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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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级机构
1950年4月,中共济南市委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委员9人,正副
书记各1人。 机关编制6人。1952年8月,纪委设办公室。1954年10月,纪委委员调为
15人, 并设立5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 1955年, 编制增为16人,增设案件检查处。
1956年6月8日,中共济南市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济南市监察委员会 (以下简
称监委),委员12人。6月13日,市监委第一次全会选出常务委员会委员5人,书记1人,
副书记2人。 编制增为20人, 设办公室、 工业监察处、财贸监察处、案件审理处。
1958年10月至1961年4月增设农村监察处。 1959年,中共济南市监察委员会改称中共
济南市委监察委员会。 1963年4月12日,中共济南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会选举产
生市委监察委员会。 委员18人, 常委10人,书记1人,副书记4人。编制增为25人。
1967年, 济南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市委监委被撤销。1978年5月,组建中共济南市委
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小组。 1979年5月,重建中共济南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3
人, 常委8人,第一书记、常务书记各1人,副书记4人。机关编制35人,设办公室、
城市检查处、 农村检查处、案件审理处、信访处。1983年8月,中共济南市第四次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济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市级领导机关,委员27人。9月1日,
市纪委召开第一次全会, 选出常务委员7人,书记1人,副书记3人。1985年底,市纪
委委员增为28人, 常委增为8人,书记1人,副书记2人。机关编制增为47人,设办公
室、 调研室、城市检查处、农村检查处、案件审理处、信访处。1988年9月,中共济
南市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济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1人。9月7日,市纪
委召开第一次全委会,选出常委6人,书记1人,副书记2人。机关设办公室、调研处、
城市检查处、 农村检查处、案件审理处、信访处、党员教育处。1989年3月28日,中
共济南市委公布市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为副局长级。4月5日,济南市编制委员会
正式批准,将市纪委内设机构更名为:办公室、研究室、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室、
信访室、党风教育室、干部室。
中共济南市纪(监)委正、副书记名单
┌────────┬─────────────┬────────────┐
│名称 │书记(任职期间) │副书记(任职期间) │
├────────┼─────────────┼────────────┤
│中共济南市委纪律│廖容标(1950.4~1950.10) │蒋方宇(1950.4~1952.9) │
│检查委员会 │蒋方宇(1952.9~1954.7,兼) │刘海堂(1955.11~1956.6) │
│ │丛林(1954.8~1956.6) │徐珍(1956.2~1956.6) │
└────────┴─────────────┴────────────┘

续表
┌────────┬─────────────┬────────────┐
│名称 │书记(任职期间) │副书记(任职期间) │
├────────┼─────────────┼────────────┤
│中共济南市监察委│丛林(1956.6~1958.12,兼) │徐珍(1956.6~1960.3) │
│员会 │徐珍(1961.7~1963.4) │刘海堂(1956.6~1959.12) │
│ │ │韩明月(1959.10~1963.4) │
│ │ │徐廉溪(1960.1~1961.5) │
│ │ │马健平(1961.5~1963.4) │
│ │ │宋克明(1962.5~1963.4) │
├────────┼─────────────┼────────────┤
│中共济南市委监察│徐珍(1963.4~1967.1) │宋克明(1963.4~1967.1) │
│委员会 │ │赵仪伍(1963.4~1964.11, │
│ │ │1965.7~1967.1) │
│ │ │韩明月(1963.4~1967.1) │
│ │ │马健平(1963.4~1967.1) │
├────────┼─────────────┼────────────┤
│中共济南市委纪律│第一书记陈宝玺 │韩明月(1979.5~1983.8) │
│检查委员会 │(1979.5~1983.8,兼) │刘海堂(1979.5~1983.8) │
│ │常务书记张扬 │于波(1979.5~1983.5) │
│ │(1979.5~1983.8) │仲孟平(1979.5~1983.8) │
│ │ │姜毅志(1980.1~1983.8) │
├────────┼─────────────┼────────────┤
│中共济南市纪律检│翟永(1983.8~1985.8,兼) │房立(1983.8~1985.8) │
│查委员会 │房立(1985.8~1988.9) │李荣芝(1983.8~1988.9) │
│ │ │姜毅志(1983.8~1985.8) │
│ │ │许克华(1985.8~1988.9) │
├────────┼─────────────┼────────────┤
│ │孙积汉(1988.9~1990.5) │许克华(1988.9~1990.5) │
│ │ │李荣芝(1988.9~1990.5) │
├────────┼─────────────┼────────────┤
│ │倪士崇(1990.5~) │许克华(1990.5~) │
│ │ │李荣芝(1990.5~) │
└────────┴─────────────┴────────────┘

二、县区和基层机构
1952年7月,中共济南市纺织业党委、建筑业党委、重工业党委、轻工业党委、财
经党委、市政企业党委、公安局党委等7个单位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1956年,历下
、市中、天桥、槐荫4个区的党委建立监察委员会。到1957年,全市应建监委的22个
基层党委,全部建立了监察委员会,有专职干部57人。1958年,全市应建监委的36个
基层党委,建立的有24个,共有专职干部33人。至1963年底,全市应建监委的52个基
层党委,全部建立了监察机构,干部基本配齐,共有91人。1965年,全市基层党委共
建监委(监察组)59个,有专职干部101人;有2167个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设立
监察委员或配有专职监察干部。“文化大革命”中,基层党委被夺权后,党的监察机
构被取消。1979年4月,中共济南市委发出《关于建立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构的通知
》,全市各级党的纪检机构逐步建立。1985年,320个单位建立了纪检机构,其中市
直部门39个。1987年底,全市应建党的纪检机构的基层单位247个,有236个建立了纪
检机构,其中包括章丘、历城、长清、平阴4个县,历下、市中、天桥、槐荫4个市区
,1个郊区和33个市直机关单位,共有专职纪检干部548人。1986年底,320个单位建
立了纪检机构,其中市直部门39个。1987年底,全市应建党的纪检机构464个,实际
建立438个,其中章丘、长清、平阴、历城4个县和历下、市中、天桥、槐荫4个区建
立了纪委。全市共有专职纪检干部823人。1990年,济阳、商河两县划归济南市管辖,
县区纪检机构增至10个,即:章丘、长清、平阴、济阳、商河县和历下、市中、天桥、
槐荫、历城区。1991年全市有612个单位建立了纪检机构,共有专职纪检干部1140人。
1992年全市应建纪检机构769个,已有680个单位建立了纪检机构,共有专职纪检干部1
19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