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各县议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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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国时期,各地政治动乱,社会无序,各县议政机关设置不一且时置时废
。1911年(清宣统三年),受辛亥革命影响,部分县在革命人士的发起和推动下建立县
议会。长清县于1911年建立县议会,议员以各区人口数为准平均分配,城区1人,其
余9个区各为3人。县议会设议长、副议长各1人,庶务、速记、书记各1人,参事员5人
。参事员由议会在议员中选举产生。县议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会期一个月。遇临时
紧急应议事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期10天。
1937年底,日军侵占济南,各县相继沦陷。各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积极
开展抗日救亡斗争,抗日根据地不断扩大。1939年底,章丘、长清、平阴等县建立起
“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并成立参议会(或称参议室),选举产生议长、副议长各1
人,议员由各抗日群众团体代表与地方开明绅士组成。1944年7月,章丘县在官营召
开第一次参议会议,与会代表300人,会上选举产生议长、副议长各1人。1945年11月
,章丘县第二次参议会议在北曹范召开,参加会议代表有农民、工人、医生、教员、
旧军政人员共计60人。会议选举产生议长、副议长各1人。
1946年,国民党统治区各县普遍依照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公布的《修正山东省各县
临时参议会组织规程》,成立县临时参议会。临时参议会参议员的名额,一、二等县
20人,三、四等县14人。参议员的任职资格和产生办法,县临时参议会的组织形式、
职权等,与济南市临时参议会相类同。据报载,历城县临时参议会第一届第一次、第
二次大会,先后于1946年4月和同年10月在县治王舍人庄县政府礼堂举行。因战争影
响,各县临时参议会多流寓外地,或形同虚设,名存而实亡。至1948年9月济南全境
解放,各县临时参议会相继停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