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劳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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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解放前,市区一些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厂房设备简陋,劳动条件差,尘毒危
害严重,工人职业病发病率极高,职业中毒事件亦不断发生。
1949年以后,人民政府首先对尘毒危害采取综合治理措施,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
。1956年,国务院颁布《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的决定》,工矿企业把对尘毒
危害的治理纳入了正常轨道。1957年起,在“预防为主”方针指导下,济南市制订一
系列防止尘毒危害的规章制度,定期监测尘毒浓度,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
进行身体检查。1979年,市计委、经委、劳动局、卫生局又联合下达《济南市防止企
业中矽尘和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规划(1979~1985)》。1979年以来,各工矿企业在预
防尘毒方面采取了改革生产工艺,不断采取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逐步实现机械化
,自动化,使劳动场所得到显著改善。化工行业,实行密闭管道化和远距离操作,防
止有毒气体外溢,减轻了危害;机械行业的电镀专业,实行无氰电镀,实现了有毒变
无毒;水泥生产业采取密闭除尘,控制了粉尘外扬;喷漆作业,采取静电喷漆,既保
证了产品质量,又改善了职工劳动条件;轻工行业的陶瓷贴花用纸,工人接触铅作业
,为防止铅中毒改为印刷贴花,从根本上避免了铅中毒的危害;对产生噪声的地点和
设备,采取消声防护和控制,减轻了强烈噪声的危害,同时还加强了个人防护,定期
对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建国后,政府对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电光性眼炎
、职业性耳病、职业性白内障、放射性疾病、振动性疾病等进行了积极的防治,对职
业病人积极安排治疗;对有的职工调离了原工作岗位。除矽肺病人目前尚无治愈办法
外,其他职业病经过治疗,身体都能恢复健康重返工作岗位。
1964~1984年,国家和省从技术改造费用中先后安排济南市用于防尘、防毒、改
善劳动条件的劳动保护措施经费达280.75万元,建设大的项目50多个,98%的项目竣
工投产,并已取得较好的效果,对解决尘毒危害,改善职工劳动条件起一定作用。
1985年10月,为加强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市安全委员会、市劳
动局举办“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展出作品280幅。省
、市领导同志、各企业主管部门、各企业负责人、广大职工共15000多人参观,并出
版了《劳动保护美术画册》2000本,发行到各单位、各部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同
时,抓了企业劳动保护教育室的建立,有35个单位建立了“劳动保护教育室”。开展
了劳动安全卫生检测工作。检验自保式漏电保护器2300台,对有粉尘的49个单位,7
61个点,接尘人员5714人,产生毒物的127个企业,2097个点,接毒人员22038人进行
了尘毒调查,帮助企业研究了改革职工劳动条件的措施。
1961~1985年济南市矽肺病情况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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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1961~1965年│1966~1970年│1971~1975年│1976~1980年│1981~1984年│1985年│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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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期│5 │8 │7 │26 │96 │19 │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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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期│4 │9 │8 │17 │7 │2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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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期│4 │11 │2 │10 │-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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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3 │28 │17 │53 │103 │21 │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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