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学徒工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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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济南市开展了新技术工人的学徒培训工作。1956年3月,
市劳动部门对全市各单位所需新工人的情况和培训能力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培训工作
的规章制度和考试、奖惩等试行办法,同时要求各企业建立培训领导机构,制定培训
工作措施、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签订培训合同和师徒合同等。到1957年底,共培训
学徒22927人。
1958年9月开始,市区各单位陆续从本市和外地农村招收学徒工58118人,济南市
各级劳动部门加强对这部分徒工的培训工作。1959年下半年,结合全市劳动力调整,
对学徒工中一些政治、身体等条件较差的20387人(其中从农村招收的15965人)进行清
理整顿。同年11月,市劳动局发出《关于继续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培训工作质量的几
点意见》的通知,对学徒范围、年限、培养目标提出具体要求。1960年,济南市认真
贯彻学徒期限、学徒范围的规定,审批和办理了学习期满的10029名徒工的转正。
“文化大革命”期间,正常的学徒工培训制度被废弛。到1979年学徒工培训工作
才逐步得到恢复。
1982年,市劳动局、财政局、市总工会三个部门,对招收学徒工的条件、学徒年
限、培训目标、考核制度、转正审批程序、颁发《学徒结业证书》、建立培训合同制
度和师徒合同等方面做了规定。从1981~1985年全市学徒工转正64975人,其中,全
民所有制单位36238人,集体所有制单位2873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