后增设探访队为警察耳
目。1910年(清宣统二年),商埠巡警局划归巡警道警务公所,有巡警600余人。1911
年警务公所奏请巡抚准予将济南巡警教练所学生160人改编为警卫队,此时警额近80
0人。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革命党人在新军第五镇部分中、下级军官协助下,迫
使山东巡抚孙宝琦于11月13日宣布山东独立,夏继泉任巡警道员;11月24日,山东取
消独立,吴炳湘接任巡警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