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7月至1954年7月,各县、区先后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各县
、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随之结束。至1985年,大部分县、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历经十届
,个别县区历经九届。每届期间举行若干次会议。
自1980年始,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先后设立常务委员会,为本县、区人民代表大
会的常设机构。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下设办公室、代表联络科、财政经济科、
法制科等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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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7月至1954年7月,各县、区先后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各县
、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随之结束。至1985年,大部分县、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历经十届
,个别县区历经九届。每届期间举行若干次会议。
自1980年始,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先后设立常务委员会,为本县、区人民代表大
会的常设机构。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下设办公室、代表联络科、财政经济科、
法制科等办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