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落实华侨、港澳同胞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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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1987年,济南市华侨及港澳事务工作重点是拨乱反正,落实侨务政策,妥
善处理侨务战线历史遗留问题。
一、平反、纠正冤假错案
1978年,济南市依据中共中央中发〔1978〕3号文件精神,着手调查并处理“文
化大革命”和历次政治运动在华侨、归侨、侨眷以及港澳同胞家属中造成的冤假错案
。到1983年6月,全市共受理归侨、侨眷及港澳同胞家属各类申诉案件58件。经联系
原办案单位复查审理,维持原处理意见的11件,属冤假错案的47件。在“文化大革命
”中形成的冤假错案22件,其中,被关押、判刑需撤销原判的5件;被遣返、疏散到
农村需重新收回济南安置的14件;在审查中自杀身亡需平反昭雪的3件。在“文化大
革命”前历次政治运动中形成的冤假错案25件,其中,被关押、判刑、劳动管制的1
2件,被开除党籍、劝退出党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5件,被打成右派、坏分子、现行
反革命的8件。根据“全部错了全部纠正,部分错了部分纠正”的精神,由济南市侨
务部门会同受害者所在单位、政法部门、组织人事部门,逐案逐人进行了审理。至1
985年底,以上各案全部按政策处理完毕。此外,还向148位因“海外关系”被斗、查
、抄的归侨、侨眷赔礼道歉,挽回影响。
1986年初,济南市对归侨、侨眷中的冤假错案平反工作进行复查验收。其重点是
:1.平反结论是否有不妥之处;2.对家属的抚恤和安置是否妥当;3.当事人应补发的
工资是否已经补发;4.当事人的工作是否得到妥善安排。经复查,全部符合党的政策
和要求。至1987年,济南市归侨、侨眷在“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以及在历次政
治运动中的历史错案得到了彻底的平反纠正。
二、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1980~1985,年市侨办与有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平反纠正了归侨、侨眷
知识分子中的19起冤假错案(包括“文化大革命”中的10起,“文革”前的9起)。清
理了81名归侨、侨眷知识分子的档案,对含有不实之词和歧视性内容的62份、342页
材料全部抽出销毁。8名归侨、侨眷知识分子被挤占的私房32间、384平方米全部退还
本人。还有22人被查抄的财物、13人被减发的工资137000多元,均在有关部门配合支
持下,全部得到解决。“入党难”、“使用难”、“生活难”在“文化大革命”后一
段时间,曾是归侨、侨眷知识分子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也作为归侨、侨眷知识分子
政策予以落实。1985年全市已有59名归侨、侨眷知识分子入党,约占当年归侨、侨眷
党员总数的12%,其中,“文化大革命”后新发展党员28名,约占归侨、侨眷知识分
子党员总数的47.4%。按干部“四化”要求,还提拔2名归侨、侨眷知识分子担任地
(市)级领导干部、11名为县(处)级干部、29人为科级干部,还有一大批归侨、侨眷知
识分子被选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的还担任了各级青联、妇联、侨联的委员
等社会职务。此外,在生活方面,解决了40名归侨、侨眷知识分子夫妇分居两地的问
题,并为69名归侨、侨眷知识分子改善了住房条件。
三、清理档案
济南市自1982年着手清理归侨、侨眷档案。初期,着重清理“文化大革命”中直
接受冲击的归侨、侨眷的档案;1984年侧重清理归侨、侨眷知识分子档案;1986年以
后,则对全市归侨、侨眷职工档案全部进行清理。这项工作,以归侨、侨眷职工所在
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为主进行,各侨务部门协助。市侨办对全市23个系统和单位的133
份归侨、侨眷职工档案重点进行了抽查。至1986年底,全市清理了882名归侨、侨眷
职工(包括知识分子)档案,共清理出1377份带有“不实之词”或“歧视性”语言的材
料,全部抽出予以销毁。
四、落实华侨私房政策
济南市落实华侨私房政策始自1981年。市、区均成立落实华侨私房政策领导小组
。落实政策中,在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前提下,坚持维护华侨私房业主
合法的权益。1983年底以前,主要落实“文化大革命”中被挤占的华侨私房59户、计
7020平方米,至该年底,全部腾退完毕。1983年以后主要落实农村土改没收的华侨私
房、解放初被没收、代管以及1958年以后被错改的城市华侨私房。至1987年9月底,
全市落实华侨私房政策基本结束。计有:农村土改没收的华侨私房2户、32间、459.
06平方米全部清退完毕;应予退还的错改华侨私房90户、10677.99平方米全部发还了
产权,58.89%发还了使用权。未发还使用权的部分,也按政策协助房主与房客签订
了新的租赁协议。