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社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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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个时期党的中心任务和全市中心工作,市委经常向干部群众进行形势政策
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一、主要内容
1948年10月至1949年10月,主要向群众宣传党的城市政策,介绍解放区真实情况
,揭露国民党的反动宣传;宣传支援前线和淮海、平津、渡江战役的伟大胜利,鼓舞
人民的革命士气;宣传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精神,树立将革命进行到底的坚定信念;宣
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伟大意义,培养全市人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思想。
50年代初期,主要向群众宣传建设民主政权、恢复发展生产、认购胜利公债、抗
美援朝、进行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法》的意义,帮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党在建国初期的中心任务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的宗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的思想。1953~1956年,宣传重点
主要是:学习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党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
的方针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文件,
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党的“八大”文件精神。与此同时,宣传中苏友好同盟条
约和苏联社会主义革命及建设的伟大成就。这些,都大大提高了全市人民的爱国主义
和社会主义觉悟。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初期,党的社会宣传工作主要是围绕党的“八大”路线,
动员全市人民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1957年6月以后,全市持续进行反右派斗争
的学习和宣传。在反右派以及之后进行的反右倾、“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及社会主
义教育运动(“四清”)的宣传工作中,由于受“左”的干扰,脱离实际地宣传“反右
倾、反保守”、“鼓干劲、放卫星”、“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等,
助长了极“左”思潮和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倾向,在干部和群众中产生了不良后果。这
一时期,还宣传党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宣传生产救灾运动;
宣传国际形势,反对霸权主义,加强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友好;广泛进行移风易俗和革
命传统教育等。
在“文化大革命”十年中,党的宣传工作受到严重干扰和破坏,给人民群众的思
想带来极大的混乱。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市委适时地进行了拨乱反正和否定“文化大革命”的宣
传教育,澄清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是非标准,特别是经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的讨论与补课,冲破“两个凡是”的束缚,为重新确立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
思想路线起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市委认真总结多年来宣传工作的经验教训,根据全党
工作重点的转移,确立了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社会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从1
979~1989年上半年,主要宣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邓小平《坚持四项基本原
则》的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党的十二大精神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党的
基本路线和普及法律知识等。1989年“六四”事件以后,市委对全市干部群众深入进
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坚持党的基
本路线的自觉性。1989~1991年,在全市城乡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199
2年,市委不失时机地在全市宣传邓小平南巡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开展“解
放思想、扩大开放”的大讨论,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
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清除“左”的和旧的习惯势力、小生产思想(以下简称“左
、旧、小”)的影响。同时,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有关市场经济知识的宣传,帮助广大
干部群众了解、掌握新知识,树立新观念。
二、重大宣传活动
利用重大宣传活动教育鼓舞群众,是济南市社会宣传工作的主要方法之一。40多
年来,市委直接组织的重大宣传活动有:庆祝济南解放宣传,认购胜利公债宣传,保
卫世界和平签名宣传,《宪法》、《土改法》、《婚姻法》宣传,镇压反革命和取缔
反动会道门宣传,精兵简政和增产节约宣传,“三面红旗”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
路线宣传,全民文明礼貌月宣传,“五讲四美三热爱”宣传,“当文明市民、创文明
单位、建文明泉城”宣传,“坚持立国之本、走好强国之路”读书宣传,爱国主义和
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宣传,争创“全国十佳卫生城市”和“双拥模范城”宣传,建设有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宣传,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宣
传,“’92经济宣传”,民主法制宣传,国防宣传等。其中,最主要的是:
(一)庆祝济南解放宣传
1948年9月济南解放后,同年10月起,开展大规模庆祝济南解放宣传活动。10月
10日举行了有1300余人参加的庆祝大会,市党政领导讲话,阐明党和政府的政策,号
召迅速复工、复业、复课,医治战争创伤,建设新济南。11月8~14日,举行庆祝济
南等9大城市解放“祝捷宣传周”活动。全市各级党的组织普遍召开形势报告会,市
级党政领导深入工厂、学校作报告;学校增设时事教育课;市委《新民主报》刊出庆
祝济南解放特刊;市新华广播电台播放庆祝济南解放特别节目;各单位组织的宣传车
、腰鼓队、高跷队、歌咏队也走上街头,宣传党的政策,宣传解放战争形势,宣传支
援前线,宣传解放全中国等内容。14日,全市10万群众集会游行,庆祝解放。这次宣
传,坚定了人民群众跟着共产党建设社会主义的必胜信心,全市迅速复工、复业、复
课。
(二)抗美援朝宣传
1950年10月下旬开始,全市各单位普遍开展抗美援朝宣传教育活动,共组成166
个话剧团、漫画队、家访组,1151个讲演队、歌咏队,有21860人参加了各种形式的
文艺宣传。此后两年多时间里,全市统一编写了大量抗美援朝宣传材料,定期组织宣
传教育;深入持久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提高全市人民爱国主义、国际主义觉悟。全市
妇女先后制作棉军服35万套,军鞋底11万双;全市增产、捐款折合捐献飞机27架,有
近万名青年工人、学生积极报名参加军事干校,近500名医务工作者志愿报名参加抗
美援朝医疗队。济南人民为抗美援朝的最终胜利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新婚姻法宣传
1950年5月,市委、市政府开始组织全市干部群众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53年3月,成立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再次掀起宣传教育热潮。全
市抽调272名机关干部担任报告员,对16000余名乡村街道干部进行轮训。同时,通过
报告会、座谈会、家访等各种宣传形式,使“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保护妇女和
子女的合法权益”等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市受教育的干部群众达43.8万人,
占应受教育人数的85%以上。
(四)“向雷锋同志学习”宣传
1963年3月,全市人民热烈响应中共中央的号召,在市委领导下,广泛深入持久
地开展了“向雷锋同志学习”活动。30多年来,学雷锋活动一直没有停止,特别是党
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市委根据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加强对活动的
领导,坚持不懈地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活动。全市建立学雷锋小组130
00多个,涌现出舍己救人的好青年朱文奇、党的好干部颜锡笙、身残志不残的优秀青
年张海迪等一大批雷锋式先进人物,受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的学雷锋积极分子800
多名。
(五)“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宣传
1992年,全市广泛深入地开展“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宣传讨论活动。这次活动
,以邓小平南巡重要谈话精神为指导,突出解决“左、旧、小”等旧观念的束缚。活
动中,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举办报告会、宣讲会8000多场次;各基层单位组织各种讨论
会、演讲会、赛诗会等1万多场次,20多万人次参加;市里还组织了经验交流会、对
外开放电视知识竞赛等,促进了全市人民的思想解放,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
具有重要意义。
(六)“当文明市民、创文明单位、建文明泉城”宣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市委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1980年6月,制定
《济南市社会主义道德公约》。1986年,制定《济南市文明市民公约》,由市人大颁
布实施。1989年,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济南市文明单位管理条例》。在此期间,
围绕“当文明市民、创文明单位、建文明泉城”,进行一系列宣传活动。主要有:“
五讲四美三热爱”宣传,一年一度的“文明礼貌月”宣传,“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
宣传,“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宣传,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宣传,“扫黄(黄色
淫秽物品)打非(非法出版物)”宣传等,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截至1992年底,全市有省级文明单位110个,市级文明单位798个,省级精神文明建设
先进县区4个,五好家庭、文明守法户44.7万户,受到市表彰并晋级、记功奖励的先
进工作者300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