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济南市临时参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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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临时参议会是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济南市代议机关,成立于1946年7月。
国民党中央政府1945年1月公布的《市参议会组织条例》和《市参议员选举条例
》称:市参议会为“全市人民代表机关”,市参议员应通过居民区域选举和职业团体选
举产生。济南市因未完成“地方自治”,故依照《修正山东省各县临时参议会组织规
程》,暂设立临时参议会,行使市参议会职权。临时参议会的参议员不经选举产生,
由市政府征询国民党济南市党部及市地方团体意见后,提出差额候选人名单,报山东
省政府裁定。同时,省政府在候选人名单以外,按不超过参议员总额十分之二的数额
,直接指定若干名参议员。临时参议会参议员的任职资格为:男子或女子年满25岁,
具有济南市籍贯,曾受中等学校教育(或同等教育),曾在省公私机关或团体服务二年
以上“有声望者”;现任公务员(学校校长除外)、现役军人和警察、在校学生不得担
任参议员。参议员的任期为一年,必要时由市政府呈请省政府批准,可延长任期一年
。市临时参议会设议长、副议长各1人,由省政府在市临时参议会参议员中指定。经
国民党山东省政府裁定和指定,济南市第一届临时参议会共有参议员24人,候补参议
员12人。吕子人任议长,庄仲舒任副议长。在参议员中,现职的国民党省、市党部工
作人员6人;男议员23人,女议员1人;年龄最小者31岁,最大者66岁,平均年龄47.
5岁。
市临时参议会的职权为:听取市政府施政报告和市政府各部门工作报告;向市政
府及各工作部门提出质询;议决有关地方自治、年度地方概算、市有财产经营管理、
地方税赋及民众负担等事项;议决市长交议的其他事项;向市政府提出关于市政兴革
的建议;接受市民请愿等。
市临时参议会每半年开会一次,每次会期3~5天。市政府认为必要时,可延长会
期或召开临时会议。临时参议会开会时,由议长主持;议长因故缺席,由副议长代理
。参议员在会场的席次,通过抽签决定。会议期间,参议员可就与市政有关的事项,
由参议员3人连署,通过议长向会议提出议案,但其内容不得“违反三民主义及国策
”。临时参议会设置第一、第二、第三审查委员会,分别审查参议员提出的关于民政
自治保安、财政经济建设、教育文化等事项议案。参议员提案及市政府交议案,由议
长直接交付会议讨论或先交审查委员会审查,连同审查报告提交会议讨论。市临时参
议会讨论通过(赞成人数超过出席人员的半数为通过)的议案送交市政府执行。按照《
修正山东省各县临时参议会组织规程》规定,市政府认为不能执行市临时参议会通过
的议案时,应于市临时参议会下次会议时提交复议。市政府对于市临时参议会复议赞
同(赞同人数超过出席人员的三分之二)的原案或对原案予以修正的决议,除呈请省政
府核准免予执行者外,应予执行。同时规定,市临时参议会的决议案“有与中央及省
之法令抵触者无效”,市临时参议会“如违反三民主义,政府得解散另选之”。
市临时参议会休会期间,设置驻会委员会。除议长、副议长为当然驻会委员外,
再由临时参议员互选3~5人为驻会委员。驻会委员会的任务是:听取市政府各种报告
;听取市政府对市临时参议会决议案实施经过的说明。《济南市临时参议会驻会参议
员办事细则》规定:驻会委员会每周开会一次,市政府长官应随时出席报告有关事项
;驻会委员亦可轮流出席市政府召开的市政会议,听取施政情况;驻会委员为研究政
府报告及参议会决议案实施情况,可向市政府及所属各机关征集各种参考资料;驻会
委员每月终,应将办理各案情形分别通知各参议员。
市临时参议会设秘书室为办事机构。秘书室置秘书1人,由省政府指派;干事、
雇员若干人,由市临时参议会议长派充。
市临时参议会自成立至1948年9月济南解放,未换届。其间共召开三次大会。
第一届第一次大会于1946年7月23~27日在皇亭小学举行。先后听取及询问市长
张金铭所作的《市政府施政报告》和市社会局局长李琦、财政局局长徐其澄、教育局
局长肖森、工务局局长葛蕴芳、自来水管理处处长张善淮、城防司令部司令吴斌、省
会警察局局长林凤楼所作的工作报告,以及山东区直接税局济南分局、济南电业公司
、济南电信局、济南市商会的工作报告。除议长吕子人、副议长庄仲舒为当然驻会委
员会委员外,大会还选举贾和甫、武竹亭、黄立宪为驻会委员会委员,选举韩笑鹏为
候补驻会委员会委员。
第一届第二次大会于1947年2月10~25日举行。到会参议员20人。国民党山东省
政府主席王耀武、山东省临时参议会议长裴鸣宇、国民党山东省党部主任委员庞镜塘
、三青团山东省团部主任臧元骏、济南市市长王崇五,以及省民政厅、省教育厅、山
东高等法院、济南地方法院的代表出席开幕典礼。大会先后听取市临参会驻会委员会
、市临参会秘书室的工作报告,听取并询问市政府施政报告和市社会局、财政局、教
育局、工务局、自来水管理处、省会警察局、济南防守司令部、善后救济总署鲁青分
署济南办事处的工作报告,以及济南电信局、济南电业公司的业务报告。大会收到市
政府交议案23件,参议员提案64件,各区公所及市民建议及请愿案12件。经各审查委
员会审查,共形成议案110件。大会讨论通过《大会宣言》,选举贾和甫、黄立宪、
武竹亭、李金章、孔庆骧为驻会委员,选举韩笑鹏、张达忱为候补驻会委员。
第一届第三次大会于1948年2月23~28日在市商会举行。到会参议员19人。国民
党山东省政府、第二绥靖区司令部、山东高等法院、国民党山东省党部、山东省临时
参议会的代表及济南市市长王崇五等60余人出席开幕典礼。市临时参议会驻会委员会
和市临参会秘书室向大会报告工作。大会先后听取并询问了市政府施政报告及市社会
局、财政局、教育局、工务局、自来水管理处、田粮管理处、地籍整理处、省会警察
局、民众组训处的工作报告,听取了济南电业公司的业务报告。讨论通过《大会宣言
》。选举于佐舟、黄立宪、韩笑鹏、赵明远、武竹亭为驻会委员,贾和甫、翟慎德为
候补驻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