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行政编制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1&A=13&rec=94&run=13

1948年9月,成立中国共产党济南特别市市委和济南特别市市政府,初步确立市
委各部门、市政府各局机构,配备了干部。特别市委下设秘书处、研究室、组织部、
宣传部、社会部、联络部、直属机关党委和《新民主报》社。特别市政府先后设立秘
书处、调研室、人事科、民政局、公安局、地方法院、邮电局、建设局、财粮局、工
商局、北海银行济南支行、教育局、卫生局、敌产清理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济南
办事处等机构。
1949年5月,济南特别市市政府改为济南市人民政府。7月,中国共产党济南特别
市市委会改为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委员会。济南市党、政、群机关设置38个部门,其中
市委设6个部门,市政府设18个部门,群众团体4个,区级机关10个,人员3169人。
1949年济南市党政群机关机构与人数

单位:人
┌───────────┬──┬────────────┬──┐
│项目 │人数│项目 │人数│
├───────────┼──┼─┬────┬─────┼──┤
│总计 │3169│市│市 │外侨办事处│6 │
├─┬─────────┼──┤ │政 ├─────┼──┤
│市│合计 │3169│级│府 │合作推进社│45 │
│ ├─┬───────┼──┤ │ ├─────┼──┤
│ │ │小计 │133 │机│ │实业公司 │168 │
│级├─┼───────┼──┤ │ ├─────┼──┤
│ │市│办公室 │ │关│ │法院 │ │
│ ├─┼───────┼──┤ │ ├─────┼──┤
│机│ │秘书处 │ │ │ │警政司机关│729 │
│ ├─┼───────┼──┤ │ ├─────┼──┤
│ │ │组织部 │ │ │ │公安局 │ │
│关├─┼───────┼──┤ ├────┼─────┼──┤
│ │ │宣传部 │ │ │群众团体│小计 │356 │
│ ├─┼───────┼──┤ │ ├─────┼──┤
│ │委│社会部 │ │ │ │工会 │216 │
│ ├─┼───────┼──┤ │ ├─────┼──┤
│ │ │机关党委 │ │ │ │青联 │97 │
│ ├─┼───────┼──┤ │ ├─────┼──┤
│ │ │小计 │2334│ │ │妇联 │33 │
│ ├─┼───────┼──┤ │ ├─────┼──┤
│ │市│秘书处 │108 │ │ │文联 │10 │
│ ├─┼───────┼──┼─┼────┴─────┼──┤
│ │ │调研室 │11 │ │小计 │346 │
│ ├─┼───────┼──┼─┼──────────┼──┤
│ │ │民政局 │52 │ │城区 │49 │
│ ├─┼───────┼──┼─┼──────────┼──┤
│ │ │人事科 │8 │区│三区 │27 │
│ ├─┼───────┼──┼─┼──────────┼──┤
│ │ │财政局 │461 │ │四区 │31 │
│ ├─┼───────┼──┼─┼──────────┼──┤
│ │政│税务局 │136 │级│五区 │35 │
│ ├─┼───────┼──┼─┼──────────┼──┤
│ │ │建设局 │208 │ │六区 │34 │
│ ├─┼───────┼──┼─┼──────────┼──┤
│ │ │教育局 │55 │机│七区 │29 │
│ ├─┼───────┼──┼─┼──────────┼──┤
│ │ │卫生局 │95 │ │八区 │31 │
│ ├─┼───────┼──┼─┼──────────┼──┤
│ │ │工商局 │189 │关│九区 │36 │
│ ├─┼───────┼──┼─┼──────────┼──┤
│ │府│敌产清理委员会│63 │ │十区 │34 │
│ ├─┼───────┼──┼─┼──────────┼──┤
│ │ │劳动局 │16 │ │十一区 │40 │
└─┴─┴───────┴──┴─┴──────────┴──┘

说明:公安局下设11个分局。人数中不包括留用旧职员47人,旧警士1152人。
1950年进行整编工作。省政府规定,济南市编制标准,按全市58万人口(郊区7万除外
)的1%,为5800人。实际编制5928人。各系统分配数字:党群725人,占12.5%;政府
1015人,占17.5%;公安4060人,占70%;郊区128人。在机构调整上,充实区级机构,
增设郊区办事处,市委成立工业局、轻工业局、市政企业局3个党委会,增设纪律检
查委员会,将原市委党训班与市府行政干部训练班合并;市府增设纪律检查署,建立
财经委员会,原房地产管理处扩编为局,人事科改为人事处。市委、市政府一些部门
增设科室。经过整编,有编余人员372人,其中,自愿退职81人,送干校学习208人,
待处理83人。
1951年,济南市编制总额按60万人口(郊区在内)的1.25%计算,为7500人,编制
分配:党群1170人,占15.6%;政府1680人,占22.4%;公安4500人,占60%;机动数150
人,占2%。
1952年,根据党中央、政务院“关于调整机构、紧缩编制”的决定及省政府的指
示,济南市从5月至9月进行整编。按市区人口0.8%、郊区人口0.4%的比例,全年编
制名额为4881人,省从中扣去332名(工会88名,训练干部244名)后,应有编制4549名
。实编4268人,其中党群812人,政府1368人(不包括垂直系统的粮食局、税务局),
公安局2068人,民盟、民建20人,空额281人。根据紧缩上层、充实下层的精神,将
一些性质相同的机构进行合并,加强管理工厂企业的机构。共整编出301名编余人员
(干部224人,勤杂人员76人),其中转到事业、企业部门的189人,另行分配的32人,
长期休养和适当安置的52人,自愿返乡生产的28人。
1953年进行整编核定,济南市编制名额5900人,实际人数5629人,新编人数529
3人。市政府有26个工作部门,6个市区区政府,6个郊区区公所,1个郊区办事处及洛
口镇;市委有7个工作部门,3个党委会,6个市区区委,6个郊区区委及洛口镇支部;
民主党派、人民团体5个。
1954年,济南市根据中央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及华东局、山东分局关于
精简机构、紧缩编制的指示,对30个因重叠或已不适应形势要求的科室进行撤销、合
并,并建立新的科室。对全市552名编余人员调整处理524人,其中调整工作212人,
送文化学校学习53人,退职回家170人,编外供养58人,转为家属3人,送救济院2人
,因违法乱纪开除、清洗、法办26人。
1956年,济南市根据国务院进一步做好国家机关精简工作的指示,进行整编。济
南市原行政编制5300名,其中市属名额2932名,垂直名额2368名。新编制5453名,其
中市属名额3032名,垂直名额2421人。撤销4个单位,新建5个单位;原有科室356个
,撤销40个,新建98个。
1958年上半年,济南市对业务相近、机构重叠的部门进行并减、整编。整编前市
级机关有60个工作部门(市委13个、市人委37个、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10个),373个
科室,编制人员3551人。整编后,市级机关减为49个工作部门(市委13个、市人委26
个、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10个),190个科室,人员编制1778人(市委190人,市人委14
23人,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165人)。从1957年1月至1958年3月30日止,全市精减人员
9845人,其中下放基层的干部1621人(市委部长、市人委局长一级28人、科长及相当
科长的489人),下放参加劳动生产的6703人(参加农业生产的3264人,工业生产的30
64人,其他162人),退职797人,退休232人,其他492人。
1958年9月,随着济南市行政区划的变化和大跃进的开展,组织机构作了相应调
整,并逐渐增设新的机构。到1960年,市级机关共有82个工作部门(市委19个部委、
4个党委,市人委47个局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12个)。市、区两级机构实有人数10
017人(行政费供给7439人,企事业费供给2578人),其中市级机构6045人(行政费供给
4583人,企事业费供给1462人);区级机构3972人(行政费供给2856人,企事业费供给
1116人),县级机构实有人数6111人(行政费供给4495人,企事业费供给1616人)。19
61年4月,除历城县外,其余各县从济南市划出。济南市对市、区机构作了某些调整
,同时开始着手精简机构、整顿编制。1961年,济南市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共
有73个工作部门,市区由5个调整为4个,市、区级行政编制为4027人(省分配名额为
4100人),其中市级编制3210人,区级编制817人。精简人员,适合农村基层工作的,
分配到农村基层工作;本人自愿回乡生产,安排回乡生产;符合退职、退休条件而又不
能工作的,动员退职、退休;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以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
部,年老体弱,不能工作的,列为编外,长期供养。
1962年,济南市根据党中央的指示,进行机构精简。市级机关由75个工作部门撤
并为58个,其中市委由16个减为7个,市人委由42个减为35个,民主党派、人民团体
12个部门不变,专业党委由5个减为4个。区级机关由33个部门撤并为25个。历城县县
级机关由38个部门撤并为24个。省编委规定济南市行政编制5424人(较1961年底实有
人数减少2140人),占全市人口的0.36%。其中市、区编制4794人,占人口的0.44%
;历城县编制630人,占人口的0.15%。1962年,济南市行政机关共有编余人员1930
人,处理1019人(回乡参加农业生产187人,退休28人,转为集体所有制96人,干部转
为工人12人,调整充实财贸、文教企事业单位604人,其他减少92人),病休半年以上
、离职学习一年以上列编外的428人,未处理的编余人员483人。同时,行政机关内部
调整667人,其中充实到农村人民公社96人。
1965年济南市各级行政编制情况

单位:人

┌───────┬──┬───────────────────┬──┬──┐
│项目 │总计│党政群机关 │附属│编外│
│ │ ├──┬──┬──┬────┬──┬──┤机构│人员│
│ │ │合计│中共│政府│民主党派│临时│机动│ │ │
│ │ │ │党委│机关│人民团体│机构│编制│ │ │
├─┬─────┼──┼──┼──┼──┼────┼──┼──┼──┼──┤
│总│行政编制 │5688│5688│952 │4158│404 │110 │64 │- │- │
├─┼─────┼──┼──┼──┼──┼────┼──┼──┼──┼──┤
│ │实有人数 │6991│6633│985 │5052│552 │44 │- │234 │124 │
├─┼─────┼──┼──┼──┼──┼────┼──┼──┼──┼──┤
│计│其中:工勤│1776│1593│76 │1491│26 │- │- │162 │21 │
├─┼─────┼──┼──┼──┼──┼────┼──┼──┼──┼──┤
│市│行政编制 │4499│4499│611 │3553│271 │- │64 │- │- │
├─┼─────┼──┼──┼──┼──┼────┼──┼──┼──┼──┤
│ │实有人数 │5684│5356│620 │4307│429 │- │- │215 │113 │
├─┼─────┼──┼──┼──┼──┼────┼──┼──┼──┼──┤
│级│其中:工勤│1722│1550│63 │1461│26 │- │- │151 │21 │
├─┼─────┼──┼──┼──┼──┼────┼──┼──┼──┼──┤
│县│行政编制 │434 │434 │77 │229 │18 │110 │- │- │- │
├─┼─────┼──┼──┼──┼──┼────┼──┼──┼──┼──┤
│ │实有人数 │528 │502 │73 │362 │23 │44 │- │19 │7 │
├─┼─────┼──┼──┼──┼──┼────┼──┼──┼──┼──┤
│级│其中:工勤│35 │24 │13 │11 │- │- │- │11 │- │
├─┼─────┼──┼──┼──┼──┼────┼──┼──┼──┼──┤
│区│行政编制 │224 │224 │84 │104 │36 │- │- │- │- │
├─┼─────┼──┼──┼──┼──┼────┼──┼──┼──┼──┤
│ │实有人数 │238 │235 │87 │121 │27 │- │- │- │3 │
├─┼─────┼──┼──┼──┼──┼────┼──┼──┼──┼──┤
│级│其中:工勤│19 │19 │- │19 │- │- │- │- │- │
├─┼─────┼──┼──┼──┼──┼────┼──┼──┼──┼──┤
│公│行政编制 │531 │531 │180 │272 │79 │- │- │- │- │
├─┼─────┼──┼──┼──┼──┼────┼──┼──┼──┼──┤
│社│实有人数 │541 │540 │205 │262 │73 │- │- │- │1 │
└─┴─────┴──┴──┴──┴──┴────┴──┴──┴──┴──┘

1965年济南市市级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情况

单位:人
┌────────┬────┬────┬─────────────┬────┬────┐
│项目 │编制人数│实有人数│项目 │编制人数│实有人数│
├────────┼────┼────┼──────┬──────┼────┼────┤
│合计 │3567 │4491 │ │物资局 │20 │20 │
├─┬──────┼────┼────┼──────┼──────┼────┼────┤
│ │小计 │356 │371 │ │民政局 │40 │44 │
├─┼──────┼────┼────┼──────┼──────┼────┼────┤
│中│书记 │8 │5 │ │公安局 │1821 │1976 │
├─┼──────┼────┼────┼──────┼──────┼────┼────┤
│ │办公室 │106 │125 │政 │法院 │40 │45 │
├─┼──────┼────┼────┼──────┼──────┼────┼────┤
│ │组织部 │43 │44 │ │检察院 │35 │38 │
├─┼──────┼────┼────┼──────┼──────┼────┼────┤
│共│宣传部 │42 │47 │ │重工局 │37 │39 │
├─┼──────┼────┼────┼──────┼──────┼────┼────┤
│ │统战部 │15 │16 │ │轻工局 │45 │45 │
├─┼──────┼────┼────┼──────┼──────┼────┼────┤
│ │工交政治部 │32 │32 │ │手工局 │20 │186 │
├─┼──────┼────┼────┼──────┼──────┼────┼────┤
│ │财贸政治部 │21 │20 │府 │城建局 │33 │32 │
├─┼──────┼────┼────┼──────┼──────┼────┼────┤
│党│监委 │25 │31 │ │建工局 │3 │3 │
├─┼──────┼────┼────┼──────┼──────┼────┼────┤
│ │机关党委 │19 │18 │ │交通局 │20 │20 │
├─┼──────┼────┼────┼──────┼──────┼────┼────┤
│ │城建政治部 │14 │17 │ │财政局 │38 │48 │
├─┼──────┼────┼────┼──────┼──────┼────┼────┤
│委│区街办公室 │8 │6 │ │税务局 │35 │42 │
├─┼──────┼────┼────┼──────┼──────┼────┼────┤
│ │文教部 │23 │20 │机 │财政驻厂员 │- │20 │
├─┼──────┼────┼────┼──────┼──────┼────┼────┤
│ │小计 │2937 │3440 │ │商业一局 │51 │58 │
├─┼──────┼────┼────┼──────┼──────┼────┼────┤
│ │正副市长 │6 │6 │ │商业二局 │39 │57 │
├─┼──────┼────┼────┼──────┼──────┼────┼────┤
│ │计委 │44 │44 │ │粮食局 │55 │55 │
├─┼──────┼────┼────┼──────┼──────┼────┼────┤
│政│经委 │32 │32 │ │供销社 │- │45 │
├─┼──────┼────┼────┼──────┼──────┼────┼────┤
│ │统计局 │47 │49 │关 │工商局 │20 │19 │
├─┼──────┼────┼────┼──────┼──────┼────┼────┤
│ │劳动局 │67 │65 │ │房管局 │36 │36 │
├─┼──────┼────┼────┼──────┼──────┼────┼────┤
│ │物价委员会 │11 │11 │ │财办 │20 │18 │
├─┼──────┼────┼────┼──────┼──────┼────┼────┤
│ │水产办 │5 │4 │ │信访站 │4 │- │
├─┼──────┼────┼────┼──────┼──────┼────┼────┤
│府│园林局 │24 │24 │民主党派和人│小计 │210 │369 │
├─┼──────┼────┼────┤民团体 ├──────┼────┼────┤
│ │教育一局 │31 │31 │ │工会 │- │146 │
├─┼──────┼────┼────┤ ├──────┼────┼────┤
│ │教育二局 │15 │15 │ │共青团 │40 │40 │
├─┼──────┼────┼────┤ ├──────┼────┼────┤
│ │文化局 │21 │22 │ │妇联 │20 │27 │
├─┼──────┼────┼────┤ ├──────┼────┼────┤
│ │卫生局 │43 │61 │ │工商联(民建)│95 │101 │
├─┼──────┼────┼────┤ ├──────┼────┼────┤
│机│科委 │19 │18 │ │政协 │17 │16 │
├─┼──────┼────┼────┤ ├──────┼────┼────┤
│ │计量局 │- │33 │ │其他民主党派│21 │17 │
├─┼──────┼────┼────┤ ├──────┼────┼────┤
│ │体委 │13 │13 │ │其他人民团体│17 │17 │
├─┼──────┼────┼────┼──────┴──────┼────┼────┤
│ │档案局 │3 │- │机动编制 │64 │- │
├─┼──────┼────┼────├─────────────┼────┼────┤
│关│办公厅 │111 │128 │附属机构 │- │207 │
├─┼──────┼────┼────┤ │ │ │
│ │人事处 │18 │20 │ │ │ │
├─┼──────┼────┼────┼─────────────┼────┼────┤
│ │民族、宗教、│14 │18 │编外人员 │- │104 │
│ │华侨部门 │ │ │ │ │ │
└─┴──────┴────┴────┴─────────────┴────┴────┘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和政府各级组织机构受到冲击,相继陷于瘫
痪。 1967年1月,市委、市人委被群众组织夺权,建立了“济南市无产阶级革命造反
派大联合革命委员会” 。2月26日,济南市革命委员会成立。1968年,济南市革命委
员会编制350人(不包括政法部门) 。革委会设置办公室领导小组、政治部领导小组、
革命生产领导小组、政法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又下设若干组。1971~1975年,市委、
市革委职能部门混合设置。1972年, 济南市市、区级行政机关中由行政经费支付工资
的全部工作人员有6097人(其中干部4374人)。除工勤人员和公安局所属民警队、交通
队、 消防队,财政金融局所属的银行营业所,4个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
的工作人员,市区级机关实有干部2301人(军代表404人,地方干部1897人) ,干部编
制为1634人(含军代表,下同) 。其中市革委机关实有干部333人(军代表52人,地方干
部281人) ,干部编制251人;市直属25个局实有干部1243人(军代表221人,地方干部
10 22人),干部编制839人;4个区实有干部725人(军代表131人,地方干部594人),干
部编制544人。历城县实有由行政经费支付工资的干部321人,干部编制218人。
1972年济南市革命委员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

单位:人

┌─────────┬──┬───────────────┬──┐
│项目 │编制│项目 │编制│
├─────────┼──┼─────┬─────────┼──┤
│总计(临时机构除外)│251 │生产指挥部│小计 │94 │
├─────────┼──┤ ├─────────┼──┤
│党委正副书记 │4 │ │正副主任 │4 │
├─────────┼──┤ ├─────────┼──┤
│革委会副主任 │3 │ │办事组 │8 │
├─────────┼──┤ ├─────────┼──┤
│市委、市革委常委 │8 │ │计划组 │25 │
├───┬─────┼──┤ ├─────────┼──┤
│办公室│小计 │47 │ │工交组 │20 │
├───┼─────┼──┤ ├─────────┼──┤
│ │正副主任 │3 │ │财贸组 │8 │
├───┼─────┼──┤ ├─────────┼──┤
│ │办事组 │11 │ │科技组 │8 │
├───┼─────┼──┤ ├─────────┼──┤
│ │秘书组 │12 │ │农林组 │8 │
├───┼─────┼──┤ ├─────────┼──┤
│ │档案组 │8 │ │城建组 │5 │
├───┼─────┼──┤ ├─────────┼──┤
│ │行政组 │9 │ │国防工办 │8 │
├───┼─────┼──┼─────┼─────────┼──┤
│ │信访组 │4 │备战办公室│ │20 │
├───┼─────┼──┼─────┼─────────┼──┤
│政治部│小计 │70 │机关党委 │ │5 │
├───┼─────┼──┼─────┼─────────┼──┤
│ │正副主任 │3 │临时机构 │小计 │42 │
├───┼─────┼──┼─────┼─────────┼──┤
│ │办事组 │5 │ │“一打三反”办公室│12 │
├───┼─────┼──┼─────┼─────────┼──┤
│ │组织组 │23 │ │安置办公室 │20 │
├───┼─────┼──┼─────┼─────────┼──┤
│ │宣传组 │23 │ │清仓节约办公室 │12 │
├───┼─────┼──┼─────┼─────────┼──┤
│ │群众工作组│8 │附属机构 │第一招待所 │- │
├───┼─────┼──┤ ├─────────┼──┤
│ │联络组 │8 │ │第二招待所 │- │
├───┼─────┼──┤ ├─────────┼──┤
│ │ │ │ │幼儿园 │- │
└───┴─────┴──┴─────┴─────────┴──┘

1975年4月, 市委、市革委会职能部门分开,市委重新设置办公室、组织部、宣
传部、统战部。1976年,济南市新定行政编制6687人(另有区街自筹经费编制863人未
计入总数),其中市委、市革委机关、群众团体763人,市直各工作部门3391人,各区、
街道办事处1149人,历城县县级机关、人民公社管理区1384人。
1979年,济南市行政编制7146人,实有人数7206人,市级机构有78个部门和团体
,编制4624人。其中,市委8个部门,34个科室,编制331人;市革委机关63个部门,
419个科室,编制4117人;民主党派,人民团体7个部门,39个科室,编制176人。4个
区共有编制1180人,115个工作部门和团体,41个街道办事处。历城县编制1402人,
46个工作部门和团体。长清县、章丘县1978年11月划归济南市,尚未定编,两县行政
开支人数992人,共有102个工作部门和团体。
1980年,对部分机构进行初步调整和整顿。撤销9个临时工作机构;增设8个,调
整3个,撤并5个市直部门;对市直部门内部的科室也进行调整。在行政编制冻结的情
况下,从市直58个部门和4个市区机关中,压缩精简出388个行政编制名额,用于解决
新建单位的编制。
1981年,山东省正式核定济南市行政编制名额9880名。本着“精简压缩上层,充
实加强基层,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分配给市直机关4516人(含公检法定编
2742人);历城、章丘、长清3县3534人(含公检法定编465人);4个市区1132人(含公
检法定编20人)。全市拟分配行政编制9760人,比1980年底行政经费开支实有人数减
少415人。
1983年8月至1984年6月,济南市按照党中央精神进行机构改革,对市、县(区)两
级党政机关精简机构、调整班子、核定编制。改革后,市级党政工作部门由75个调整
为49个(市委9个,市政府40个),市级党政部门的内设机构由491个科室调整为380个
科室,撤销非常设的委员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41个。由局改为全市性专业公司和
管理处16个部门,不列入国家行政机关序列。历城、章丘、长清3个县和历下、市中
、天桥、槐荫、郊区5个区的党政工作部门由299个调整为250个(县、区委50个,县、
区政府200个)。市级领导干部由46人减为37人,市级党政群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由3
60人减为242人,平均职数由4.8职减为4职。人员编制:市级党政群机关(不含公检法
司)1982年底实有人数4792人,新核定编制3138人;5个区党政群机关及所属的街道办
事处和公社(不含公检法司)1982年底实有人数2912人,新核定编制2073人;3个县县
级党政群机关,1985年,总编制16080人,实有16789人。市级机关编制7257人,实有
6582人,其中市委设11个部门,编制510人,实有432人;市人大常委会编制65人,实有64
人;市政协编制45人,实有43人;民主党派、人民团体15个,编制296人,实有235人
;市政府54个部门(含司法机关),编制6267人,实有5808人;另有机动编制79人。区
、县机关共有253个部门,编制5606人,实有5729人。街道、乡镇共有编制3217人,实
有4478人。济南市还有市属行政公司15个,市属事业单位8个,以上级业务部门领导
为主的双重领导单位15个。
1985年济南市各级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情况

单位:人
┌──────────┬───┬────────────────┬──────────┐
│项目 │总计 │市、市辖区 │县 │
│ │ ├───┬───┬───┬────┼──┬───┬───┤
│ │ │合计 │市机关│市属区│街道、镇│合计│县机关│乡(镇)│
├──────────┼───┼───┼───┼───┼────┼──┼───┼───┤
│区划数 │ │ │1 │5 │54 │ │4 │59 │
├─────┬────┼───┼───┼───┼───┼────┼──┼───┼───┤
│总计 │编制人数│16080 │9966 │7257 │1888 │821 │6114│3718 │2396 │
│ │实有人数│16789 │10802 │6582 │2353 │1867 │5987│3376 │2611 │
├─────┼────┼───┼───┼───┼───┼────┼──┼───┼───┤
│中共党委 │编制人数│2360 │1063 │510 │311 │242 │1297│532 │765 │
│ │实有人数│2310 │979 │432 │264 │283 │1331│508 │823 │
├─────┼────┼───┼───┼───┼───┼────┼──┼───┼───┤
│人大常委会│编制人数│231 │150 │65 │85 │- │81 │81 │- │
│ │实有人数│217 │138 │64 │74 │- │79 │79 │- │
├─────┼────┼───┼───┼───┼───┼────┼──┼───┼───┤
│政府 │编制人数│6253 │3417 │2184 │768 │465 │2836│1415 │1421 │
│ │实有人数│7754 │4793 │2024 │1368 │1401 │2961│1416 │1545 │
├─────┼────┼───┼───┼───┼───┼────┼──┼───┼───┤
│政协 │编制人数│145 │92 │45 │47 │- │53 │53 │- │
│ │实有人数│138 │85 │43 │42 │- │53 │53 │- │
├─────┼────┼───┼───┼───┼───┼────┼──┼───┼───┤
│党派团体 │编制人数│755 │461 │296 │96 │69 │294 │116 │178 │
│ │实有人数│790 │469 │235 │94 │140 │321 │114 │207 │
├─────┼────┼───┼───┼───┼───┼────┼──┼───┼───┤
│司法部门 │编制人数│5950 │4679 │4078 │556 │45 │1271│1239 │32 │
│ │实有人数│5580 │4338 │3784 │511 │43 │1242│1206 │36 │
├─────┴────┼───┼───┼───┼───┼────┼──┼───┼───┤
│机动编制 │386 │104 │79 │25 │- │282 │28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