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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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市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
全会重新确立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果断地停止使用“以
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坚定不移地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从
此,全市跨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在这新的时期,市委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
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领导全市人民深入开展“工业学大庆、农业
学大寨”活动,迅速恢复和发展在“十年动乱”中接近崩溃边缘的国民经济,并采取措
施大力纠正“左”的错误,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开展全面整党,加强各级
领导班子建设,提拔一大批年富力强、文化程度较高的中青年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岗
位,实行新老干部的合作交替,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进行城乡经济体制改革,治理经济
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加快对外开放步伐,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时期,全
市政治安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是建国以来形势最好、发展最快、变化最大、
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
一、开展揭、批、查斗争
1976年10月6日,中共中央一举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市委按照中共中央、省委的
统一部署和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领导全市人民开展了一场广泛深入的揭发、
批判、清查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及其在济南的帮派头目的政治斗争。市委成立
了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清查“王、张、江、姚”反革命集团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
体负责和推动这项工作。
揭批方面,从1976年10月下旬到1978年底,先后组织了三次大的揭发批判战役:第
一战役,揭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的阴谋和罪行;第二战役,揭批其反
革命面目和罪恶历史;第三战役,揭批其极“左”路线的反动实质。在每次战役中,市
委常委都坚持带头联系实际进行系统的揭发批判,为下面做出样子。通过揭批,使广大
干部群众分清了是非,提高了执行党的正确路线的自觉性。
清查方面,从1977年4月开始,全市上下先后组织了4500多人的清查队伍,本着“除
恶务尽,不留后患”的要求,采取专门工作和发动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历经两年多时间
,查清与“四人帮”篡党夺权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打击了极少数罪行严重、民愤很大
、坚持反动立场的帮派骨干分子,教育挽救了犯有错误的人。据1979年8月22日统计,
全市清查对象中,有10人被定为帮派骨干分子,32人被定为犯严重政治错误,135人被定
为犯政治错误,736人被定为说错话、办错事。对这些人,根据问题性质、错误罪行
大小和态度好坏,经反复调查复议,分别给予了判刑、劳教、纪律处分和免予处分等不
同处理。
二、开展“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活动
1975~1976年,全市曾开展过“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的群众性活动,但由于
受“四人帮”极“左”路线和“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干扰影响,学习活动充满
浓厚的政治运动色彩而被严重扭曲。从1976年10月至1978年底,市委贯彻第二次全国
农业学大寨会议和全国工业学大庆会议精神,在全市掀起了新的“工业学大庆、农业
学大寨”活动热潮。市委先后召开了全市农业学大寨会议和有2700多名领导骨干参加
的工业学大庆学习班,提出了具体的学习规划和目标。会后,市委组织有3000多名干部
组成的农业学大寨工作团和有1200多名干部组成的113个工业学大庆工作队,陆续进入
农村各社队和市区部分重点企事业单位开展工作。在“双学”活动中,对农业坚持“
把农田基本建设当作一项伟大的社会主义事业来办”,进行了大规模的以改土治水为
中心的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仅历城县连续两个冬春上阵劳力都在20万人以
上,每年完成的工程总量相当于1976年的4倍多。对工业,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
快工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狠抓了企业的基础建设和生产、质量管理。同时,与成
都、青岛、淄博、枣庄等市,开展了学习竞赛活动。到1979年3月,全市工、基、交、
财贸系统共涌现学大庆先进单位782个、先进集体2824个、先进个人2364名。其中有
4个先进单位和2名先进个人,于1978年6月出席了全国财贸系统学大庆学大寨会议。
这次“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活动,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1978
年全市工业总产值完成35.76亿元,比1976年增长26%;农业总产值完成3.78亿元,增长
25.5%;粮食总产量7.47亿公斤,增长18%,平均亩产331公斤,净增66.5公斤。但是
,由于“左”的影响仍然存在,加之在工作指导上急于求成,片面追求高指标、高速度
,致使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的状况进一步扩大。
三、组织真理标准的讨论和补课
自1978年5月起,全国开展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10月24日,
市委召开常委会对此作了部署。1979年夏,邓小平视察山东后,市委于1979年8月中旬
先后用7天时间,召开常委会和常委扩大会,认真学习邓小平来山东视察时的讲话,并作
出决定,要求全市上下、特别是领导干部,重新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深入开
展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与补课。到9月底,仅据35个县、区、局统计,共举办领导
干部学习班320期,有1.5万人参加学习;召开讨论会、报告会1000余场次,参加者达10
万人次。开展真理标准讨论与补课,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逐步从过去个人
崇拜和教条主义的精神枷锁中解放出来,从而为贯彻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奠定了思想基础。
四、平反冤假错案
济南市平反冤假错案工作,从1978年开始到1987年结束,历时近10年。
1978年11月中旬,市委成立“贯彻中央55号文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级党委
也相应建立机构,对反右派斗争、反右倾、“四清”、“文化大革命”和历史案件中
被错误处理的人,全面落实政策。随后,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相继成立了知识分子
、私房、统战、区别工作等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速各项政策的落实。
1980年1月底,全市组织2000多人,对1957年反右派斗争及以后历次运动中处理案
件的复议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据统计,共平反纠正冤假错案22576起,其中,属明
显错误处理的经济案件和违纪案件4473起;属错定叛徒、特务、反革命,错定地富分子
和因历史问题错定的政治案件18103起,占政治案件总数的81.5%。这些改正的政治案
件中,纠正错判刑关押、错定性戴帽和不戴帽的4135起,纠正错开除党籍、政籍、撤职
的案件969起,纠正一般处分和错误结论的案件12999起。同时,结合处理了历史申诉案
件和信访积案1100多件。1980年5月结束的区别工作,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别出劳动者4
436人,占实际可区别人数的72.3%。1986年9月,全市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工作基本完成
。1986年12月,完成落实私房政策,对10984户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挤占的46350间
房屋落实了政策,2386户在1958年私房改造中的遗留问题得到重新处理。1987年9月,
清退“文化大革命”中查抄财物工作结束,对被查抄财物的25950户补偿金额206万元
,清退图书、文物、字画等原物7810件(册),为5000个被抄重点户发还变价款4995108
元,为被抄户补发银行储蓄利息20713元。
五、改革农村经济体制
(一)全面推行以家庭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9年9月,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在农村推
行以家庭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80年底,全市农村19547个生产队中,实行各种
生产责任制的达18374个,占94%。1981年6月,市委在章丘县绣惠公社召开现场会,总结
推广“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生产责任制的经验。此后,这种“
大包干”形式成为全市农村推行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形式。到1983年,全市20370个生产
队、81.71万农户实行“大包干”的,分别占总数的99.8%和98.5%。
1984年3月,市委召开全市农村工作会议,贯彻中共中央[1984]1号文件精神,强
调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宽政策,努力开创农村工作新局面。随后,对81.7万个土地承包
户普遍延长了承包期(一般15~30年),并对承包土地进行了划级作价发证工作,年内全
市累计发放土地承包证书70.9万份,占承包户的86.8%。与此同时,扩大生产责任制范
围,使之由种植业发展到林、牧、副、渔各业。到1984年底,全市农村林场、渔场、农
场、荒山荒滩全部实行了社队统一经营下的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
农村以家庭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村
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1992年,全市农业总产值达41.2亿元,比1
978年增长8.3倍;粮食总产198.29万吨,增长71.9%;农民人均纯收入865元,增长10倍。
(二)调整农村经济结构
1979年以前,济南农村经济以种植业为主,种植业又以粮食生产为主。随着家庭联
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全市农村经济结构逐步得到调整。一是调整种植业结构。在确
保粮食总产稳定增长的基础上扩大经济作物的播种面积。1992年,主要经济作物种植
面积中除花生略有减少外,棉花8.67万公顷、蔬菜3.4万公顷,分别比1978年增长200%
和82.8%。二是调整农、林、牧、副、渔各业的比例关系。至1992年,林、牧、副、渔
业产值分别为15632万元、142424万元、17383万元、5359万元,比1978年分别增长10
.7倍、28.5倍、47倍和46.8倍;四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78年的15.2%上升到199
2年的44%。三是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1978年以来,市委制定了一系列振
兴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政策、措施。经过十多年努力,逐步走出了一条“双轨并进
,五轮齐转(乡、镇、村、户、联合体),大小有机结合,上下一齐发展”的路子,逐步形
成了以工业企业、农业企业、交通运输、采矿建筑、商业服务为主的五大支柱行业。
同时,积极推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组建企业集团,为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增
加了活力、后劲。到1992年底,全市乡镇企业达116395处,从业人员75.4万人,占全市
劳动力总数的41.3%;产值204.4亿元,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由1978年的21.6%上升
到83%。乡镇企业产值中,工业总产值完成145.9亿元,比1978年增长39.8倍,占全市工
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2%;乡镇企业上交利税15.4亿元,比1978年增长18.7倍;出口交货
值3.98亿元,创历史最高纪录;以商业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收入30.81亿元,占乡镇企
业总收入的18.9%,比1991年翻了两番。
(三)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不断完善,济南农村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形成
市县乡村户五位一体、相关互补的服务网络。服务内容逐步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
,由单项向多项、全方位服务转变,实体性服务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到1992年底,全市
以村级服务、乡级专业技术部门服务、国家经济部门服务、专业化服务、民间组织服
务为主要形式的各类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达13500多个。其中,乡级专业技术服务组织
600个,国家经济部门服务组织400个。村级服务中,全市有20%的村开展了耕播、良种
、灌溉、植保、收割、物资“六统一”服务;45%的村能提供“六统一”服务中的四项
服务;部分村正向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方向发展。
(四)实行市管县新体制
随着行政区划的调整,为打破城乡分割、工农分割的传统格局,促进城乡经济共同
繁荣,济南市从1978年开始,实行市管县新体制。1984年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市管
县体制若干问题的改革意见》,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适当调整市区行政区划。1984年2月22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
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撤销人民公社,建立乡政府。当时,济南市所辖历城县
、长清县、章丘县和郊区共设31个区、6个办事处、157个乡、23个镇。为有利于城乡
经济一体发展,1987年4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郊区和历城县建制,设立历城区,以
历城县和郊区的洪家楼镇、华山镇、王舍人镇为历城区行政区域。郊区撤销后,原辖
北园镇划归天桥区,七贤镇划归市中区,段店镇、吴家堡镇划归槐荫区,姚家镇划归历
下区。1989年12月2日,又将德州专区齐河县的桑梓店镇、靳家乡、大王乡划归历城区
。经过这两次调整,各市区都形成了既有城又有乡,城乡经济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格
局。
二是以横向经济联合为突破口,推动乡村工业的发展。1985年以来,市有关部门每
年组织一次大型的城乡经济联合洽谈会,为城乡经济联合体的发展起了牵线搭桥作用
。同时,采取产品扩散、技术改造、对口帮助、科技支援等方式,促进整个农村经济的
发展。到1992年,市区共向县郊扩散工业产品近千种,转让技术成果1200多项,安排技
术改造300多项;市有关部门先后组织44个大中型企业对口帮助15个贫困乡镇发展工业
,组织数千名科技人员到乡镇企业帮助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
三是改革流通体制。1986年,市委、市政府在全市第三产业工作会议上颁布了鼓
励农民进城经商办店的优惠政策,并要求“城市打开城门,农村打开寨门”,以加强城
乡物资交流。随后,全市掀起了以搞活流通和服务为主的兴办第三产业热潮。到1992
年,全年各类批发市场达500多处,年成交额16.37亿元;有近10万农民进入流通领域,
成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的生力军。
四是加强副食品基地建设。自1985年起,市委按照“服务城市、富裕农民、活跃
市场、方便群众”的方针,狠抓了“菜篮子”工程。至1990年,先后建成肉、蛋、奶、
菜、果、花六大副食品基地。到1992年,市民日人均食菜0.59公斤,居山东省12个重点
城市之首;年占有禽蛋22.5公斤,大大高于全国人均9公斤的水平。
五是狠抓山区扶贫工作。为推动山区扶贫工作的开展,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山区
开发领导小组,并作出《关于加快山区建设问题的决定》。同时,实行局(公司)包乡、
企业包村的责任制,共组织15个局(公司)和240家企业分别承包15个乡镇、240个村,帮
其脱贫致富;组织市计委、财委、农委等部门,帮助解决通电、通路、新上工副业项目
、人畜吃水等困难。到1989年,上述乡镇和村的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由原来的300元以
下提高到550元,基本实现脱贫。
(五)实行“五条路子”奔小康
1991年12月,市委五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全市农村实现小康的规
划》。规划中提出实现小康的五条路子是:建设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大力发展乡镇企
业、外向型经济、多种经营和第三产业。同时,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了“村办企业年
”活动。经过努力,到1992年底,全市农村在上述五个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果。
农业方面,一年多来,全市水利建设投入2.2亿元,增加灌溉面积0.6万公顷。新增
和完善林网4.67万公顷,新建林场509个。推广间作套种立体种植5.33万公顷,实现“
双千田”(亩产粮食1000公斤,每亩产值1000元)1.33万公顷和吨粮田5.33万公顷。全
市每亩土地收入1000元以上的地块达6.8万公顷,比上年增长9.2%。大牲畜存栏量增长
17.6%,家禽饲养量增长17.6%。乡镇企业产值完成204.4亿元,增长97.7%。有199
6个没有工副业项目的经济三类村转化升级,使经济三类村的比例由1990年的70.2%下
降到28%。外向型经济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年新办三资企业179家,合同利用外资8680
.9万美元。完成出口交货值3.98亿元,增长71.5%。多种经营总收入72亿元,增长18%。
庭院开发户62万户,开发面积1.16万公顷,分别占总户数和可开发利用面积的68.5%、
61%。庭院开发总收入7.9亿元,户均1274元。全年果品产量增长20%,肉类增长5.6%,水
产品增长10%,禽蛋增长12.5%,奶类增长10.1%。以商业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总收入
达30.81亿元,比1991年翻了两番。
六、改革城市经济体制
济南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在农村改革的推动下,从1979年探索起步,逐步深入。截止
1992年,前后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探索起步阶段(从1979年到1983年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是新时期的重要任务之一。19
79年,市委确定在全市部分企业进行扩权试点。1981年,在全市工商企业普遍推行了“
五包五保”经济责任制。其主要内容是,对市里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由局、企业
、车间、班组、个人五个层次,自上而下层层分解承包,自下而上层层保证。这一做法
,调动了经济主管部门和企业、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并在当年召开的全国工交会议上作
了介绍。
(二)全面展开阶段(从1984年到1987年党的十三大召开)
1984年7月,省委、省政府确定济南市为全省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并批复
同意中共济南市委、市政府《关于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报告》。市委随
即召开城市改革动员大会进行发动部署,强调城市经济综合改革的关键是解决好吃大
锅饭问题,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改革的首要任务是简政放权,搞活企业,搞
活流通,并决定成立全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全面铺开改革工作。1985年中共
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下达后,为把济南建设成为具有泉城特色,繁荣、富
裕、文明的开放型、多功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市委紧紧抓住搞活企业这个中心
环节,加快了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并于1986年总结提出了具有济南
特色的“纵横弹跳”式改革思路。改革的内容和做法,主要是分期分批推行厂长(经理
)负责制,实行和完善各种经济承包责任制,积极推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大力发展集体
经济,积极发展私营和个体经济,大胆引进利用外资;发展培育各类商品市场、物资市
场以及资金、技术、人才劳务、信息等市场;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下放扩大市区管理
权限;大力推进经济联合,组建企业集团,发展规模经济等。
(三)稳定发展阶段(从1987年11月到1991年底)
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并把政治
体制改革提上日程。当年12月,市委召开四届十次全会,对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作
了全面安排和部署。关于政治体制改革,主要是按照党的十三大确定的地方党委的五
项职责和党政职能分开的要求,对市委的职能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职责范围,使市委摆
脱日常事务,加强对全市工作的政治领导;进一步下放权力,强化县区、乡镇办事处的
管理职能;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差额选举和干部考任、聘任、试用
、交流、离退休等制度;建立党外人士双月座谈会、走访调查了解民情、定期召开新
闻发布会、领导接待来访、走访选区人民代表等制度,扩大社会协商对话渠道,加快决
策民主化、科学化和政务活动公开化的进程。1988年9月,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
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后,市委强调正确理解和处理
治理整顿与深化改革的关系、速度与效益的关系,明确提出“十稳定一不收”(即稳定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稳定企业承包责任制和厂长(经理)负责制,稳定以公有制
为主体的各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政策,稳定支持乡镇、区街企业发展的政策,稳定发展
“三多一少”的市场体系以及搞活流通的政策,稳定市带县政策,稳定城市建设与管
理的各项政策,稳定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靠诚实劳动先富起来的政策,稳定放活科研
单位、放活科研人员的“双放”政策,稳定鼓励出口创汇和引进利用外资的政策;凡
下放的权力,除中央和省明令收回的外,一律不收),坚定不移地全面深化改革。同时,
强调凡是有效益的速度能搞多少就搞多少。此后,结合贯彻《企业法》和中共中央、
省委的一系列指示,在强化经济宏观调控、推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扩大对外开放、
推动企业练“内功”、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显著成效

(四)加快深入阶段
1992年初,邓小平视察南方发表重要谈话。同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确定我国
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邓小平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
大精神,市委突出抓了以下几点:一是把学习理论、解放思想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教
育干部群众“换脑筋、变观念、调架子、理思路、求发展”,确立只要符合有利于发
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
平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就大胆试、大胆“冒”、大胆闯的观念。二
是以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为重点,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在工商企业全面推行干部人事、劳动用工、内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到年底,全市
1450户县区属以上工商企业,已进行这三项改革的分别占企业总数的83%、68%和73%。
在商业、供销、物资企业全面推行“四放开”,对国合小型商业企业实行“国有民营
”。与此同时,先后推出了放开经营、股份制、投入产出总承包、仿照三资企业管理
、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扭亏增盈承包制、利税分流、全员劳动合同制、岗位技能工
资制等9种形式的改革试点,各类试点企业达217户。发展规模经济迈出新的步伐,全年
新组建企业集团30个,企业集团和企业联合体累计达54个和135个。三是加快市场建设
步伐。全年新建各类市场30多处,年底各类市场达530多处,其中专业批发市场50余处
。金融市场初步形成规模,全年融资总额达35亿元。粮油价格全部放开,零售商品物价
放开放活部分达92%。四是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市有2000多个企事业单位
的66万名职工参加待业保险。先后出台了以提租补贴为主要内容的住房制度改革措施
和公费医疗改革方案。五是坚持走“小机关,大服务”路子,加快党政机关职能转变。
市直各部门先后制订出为改革和经济发展服务的政策措施300多条。同时,兴办各类经
济实体199个,为精兵简政、转变职能、分流人员奠定了良好基础。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了全市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1992年全市国内生产
总值达187.3亿元,比1980年增长2倍多,并被列入1992年全国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
实力“五十强”;第三产业增加值达62.5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88年的28.
2%提高到33.4%;工农业总产值403.6亿元,增长6.5倍;社会商品零售总额80亿元,扣除
物价上涨因素,增长3.4倍。特别是近十几年,全市工业生产迅猛发展。1987年在遭受
特大暴雨和龙卷风袭击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工业总产值首次超过百亿元。19
92年达到358.48亿元。
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济南市的对外开放工作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19
79~1987年的起步阶段。这期间,全市累计签订利用外资项目66个,利用外资额1.5亿
美元。二是1988~1990年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以1990年2月19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将
济南划入沿海经济开放区为标志,济南向世界展现了对外开放的新形象。三是1991~
1992年的开拓进取、迅猛发展阶段。特别是1992年初,邓小平南巡谈话之后,市委抓住
机遇,迎接挑战,提出了“立足现有基础,发挥省会优势,以城带乡,全面开放,梯次推进
,跳跃发展”的对外开放总体思路。经过努力,当年完成出口商品供货值21.5亿元,比
1991年增长33%;全年批准合同利用外资2.6亿美元,增长1.36倍;新批三资企业415家,
利用外资近1亿美元,超过了前12年的总和。为加快对外开放,市委主要抓了以下几项
工作。
第一,不断增强全市上下的整体开放意识。10多年来,市委反复组织各级领导干部
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召开领导干部会、对外开放工作会和各种形
式的座谈会,组织全市开展“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党员、
干部、群众不断冲破僵化半僵化的思想禁锢,深刻理解对外开放的战略意义,为加快对
外开放步伐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由市委、
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多次到经济特区、沿海城市及经济开放区考察学习。市委
、市政府还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参加国内外一些重大经贸洽谈活动,如1988年4月
成功举办的“珠海之春”经济技术贸易洽谈会,1990年深圳济南经济贸易洽谈会,199
2年香港经济贸易招商会等;先后与日本的和歌山市、山口市,英国的考文垂市,美国的
萨克拉门托市,加拿大的里贾纳市,巴布亚新几内亚首都地区结为友好城市,在对外经
贸合作交流与国际交往方面不断开拓新领域。通过一系列工作,形成了全市上下关心
开放,支持、参与开放的良好局面。
第二,大力改善投资环境。1979~1992年底,济南先后建成在全省、全国路网中具
有重要地位的济南铁路枢纽、济南黄河公路大桥、济(南)王(村)、济(南)微(山)公路
等重要工程,济南至青岛的高速公路和济南市外环路也正在建设之中;济南机场于199
2年7月建成通航,相继开辟了济南至香港、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航空运输线;新增
14万门程控电话设施和4000门移动通讯设备,实现了市区电话程控化,并与40多个国家
和地区开展了电报、电话业务;城市道路交通、供水供电、宾馆服务接待和居民住房
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市容市貌和绿化美化达到新的水平,进入了全国“十佳卫生城市”
的先进行列;相继建立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临港、明水两个省级外向型工
业加工区以及济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吸引了大批国内外客商到此考察投资;一批适应对
外开放需要的文化娱乐设施及生活服务设施也先后建成开业。投资环境的日趋改善,
对外吸引力的不断增强,使济南跻身于全国投资硬环境“四十优”的行列。
第三,制定优惠政策,扩大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在积极推进外经外贸体制改
革的同时,市委、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吸引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如1990年重新研究推
出《关于鼓励外商到济南投资兴办企业的优惠政策》;制定“八五”期间济南市外向
型经济发展规划,支持和鼓励企业出口创汇、引进技术和利用外资;积极争取了经贸团
组出国人员审批权、外商投资企业工商登记核准权,成立了具有自营出口权的济南外
贸进出口分公司和两家保税企业,建立了济南海关。这些都为扩大开放创造了良好条
件,推动了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
八、进行党政机构改革
济南市党政机构改革工作于1983年初开始,到1984年9月基本结束。1983年上半年
,完成了民主推荐和调整市委、市纪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5个市级领导班子的
工作;下半年调整配备市直部、委、办、局领导班子,改革市直二级机构。1983年12月
铺开市内四区和三县一郊的机构改革工作。1984年2月后,又在市直部门开展了撤并临
时机构,实行机关岗位责任制的工作。
为加强对机构改革工作的领导,市委成立了领导小组。工作中,自始至终认真贯彻
中共中央和省委关于机构改革的方针、原则和要求。
一是坚持精干原则。据统计,市直党政群工作部门由改革前的89个精简为62个,机
关工作人员由4790人减为3000人,各部门的内设工作机构由491个调整为380个,分别减
少30.4%、37%和23%。56个市直党政部门的领导成员由改革前的331人,精简为216人,
精简34.7%,领导职数平均由5.9个减为3.9个。
二是贯彻干部队伍“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62个市直
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平均年龄由改革前的54.6岁下降到48.8岁,并初步形成由50岁左
右、40岁左右和35岁以下三个年龄段构成的梯形结构;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由原
来的10.9%提高到34.3%。
三是积极搞好干部培训和选拔工作。市和县区局及部分县以上企事业单位共举办
各类干部学习班、培训班700多期,参加学习培训的干部达11426人。在此基础上,采取
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推举一大批优秀中青年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或
后备干部队伍。据统计,全市中青年干部中有672人进入县级以上领导岗位,905人被定
为县级以上第三梯队后备干部,其中市级16人,市直部门和县区234人。
四是减少企业主管部门,撤并临时机构。将煤炭、电子、石化、纺织、冶金、区
街、建材、建筑等10个工业局改为局级专业公司,实行企业管理。同时,撤销了41个非
常设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市委召开局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在市
直机关率先建立和推行了以定岗位、定任务、定职责、定奖惩为内容的岗位责任制。
这次机构改革的最大成效是在实现干部队伍“四化”和废除领导干部终身制方面
,迈出了较大步伐。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主要是对干部队伍“四化”方针
在理解上有片面性,执行上存在绝对化的现象;对退下来的老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得
不细,对如何充分发挥退居二线的50多岁干部的作用研究不够;一些由工业局改为经济
实体的专业公司,只是改了牌子,在职能和管理上没有多少实质性变化,致使改革后不
久即陆续恢复原状。
九、整党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和省委的统一部署,从1984年12月到1987年3月
,市委在全市党员队伍中深入进行了一次整党整风教育。
这次整党的任务是: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全市参加整党的共
有176724名党员。整党是自上而下,分四批压茬进行的:第一批是市级领导机关和市直
各部门;第二批是县区机关和县级企事业单位;第三批是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办事处;
第四批是基层村支部和居委会。
为加强对整党工作的领导,市委成立了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各级各部门
也都设立了相应的领导、办事机构。整党期间,市县区乡镇各级共派出整党联络员、
巡视员3800人;编印整党学习辅导材料20多万册,轮训党员16.5万人,占党员总数的85
%;召开9次全市性经验交流会和现场会,总结了100多个先进典型,并组织他们到农村、
厂矿企业巡回演讲;先后解决了345个后进单位班子领导的问题;市整党办直接对14个
整党成效不明显、主要问题解决得不好的单位进行了整党补课。在工作指导上,市委
自始至终坚持把学习整党文件、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消除“左”的影响作为中
心环节,贯穿整党全过程;坚持“头头抓,抓头头”,突出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
坚持边整边改,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强调抓整党促经济、促改革,不搞“单打一”
、“两张皮”,从而有效地推动了整党和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整党后期,进行了党员登记。据1987年4月统计,全市参加整党的176724名党员中
,已登记的166967名,占99.6%。同时,对1091名党员进行了组织处理,其中开除党籍的
80人,撤销党内外职务的22人,留党察看的139人,严重警告的189人,警告的223人,不予
登记的138人,缓登记的300人。以上各项占党员总数的0.65%,出党面占0.13%。
十、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维护党的光辉形象,保证改革开
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市委根据中央和省委指示精神,把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党
风廉政建设作为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来抓。1985年1月19日,制定
了《中共济南市委关于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规划》。1986年8月9日,按照中共中央、
中共山东省委的要求,制定了《关于严肃认真抓两年、实现我市党风根本好转的意见
》。1989年3月设立了济南市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后改称为济南市惩治腐败、廉政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进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方面,市委主要抓了以
下几点:
一是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反腐倡廉情
况的汇报,讨论研究工作思路,特别是针对有关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的
处理等,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全市性会议,对反腐败斗争、加强党
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部署。与此同时,还多次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总结推
广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市委反复强调要坚持领导
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负责,一抓到底。规定各级领导必须把党风
廉政建设作为岗位责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带头执行中共中央和省
、市委有关制度规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清正廉洁的模范,并作为考察领导干部
政绩的重要依据。
二是突出重点,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1979~1982年,集中抓了《党内政治生活的
若干准则》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并根据《准则》精神,结合党内整风,开展了反对
不正之风的斗争,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基本刹住了建房分房、“农转非”
、招工招生中的不正之风。1983~1987年,在反对不正之风的基础上,狠刹了以权谋私
和严重官僚主义歪风。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端正党风、改进机关作风的工
作,对少数机关工作人员以权谋私,部分党政机关违反中央规定经商办企业,对出国人
员控制不严,动用公款游山玩水、大吃大喝等铺张浪费现象和官僚主义作风,以及其他
不正之风进行了整改,使机关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工作节奏加快,办事效率提高。198
6年,市级机关评出“双文明”单位29个,先进集体71个,先进个人39名,受表扬的市直
部门领导干部25名,市委机关大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1988~1992年,市委贯彻中共
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必须保持廉洁的通知》和省委廉政建设现场会议精神,以解
决难点、热点问题为突破口,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了“学党章正党风”、“遵守党
规国法”、“反腐防变”等系列教育活动,在市级机关开展了以查思想、查作风、查
制度、查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廉洁勤政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治
理,狠刹了违法违纪建私房、公费送子女上学、拖欠挪用公款、用公款请客送礼及乱
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正之风。集中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了经济犯罪
活动。5年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查处党内违纪案件3499起,处分党员2386名,其中
,开除党籍456名,留党察看602名,撤销党内职务95名。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市委在反腐败斗争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中,始终注意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反腐倡廉作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经
济建设的重要保证,紧紧抓在手上。先后制定下发了《市委常委和党员副市长抓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副局级以上干部廉洁勤政的规定》、《关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
工作作风的几项措施》等文件。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设立了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和举
报电话。各县、区、局(公司)进一步完善了“两公开一监督”(即公开办事制度、公
开办事结果、依靠群众监督)制度,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新房分配、招工招生、紧缺
物资供应、宅基地划分、计划生育指标分配等问题,普遍建立了政务公开栏,将办事程
序、办事结果公之于众。与此同时,市委、市惩治腐败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
机关,多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处
理、纠正。
十一、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提出,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一定要努力建设高度的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遵照这一精神,市委于1983年9月设立了济南市“五讲四美三热爱
”(即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
美及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活动委员会。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
会通过《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之后,济南市“五讲四美三热
爱”活动委员会改称济南市精神文明协调委员会,后又改称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
会。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市委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把创建文明先进城市列入重要议程,广泛开展具有连续性、系列化的全民创
建活动。1985年市委提出“当文明市民、创文明单位、建文明泉城”的口号,并在这
之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如1986年的“争创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区局”活动;19
87年的职业道德建设“当标兵、夺红旗”活动;1988年的“友爱在泉城”活动;1989年
的“学先进、讲奉献、树新风”活动;1990年的文明杯竞赛活动等。1991年,市委作出
《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文明先进城市活动的决定》,制定下发了精神文明建设“八五
规划”,把创建文明城、“双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城、卫生城作为一件大事,纳
入各级领导岗位责任目标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市里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
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争创活动领导小组,充实加强办事机构,将创建标准逐项量化分解
,落实到24个市直主管部门,实行创建目标责任制,并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持久地开展军
民共创“双拥模范城”、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城市和文明单位活动以及创建国家卫
生城市的活动等。1991年底和1992年初,济南被分别命名为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
”;从1990年起,济南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十佳卫生城市”;1992年荣获省级“精神
文明建设先进城市”称号。
二是深化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主要是通过各种形式,对全市人民进
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教育,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1992年,市委
围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这个主题,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与中央党校联合举办了党
的十四大文件学习辅导班;全市各行各业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普遍建立健全了职业道德
规范;强化职业道德教育,1991、1992两年,全市培训职工达60万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
设,涌现出一批像章丘县、平阴县、天桥区北园镇等被省委命名的党建工作先进县、
乡镇。
三是加强城市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10年来,市委始终把开展“文明礼
貌月”活动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突破口,常抓不懈。通过对城市环境和卫生的综合整
治,城市环境质量和绿化水平得到提高,市容卫生状况大为改观,走上了经常化、制度
化的轨道。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有计划、不停顿地开展严厉打击严重
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扫除卖淫、嫖娼、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以及黄色淫
秽物品,取得明显成效,保持了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四是发挥精神文明建设载体作用,促进科教文卫体事业不断发展。继1991年济南
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批准为国家级开发区后,1992年济南市又被国家科委批准为
全国“科技兴市”试点城市,并列为山东“科技兴市”试点带的重要城市之一。几年
来,全市把办好教育当作根本大事来抓,并多渠道集资办学,共筹集资金3.6亿元,新建
校舍78万平方米,完成校舍改造41万平方米,进一步改善了办学条件。文化、广播电视
、新闻出版等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和改善,先后完成了济南电视台、济南图书馆和光明
、大观等高标准影剧院的建设、改造工作。卫生事业发展较快,近几年仅对4家市级医
院就投资980万元,用于增添必要的现代化医疗设备,改善医疗条件。计划生育工作连
续5年全面完成省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任务指标,1991年获得全省达标评比一等奖。
群众性体育活动进一步普及,专业运动水平不断提高。1988年10月,全国城市运动会在
济南举行。在这次运动会上,济南市代表团夺得金牌7枚,在40个参赛城市中名列第10
位,总分列第6位。在1992年第16届全省运动会上,济南代表团获金、银、铜牌总数和
团体总分第一名,并获体育道德风尚奖。
五是不断加强文明城市的基础建设,促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蓬勃发展。市
委围绕创建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注重建立竞争机制和奖励机制,完善精神文明建设的
制度和法规,先后制定了《济南市文明市民公约》、《济南市文明单位管理条例》、
《军民共建活动试行办法》等,并对200多名连续3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的党政负责
人和积极分子分别给予晋升一级工资、立功等奖励并授予荣誉称号。截至1992年,全
市省、市县(市)区级文明单位发展到2000多个,“五好”家庭、“双文明”户、文明
楼院、文明班组达50多万个。
十二、普法教育依法治理
1986年1月,市委按照中共中央[1985]23号文件和省委“一五”普法规划的要求
,制定了《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1991年2月,市委又按照
中共中央[1990]20号文件和省委“二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制定了《关于在全体公
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二个五年规划》。1989年2月,在深入普法教育的同时,
市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依法治市工作。为加强对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的领导,1986年
1月设立了“济南市普及法律常识工作领导小组”,后改称为“济南市普法教育依法治
市领导小组”。在开展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活动中,市委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列入议程,加强领导。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情况的汇报,研
究工作思路,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每年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名义召开
一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多次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和领导干部学法
用法讲用会。与此同时,先后7次组织检查组,对全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
或抽查,使这项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二是突出重点,狠抓典型。市委在普法工作中始终注意突出三个重点:在教育对象
上,以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先后举办有市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
的法律知识讲座20期,召开干部学法用法座谈会、讲用会1000余场次,有10万多名干部
参加学法讲用;举办执法人员法律培训班2600多期,培训执法人员25万多人次;在全市
大中小学普遍开设了法制课,对社会青少年通过夜校、“青年之家”、“民兵之家”
、“职工之家”等阵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在教育内容上,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
专业法为重点,并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突出“热点”、“难点”法律和新出台法
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注意普及有关国际法规惯例基本知识。在教育形式上,坚持以
面授为主,其他形式为辅,组织广大干部和群众较系统地学习了“29法4条例”,普及率
达98.8%。在依法治理工作中,市委坚持以基层依法治理为重点,从建章立制入手,发动
群众,按照合法性、民主性、针对性、互约性的要求,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治厂、治
店、治校、治街。不论普法还是依法治理,都注意抓好典型,运用典型指导和推动面上
的工作。几年来,市里先后总结推广了章丘县、长清县石都庄村、济南第56中学、槐
荫区振兴街街道办事处、济南人民商场、山东建筑机械厂、济南供电局等41个单位的
典型经验,形成了典型配套工作法。
三是理清思路,严格考核。市委确定全市普法教育的工作思路是:以学法促用法,
以用法带学法,把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
观念和各级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依法治理的工作思路是:紧紧围绕改革和建设,在内
涵上不断丰富,在外延上不断扩大,在层次上不断升级,多层次全方位开展依法治理活
动。为推动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市委制定了严格的考核验收标准,坚持每年进
行一次检查验收,“一五”普法教育结束后,层层进行考核验收和总结表彰;市委还制
定下发了依法治村、治厂、治校、治店、治街、治乡镇和依法管理机关治理行业等7
个文件。
由于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济南被评为全省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并
先后两次在全国会议上介绍经验。1992年8月,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司法部和中央政
策研究室在章丘县联合召开会议,总结推广该县“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的经验,在全
国引起很大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