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统战理论政策的宣传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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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解放后,华东军区和济南特别市军管会随即分别颁布“约法七章”布告和“
入城守则”十一条,明确宣布党和政府保护城市各阶层人民生命财产和民主自由,保
护民族工商业及私人资本,保护外国侨民及其财产的政策,以及全体入城工作人员必
须遵守的纪律,要求全市人民安居乐业,共同维持好社会秩序。1948年10月创刊的市
委机关报《新民主报》,重新刊载毛泽东关于统一战线的重要文献,还运用多种形式
宣传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同各界人士见面和召开座谈会,对一
些社会上层人士担心的“工商业是否会象农村没收地主土地一样被没收”等问题,详
细作出回答,使大多数人消除了疑虑。
1949年10月,市委组织学习《共同纲领》,使各界人士明确新中国是工人阶级领
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1951年镇反运动开始后,市委向各界人士进行政策教育,号召他们检举反革命分
子,与反革命分子划清界限。
1949年8月至1953年10月期间召开的各次济南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代表先
后学习中央人民政府1949年12月2日颁布的《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政务
院1950年1月6日颁布的《市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全国政协委员会1951年5月和7月公
布的《关于各地协商委员会(地方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及《省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
商委员会组织通则》,使各界代表人士明确了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性质、任务和
重要意义。1952年下半年,市委还组织各界人士学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强调对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是总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大力宣传对资改造的方针政策,
为实行公私合营奠定了基础。
1956年4月,毛泽东提出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对此,
市委通过统战工作会议、学习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
1959年后,市委对毛泽东关于“三个大有进步”(即知识分子大有进步,民主党
派大有进步,工商界也大有进步)的指示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对各界统战人士采取“
神仙会”的方式,实行“三不”(不抓辫子、不戴帽子、不打棍子)和“三自”(自己
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的政策,进行思想改造和自我教育,取得
了较好效果。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统战政策遭到严重破坏,统战机构陷于瘫痪,统
战理论政策的宣传与研究随之停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党的统一战线理论与政策的
宣传和研究进入新的阶段,市委组织各界人士认真学习,进行了党在新时期统一战线
方针政策的再教育。
1983年11月,济南市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成立,至1992年共举行理论研讨会10次
,收到论文216篇;在全市8个县区建立了统战理论研究分会,一部分工厂建立了研究
小组;全市会员达700余人;举办大型统战理论讲座180多场,听众3.6万人次;各级
党校安排统战理论课120余次;有15篇统战理论文章在《济南日报》发表,有39篇论
文获市以上科研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